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7個多月後,周四下午,海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原海南省農業廳巡視員(正廳級)朱清敏被開除黨籍。由於是退休兩年半後被查,他還被取消所享受的退休待遇。
雖然只是一個正廳級官員,朱清敏一案卻有不少當前腐敗案件的共性特徵。
他任職的地方曾現「塌方式腐敗」
公開履歷顯示,朱清敏,男,漢族,1960年8月出生,海南澄邁人,大學文化程度。17歲即參加工作的朱清敏,1984年12月晉升為副處級,不久便晉升為正處級,是海南當時最年輕的處級幹部。他歷任廣東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海南省)東方示範牧場技術員、生產科長、副經理,海南省農牧業發展總公司東方示範牧場副經理,黨委書記、經理,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副縣長,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副縣長、縣委書記等職。
2005年1月,朱清敏調任瓊海市委書記,一年半後任海南省農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兼省畜牧獸醫局局長。在這一崗名上幹了近11年後,2017年1月,他退居二線,任海南省農業廳巡視員(正廳級)。2017年6月,57歲的朱清敏提前退休。
朱清敏曾於2005年1月至2006年7月間,在海南省瓊海市任「一把手」。雖然在瓊海僅任職一年半時間,但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注意到,2015年上半年,瓊海市曾出現過一次「塌方式腐敗」。當時,瓊海有4名領導幹部先後被查——3月31日,已退休一年多的時任瓊海市市委副書記陳列雄被查;5月18日,瓊海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陳大釗,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朱允彥,瓊海市副市長邢遠飛於同一天被查。在這4名被查的領導幹部中,有3名曾是朱清敏的直接下屬,包括時任市委副書記陳列雄,以及時任副市長陳大釗與朱允彥。
朱清敏這3名曾經的下屬,後均因受賄罪被判刑。其中,陳列雄與朱允彥於2016年被分別判刑11年與10年,陳大釗則於2017年被判11年。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梳理3人被法院審理查明的犯罪事實發現,他們都存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開發房地產項目用地、拆遷安置、辦理土地過戶手續、土地置換、承建建築工程項目、提高項目容積率等工程項目上,為單名或個人謀取利益」等違法行為。
在海南省紀委監委對於朱清敏的通報中,也提及他「利用職務便利,在打擊違法活動、房地產開發建設、動物疫苗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今年有26個廳官被通報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除了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把手中的權力變成權錢交易的砝碼,肆無忌憚聚錢斂財,朱清敏還被指「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深入推進,這一提法密集出現在被查官員的通報中。根據全國掃黑辦近日發布的數據顯示,自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啟動以來,截至今年7月底,全國共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64831件,處理77668人。另外,截至目前,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111起案件中,已辦結31起,抓捕犯罪嫌疑人9504人,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3691人。
其中,朱清敏這樣的廳局級「保護傘」不少。解放日報·上觀新聞統計發現,截至目前,今年被公布黨紀政務處分的173名廳局級及以上幹部中,有26人存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紀行為。這26人都是廳局級幹部。
26個廳局級幹部中,既有與朱清敏一樣,曾主政一方的市委書記、市長,如2月27日被開除黨籍的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委原書記傅鐵鋼,6月28日被「雙開」的內蒙古滿洲裡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許愛蓮,更多的則來自政法系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統計,截至目前,該網站公布的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84名廳局級以上政法系統幹部中,已經有31人的處分通報中有「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等相關表述。
這31人涵蓋政法委書記、公檢法司負責人、警察類高等院校負責人等。如3月27日被「雙開」的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任銳忱,3月31日被開除黨籍的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克倫,5月20日被「雙開」的陝西省鹹陽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郭中秋,5月8日被「雙開」的西安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閻鴻,6月12日被「雙開」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司法廳原廳長陳棟橋,8月14日被「雙開」的四川警察學院原黨委常委、副院長卓義才等。
被指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還有人大、政協系統的領導幹部,如2月26日被「雙開」的陝西延安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祁玉江,5月18日被「雙開」的內蒙古通遼政協主席高忱,7月3日被「雙開」的遼寧瀋陽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凱。甚至還有來自普通高等院校的領導幹部,如4月14日被開除黨籍的內蒙古民族大學黨委原副書記肖劍平。
