據許昌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許昌市委批准,許昌市紀委監委對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梁冬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梁冬花違反政治紀律,在初步核實期間,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違反工作紀律,向辦案人員打招呼,違規幹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
梁冬花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信仰,背棄初心,違背職業操守,踐踏職業底線,以權謀私、以案謀利,嚴重損害黨員領導幹部形象,嚴重損害司法機關形象和公信力,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規定,經許昌市紀委監委研究並報許昌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梁冬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對其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