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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網訊(陝西廣播電視臺《今日點擊》記者 孫增勝 何超)關於農村土地流轉之後的用途,我國《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很明確:受讓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護土地,禁止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可是,最近華陰市華山鎮大城村的村民向《今日點擊》欄目反映說,他們村200多畝耕地被以建設「觀光農業園」名義流轉後,卻變成了採石場,耕地被嚴重毀壞,至今無人過問。
華陰市大城村村民楊鎖民:「農民靠地呢,你把這情況看看,挖得這麼深,農民咋生活呢。」
村民告訴記者,這片被挖得支離破碎、面目全非的土地,以前是村民的責任田。2015年,這裡被列為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政府投資在地上打了一眼用於灌溉的深水井,而且還將灌溉管道鋪設到了地頭,經過改造後,這塊地成了他們村最好的耕地。
華陰市大城村村民徐小苟:「原來是菜籽、玉米全部都能種,原來是旱地,後來這水裡設施,政府給弄的水利設施,都是水澆地。
好好的土地,怎麼被開挖成這樣了呢?這事還得從2017年6月份說起。
華陰市大城村黨支部書記張發榮:「當時鎮上把我們幹部叫去開了個會議,說這有個好項目。」
記者:「什麼項目?」
張發榮:「就是招商引資,上面是光伏。」
記者:「下面是啥?」
張發榮:「大棚,我聽了那認為是個好事情麼。」
村民們聽了這事後,都認為是好事,表示支持,願意將自己的土地流轉出去。隨後在村、鎮兩級政府的主持下,村民們和華陰臺華生態農業有限公司籤訂了土地流轉合同,每畝地每年的流轉價格從300元到600元不等。可是,合同籤訂後,村民們卻發現情況不對。
華陰市華山鎮大城村村民張智勇:「這個合同基本籤完以後,然後開始就調挖機、裝載機、雙橋車,一晚上瘋狂地挖。」
在大城村的土地下面,埋藏著豐富的砂石原料,只要揭掉上面的耕種層,就可以開採到目前建築市場上極為緊俏的建築材料——砂石。
張智勇:「利益的驅動,挖這麼深,一畝地砂石最少賣二三十萬元。」
巨額利潤,使得臺華公司在已流轉的土地上瘋狂採石。對於沒有籤訂流轉合同的土地,臺華公司也不放過,他們採取先開挖土地,再補籤合同的做法,如果村民不同意,換來的就是一頓毆打。
華陰市大城村村民甘鳳琴:「沒有籤合同,沒有通過我們,就挖我們的地。」
記者:「你家有多少地在那裡?」
甘鳳琴:「一畝半地,問他們把我就打了。」
記者:「誰打你?」
甘鳳琴:「他們尋的人。」
就這樣,村民們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耕地被挖成五六米深的大坑。在現場記者看到,除了這塊項目介紹牌以外,看不到任何跟光伏發電或者觀光農業有關的跡象。相反,倒是這些赫然屹立的篩石機證明著這裡採石的瘋狂。
華陰市大城村村民於葡萄:「我這是口糧地,我這一大家人要吃呢。」
記者:「結果呢?」
於葡萄:「結果人家偷著挖完了。」
華陰市大城村村民車巧蓮:「把我掌柜的墳,挖的不能上去,我哭了一場又一場,我都不敢言傳。」
國家《土地管理法》第36條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也規定:受讓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護土地,禁止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華陰臺華公司這樣的做法,還和光伏發電、農業觀光的項目有關係麼?記者連續幾天到華陰臺華公司了解情況,但都是大門緊鎖,沒有見到相關負責人。
華陰臺華生態農業有限公司門衛:「領導沒在。」
記者:「在哪裡,能聯繫一下嗎?」
門衛:「我也不知道。」
採訪中記者了解到,2016年8月18日,華陰臺華農業生態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門註冊,第二天就被華陰市政府以招商引資名義引進,籤訂了投資合作框架協議,華陰市國土資源局原則上同意該項目落地。流轉華山鎮大城、五方村共約3791畝土地,搞現代化農業產業園。那麼,協議中的農業產業園為什麼卻變成了採石場?對於此事華山鎮政府是否知情呢?
華陰市華山鎮鎮長惠擁軍:「作為鎮政府這塊來說畢竟咱沒有執法權,咱叫停幾次以後,表面上停了,但是在咱巡查過程中,發現還有偷採的行為。」
村民們說,他們將毀田採石的事情反映給華陰市國土局後,華陰市國土局給他們一個回覆:這是在平整場地,場地平整後再拉土覆蓋。對於華陰市國土局的這種答覆,村民表無法接受。
華陰市大城村村民徐小苟:「他說的平整呢,那你壓了平整,你不能大開挖,他開挖,整個把人家地破壞完了。」
華陰市大城村村民張智勇:「這就是臺華公司說的,所謂的光伏發電,看這到底是洗砂石,賣砂石?到底是光伏發電呢?」
200多畝耕地被毀,作為土地執法部門,華陰市國土資源局到底是什麼態度呢?記者來到華陰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土地執法的副局長說那塊地屬於採礦用地,所以在裡面開採砂石屬於正常行為。
華陰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宋曉剛:「它是採礦用地,這一片都是採礦用地,跟土地性質有關係。」
記者進而向這位副局長詢問,如果這塊地確實屬於採礦用地,那麼一個現代農業產業項目為什麼要選址到這裡呢?而如果是採礦用地,項目方是否須取得了開採資質以及國土部門的批准?對於這兩個問題,這名副局長只是一味地回答,這塊地歷史上就是採砂石的地方。
華陰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宋曉剛:「那個早了,那裡原來有14家或者12家,十幾家石材企業都在那個位置,都在那塊挖呢,而且挖了好多年,現狀是那樣子。」
對於宋局長的這種說法,村民們並不認同。並且將此情況反映到陝西省國土資源廳。
2018年4月28日,華陰市國土資源局就村民所反映的問題,給出了一份與之前宋曉剛局長說法完全相反的情況說明:2017年10月3日我局已對該公司涉嫌破壞耕地、非法採砂、挖石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並告知該公司立即停止平整土地及砂石料外運工作,撤離現場施工所有機械和車輛;拆除場地內設置的磅房及其他生產設備。
以建設農業產業園為名大肆毀壞200多畝耕地,不知道誰給了這家企業如此大的膽子?而作為保護耕地的執法部門,華陰市國土資源局前後完全相反的兩種說法又是為了什麼呢?我國《土地法》明確規定: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破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今,華陰200多畝耕地被毀,這個責任該誰來承擔呢?誰又來恢復被破壞的耕地,維護村民們的合法權益呢?群眾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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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