可以發現,在今年被處理的26名存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紀行為的廳局級幹部中,各有兩個來自黑龍江哈爾濱與內蒙古通遼。而與哈爾濱的兩名都出自政法系統不同,通遼的兩名則分別是當地黨委與政協「一把手」。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還發現,自去年以來,通遼市已有5名省管幹部被查,其餘3名分別為原政法委書記辛金山、政協原副主席吳國林、統戰部部長曹文敏。而在目前已有處分結果的4人中,除了傅鐵鋼與高忱外,辛金山也被指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除了通遼市,一座地級市出現多個領導幹部為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的現象,此前還發生在遼寧省丹東市。在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遼寧宋琦案中,丹東市原副市長劉勝軍、丹東市政協原副主席楊乃文、鳳城市委原書記高峻被指為宋琦、宋鵬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後來,劉勝軍、楊乃文、高峻等均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前報導:
兩女廳官涉巨額受賄被查 一人曾給領導配偶上廉政課
8月4日,據最高檢官網消息,內蒙古自治區兩名女廳官同日被公訴,分別是滿洲裡市原市長許愛蓮,烏海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武鳳梅,兩人都被指控巨額受賄。
「70後」許愛蓮今年49歲,是蒙古族女幹部,在滿洲裡任市長3年。今年1月被責令辭去內蒙古自治區人大代表職務,6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許愛蓮被批「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而此前,她曾多次去公安局調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
「65後」武鳳梅今年55歲,北大研究生畢業後紮根內蒙古,曾在紀檢系統工作7年,還曾擔任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2018年1月晉升為烏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去年10月被免職,近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在任內,她曾組織給領導配偶上廉政課,組織整治「雁過拔毛」式腐敗。
許愛蓮。資料圖
許愛蓮:禁不住誘惑,甘於被「圍獵」,被控巨額受賄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滿洲裡市原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許愛蓮(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許愛蓮利用擔任通遼市科爾沁區紅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通遼市科爾沁區區委常委、宣傳部長、政府常務副區長,通遼市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通遼市科左後旗旗委副書記、政府代旗長、政府旗長、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許愛蓮作為與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許愛蓮1971年7月出生於內蒙古通遼,蒙古族,籍貫山東陽穀,歷任通遼市體育局長,市經信委主任,科左後旗旗長,旗委書記等職。
2015年10月,許愛蓮離開工作了23年的通遼,來到滿洲裡,任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16年年初,許愛蓮獲任滿洲裡市市長。
許愛蓮最後一次公開露面,還停留在2019年12月。
據當地媒體報導,2019年12月,滿洲裡市召開全市黨員幹部警示教育大會。與會人員集體觀看了由市紀委監委結合典型案例製作的微電影《黑色秩序》以及警示教育片《向「錢」看的人生》。時任滿洲裡市委副書記、市長許愛蓮參會,還提出了「努力形成讓全市黨員幹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局面」等工作要求。
今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公告稱,許愛蓮被責令辭去自治區人大代表職務。
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曾多次調研掃黑
今年6月28日晚間,內蒙古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滿洲裡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許愛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雙開」通報稱,經查,許愛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親屬安排、調動工作;禁不住誘惑,甘於被「圍獵」,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違規向企業出借財政資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權牟取私利,違背原則損公肥私,在工程項目承攬、開發、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察時局注意到,許愛蓮被批「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而此前,許愛蓮曾多次去公安局調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
2019年3月,時任滿洲裡市委副書記、市長許愛蓮深入滿洲裡市公安局調研。
