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導 記者 尹豔輝】在12港人涉嫌偷越邊境一案中,2名犯案時未成年的被告,獲內地不起訴,12月30日移交香港。據香港「橙新聞」報導,其中一被告黃臨福在香港被控一項企圖縱火罪,今日(3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黃臨福缺席聆訊,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處理。在此期間,被告交由懲教署看管,由於下次提訊時,被告隔離令未完成,屆時無須出庭。
港媒報導截圖
報導稱,被告黃臨福涉嫌向旺角警署投擲汽油彈,被控一項企圖縱火罪,指他於去年10月14日企圖用火損壞旺角警署;他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同日在住所內持有用啤酒瓶製成的三個汽油彈,意圖作非法用途。
案發時16歲的黃臨福,30日由深圳押送返香港,需要接受14日強制檢疫。控方在法庭上表示,被告去年10月獲批准保釋,到今年4月無故缺席聆訊,控方在8月下旬獲警方通知,被告在內地海域被拘捕。
據港媒此前報導,12月30日早上,「12港人偷渡案」中的2名案發時未成年人士由內地執法機關移交香港警方。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警司鄭麗琪表示,由於2人是棄保潛逃,除了要面對原有的罪責外,也有可能被加控其他罪行。
鄭麗琪表示,就此次涉及12名港人犯罪集團潛逃的案件,除了這12名人士外,警方早前也拘捕了另外9人,指他們涉嫌協助疑犯逃離香港,目前警方正積極跟進中。至於另外10名仍在內地接受司法程序的人士,警方會等待他們完成程序後,再依法追究他們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