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無論在做什麼事的時候,都要推己及人,將心比心,以自己的感受去體會別人的感受,以自己的處境去推想別人的處境。
然而有的人說話做事就是不會顧及他人的感受,甚至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犧牲別人的利益,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小人是得不到別人的尊重的。
範雅,一個普通本科畢業的學生,畢業後兩年結婚,可是最近和婆家鬧得不是很愉快,她覺得是自己當初的猶豫和心軟造成了現在的這些惡果。
範雅還在讀大四那會兒,她來到距離父母最近的大城市實習,自己找的工作,所以也沒多高的工資,每個月1500元工資,有時候還會靠家裡打錢過日子。父母也是老老實實的農民工,替別人打了一輩子工,終於在城裡買了一套房子。
那時候的範雅是個對未來充滿期待的女孩子,她熱愛生活,但是性格很內向,社交圈子也很小,但是她一直知道自己的夢想與目標是什麼,那就是有一個與自己相愛的人,然後在這座城市買下屬於自己房子。
範雅每天晚上下了班,都會坐公交車回去,或是點外賣,或是在外面隨便吃一點,洗漱完就窩在床上打遊戲。
由於她一個人住的原因吧,雖然她是一個享受孤獨的人,但是她也想要被愛,她在網上認識了現在的丈夫舒毅,才開始的時候舒毅告訴她自己肯定會寵她,愛她,於是她被打動了,就在一起了。
後來範雅畢業,他們經歷了兩年的異地戀,第三年裡,她結婚了。儘管起初家裡人不同意他們倆在一起,她身邊沒有人同意。
可是範雅哪裡聽得進去,雖然她和舒毅會吵架,甚至很多時候傷透了她的心,她很多次想過分手,但是都沒有分手。
她自己也捨不得這個男朋友,因為是她的初戀,所以她把所有的情感都寄托在他的身上,有什麼事情都會給他說,開心的不開心的都給他說。
慢慢的她發現他已經不像以前對她那麼好了,開始對她不耐煩了,但是她都沒有放棄,她在等他改變,於是就這樣過了兩年多,男方的父母催他們結婚,她同意了。婆家許諾她結婚後在城裡買房子,他們暫時住在出租屋裡。
可是由於範雅生了寶寶後,婆家始終沒有打算買房子的意思。她和丈夫提起這件事情,舒毅和家裡人商量,可是她的婆婆卻不認帳了,說現在生了孫子,到處都要用錢,舒毅也表示,不能把父母一輩子掙的錢都用完連養老的錢都沒有。
婆婆還和她商量說:「兒媳,你爸媽住那麼大的房子,太浪費了。」「媽,你這是什麼意思?」「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可以住你爸媽的房子啊,讓他們像我們一樣住老家不就好了嗎?」
「我們家的老房子,根本就不能住人,況且那套房子是我爸媽買的。」「你爸媽買的讓給你住正好合適啊,我又不過去住,你急什麼,現在我就一句話,買房沒錢。」
「是你當初說要買房,我們現在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只有我們倆就算了,現在有孩子了,你們真的太狠心了,對自己的兒子都這樣,我爸媽的房子是不可能讓出來的。」範雅想世界上哪有這麼不要臉的人,答應過的事情可以完全不認帳,還想著佔別人便宜。她對這一家人已經死心了。
其實這些事情範雅並不是沒有想到,只是沒想到他們還惦記著自己爸媽的房子。如果結婚之前都沒有想法買,結婚後就更不可能買了。只是她太愛這個男人了,她總是相信他會給她幸福,一輩子愛她。
然而婚後並沒有如她所願,太多的爭吵了,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當她被氣哭的時候,她決心要離婚,很絕望,說好的寵她愛她,她看到的只是他一次又一次地衝著她吼,傷她的心。
可是吵架後,他看到她哭,又跑過去安慰,於是每次失望之後又讓她看到了希望,範雅也不知道他到底還愛不愛她,只知道自己捨不得眼前這個人。
每個人的一生中都會遇到很多次選擇的機會,範雅選擇和這個傷過她心的人在一起,即使沒有房子,但她不後悔。
任何一次選擇都沒有後悔的機會,事情發生了就是發生了,儘管如果後面他們會離婚,那不過也是另外一個事情的選擇罷了。
現在這個社會,人都是自私的,這無可厚非,但是自私也是有限度的。其實每個婆婆都是從媳婦的身份過來的,應該將心比心。
每次爭吵與矛盾,如果能夠站在對方的角度想想自己都做了什麼傷害別人事情,大概也就能明白為什麼對方會生氣。#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