2019年6月,許愛蓮先後前往滿洲裡市南區街道辦事處阜城社區、東湖區及新開河鎮調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情況。之後,她又在市掃黑辦負責人陪同下來到市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對兩部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許愛蓮就城建、草原、礦山等領域的涉黑涉惡線索摸排工作進行了深入了解並提出:「全面摸排涉黑涉惡線索,一旦發現精準確認、及時上報,讓此項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來,已有5名有通遼市履職經歷的落馬官員罪行中涉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通遼市委原書記傅鐵鋼、市政協原主席高忱、市委政法委原書記辛金山、市政府原秘書長肖劍平等多名原通遼廳級幹部被查落馬。
據內蒙古紀委監委通報,經查,當地黑社會性質組織「教父」級人物的易連峰曾向辛金山、傅鐵鋼、肖劍平等廳級幹部行賄170餘萬元,向劉興臣、尚勇、王大成等處級幹部行賄200餘萬元,接受其賄賂的科級以下幹部達百餘人。
武鳳梅。資料圖
曾給領導配偶上反腐課的女政法委書記,被控巨額受賄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武鳳梅(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赤峰市人民檢察院向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赤峰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武鳳梅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信息調研處副處長、自治區黨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處處長、自治區紀委派駐外事辦公室紀檢組組長、烏海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烏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武鳳梅, 1965年4月生,河南商丘人。1990年,25歲的武鳳梅從北大研究生畢業後,被分配到內蒙古工作,在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宣傳部當科員,此後她紮根內蒙古。
早年,武鳳梅在內蒙古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宣傳部、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接待辦、自治區黨委防邪辦等單位工作。
2010年12月,武鳳梅到了紀委系統,履新內蒙古自治區紀委派駐自治區外事辦公室紀檢組組長。 4年後,武鳳梅出任烏海市委常委、紀委書記。2016年11月,武鳳梅還當選為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
從事紀檢工作7年後,2018年1月,武鳳梅晉升為烏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9年10月,武鳳梅被免去烏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職務。
曾給領導配偶上廉政課,組織整治「雁過拔毛」式腐敗
7月30日,內蒙古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烏海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武鳳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雙開」通報稱,經查,武鳳梅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落實巡視整改要求;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執紀違紀、執法犯法,收受禮金;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在辦理取保候審、工程款結算、幹部工作調動等方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頗為諷刺的是,被批「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武鳳梅在烏海任職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期間,曾在組織給全市重要崗位在職幹部的配偶上廉政課。
2015年6月,烏海市紀委請了全市重要崗位在職幹部的家屬,組織她們觀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併到市檢察院參觀廉政警示展,了解近年來查處的違紀違法幹部事例。武鳳梅表示,將採取分批輪訓的方式,對全市縣處級領導幹部家屬和各區區直部門、鎮(街道)主要領導幹部家屬進行廉政警示教育,把反腐倡廉關口前移,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家屬「廉內助」的監督作用。
此後,烏海市還曾專門整治「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武鳳梅要求,要強化監督執紀,對「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零容忍」,長抓不懈,做到問責不手軟。
當年12月,武鳳梅還在媒體發表了《找準基層紀律建設發力點》的文章,大談反腐成績。
兩位市委副書記先後被免職 ,都存在「賣官」嫌疑
在武鳳梅被免職兩個月後,她的同僚、時任烏海市長高世宏被免職。
高世宏曾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鄂爾多斯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2016年底,高世宏調赴烏海市任職,後出任市委副書記、市長,與武鳳梅同為黨委班子成員。一年後武鳳梅晉升,與高世宏同為市委副書記。
去年10月,武鳳梅被免職,兩個月後,高世宏也被免職。 今年6月28日,高世宏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察時局注意到,高世宏與武鳳梅相隔一個月被「雙開」,通報中兩人存在共同存在的問題是「不按規定報告個人事項」,「在幹部職工選拔任用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說明二人都存在「賣官」的嫌疑。
此外,兩人都涉嫌受賄犯罪,高世宏被通報「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而武鳳梅被通報「在辦理取保候審、工程款結算、幹部工作調動等方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可見武鳳梅利用政法委書記的身份插手取保候審,且受賄額度更高。
來源:上觀新聞 編輯:裴申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