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7日訊(本網記者 盧金福)今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福建省耕地保護監督新聞發布會。會上,省農業農村廳農田建設管理處處長翁定河,省自然資源廳耕保處副處長陳德勇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記者:剛才有注意到剛才發布中有提到我省已連續20年實現了耕地佔補平衡。請問我省是如何嚴格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的?
陳德勇:耕地佔補平衡是《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法定責任,是耕地保護工作的難點和重點,也是帶動耕地保護目標實現的關鍵點。長期以來,我省不斷加強耕地佔補平衡管理,主要做了以下幾項工作:一是抓住「不佔少佔」這個根本。嚴格管控建設項目佔用耕地,引導建設項目不佔或者少佔耕地,建設項目佔用耕地面積逐年減少。二是抓住「補足補優」這個重點。通過核銷縣級補充耕地指標儲備庫中的耕地數量、糧食產能、水田面積三類指標,落實「佔一補一」「佔優補優、佔水田補水田」的要求,實現耕地數量和質量雙平衡。「十三五」期間,省級下達土地整治專項資金41.12億元,完成補充耕地25.31萬畝。三是抓住「利益調節」這個核心。我省研究出臺了《福建省補充耕地指標調劑管理暫行辦法》,完善補充耕地指標調劑制度。2017-2019年,我省跨區域交易補充耕地指標9.55萬畝,交易資金125.18億元。四是抓住「佔補責任」這個關鍵。壓緊壓實市縣政府耕地佔補平衡工作的主體責任,每年省級分解下達的年度補充耕地任務,實行指令性管理,採取層層籤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明確責任,通過階段考核、年度考核等方式督促落實。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監督工作方案》在全面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強調要嚴格落實耕地數量和質量雙平衡,完善補充耕地指標調劑制度;要求堅持綠色發展理念,逐步轉變補充耕地方式,將土地綜合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生態修復等作為補充耕地的主要方式,充分挖掘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潛力,推進旱地、水澆地改造水田和舊村復墾等土地整治項目實施;要求強化補充耕地項目監管,綜合運用遙感影像監測「一張圖」、綜合信息監管平臺等加強遠程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並修訂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管理辦法,開展補充耕地項目專項核查,加強補充耕地項目後期管護,確保新增耕地穩定耕作、發揮效益。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落實《工作方案》的要求,繼續全方位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耕地保護長效機制,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我的回答完畢,謝謝大家!
記者:我們知道提高農田標準化水平是保護利用耕地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請問,農業農村部門在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有什麼創新舉措?謝謝 !
翁定河:感謝各位媒體朋友一直以來對我省高標準農田建設事業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知道,建設高標準農田是保護耕地和提升地力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也是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戰略基礎。近年來,我們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續有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應該說取得了階段性比較好的成效,到2020年,全省累計建成高標準農田可達1120萬畝以上,為有效保護和利用耕地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是,我們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我省可建設高標準農田的耕地數量有限,質量不平衡,立地條件較差,建設難度較大。根據這些情況,下階段我們將認真落實省政府加強耕地保護監督工作要求,高效率推進、高質量建設、高效益利用高標準農田,持續推進耕地建設性保護工作,推動藏糧於地戰略落地見效。
我們想從三個方面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一是建設與改造並行。目前我們省還有部分耕地基礎比較薄弱,還需要改造提升,「十四五」期間,我們將新建與改造同步規劃,分步實施,積極多元籌資,逐步提高投資標準,大力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一方面,在所有耕地上,重點在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全力推進新增高標準農田建設,到2022年,全省累計建成達到1380萬畝以上,800萬畝已經劃為糧食生產功能區要全覆蓋。另一方面,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逐步對已建農田進行嚴要求、高標準提升改造,推進提質增效,到2022年,每年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省級示範項目10萬畝,2023年開始實施重點由新增建設轉向提升改造,推動全省高標準農田保有量持續增加,建設標準和耕地質量持續提升。
二是建設與管護並重。高標準農田三分建設,七分管護,抓好管護是發揮良田良用的最有效手段。我們省高標準農田管護在全國是走在前列的,我們要發揮這個優勢,要進一步發揮我省建後管護走在全國前列的優勢,分類細化管護,完善管護機制,對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要及時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堅決制止「非農化」;對已竣工驗收的高標準農田,要及時落實管護主體、管護責任、管護資金,保障長久發揮效應;對經依法批准佔用的,要及時補充,確保高標準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對因災損毀的高標準農田,要及時納入年度建設任務,及時修復、改造、提升。
三是建設與養地結合。建設高標準農田核心目標是提高耕地產能,增加農產品的產出能力,保護農田的生態。我們將在建設高標準農田過程中,始終貫徹綠色發展理念、高質量發展理念,全面開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排設施、田間道路、生態防護等建設,有效提升高標準農田建設內涵。同時要持續加大養地力度,開展耕地質量監測評價,推廣秸稈還田、種植綠肥、增施有機肥等保護和提升耕地質量措施,注重培肥耕地地力,確保高標準農田數量明顯增加、質量顯著提升。謝謝大家!
記者:想請問一下耕保處陳德勇副處長,永久基本農田是耕地的精華。請問《工作方案》對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由哪些具體要求?
陳德勇:感謝這位記者朋友對我省耕地保護監督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按照國家部署要求,我省堅持「保優不保劣、保近不保遠」的原則,優先將集中連片、公路沿線、城鎮周邊的良田劃入永久基本農田,全省共劃定永久基本農田16萬片,面積1609.55萬畝,完成了國家下達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目前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中,耕地平均質量等別為8.21等,水田佔比超過80%,全省共籤訂責任狀1.49萬份,設立保護牌2600多面,界樁3.3萬個,實現基本農田圖、表、數、實地相一致。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監督工作方案》對加強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嚴格佔用審批,對建設項目佔用永久基本農田進行嚴格管控,一般建設項目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重大建設項目確需佔用的,要對佔用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補劃基本農田方案的可行性進行實地踏勘論證,嚴格論證審核,用地報國務院審批。二是嚴禁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擴大自然保護地,新建的自然保護地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已劃入自然保護地核心區內的永久基本農田納入生態退耕、有序退出;自然保護地一般控制區內的永久基本農田要根據對生態功能造成的影響確定是否退出;自然保護地外的永久基本農田和集中連片耕地,不得劃入生態保護紅線。三是開展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核實整改工作,根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結合自然資源部下發的問題圖斑,在與國土空間規劃、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工作充分銜接的基礎上,應用實地核查軟體,對永久基本農田進行逐圖斑比對,梳理統計問題圖斑,提出分類處置意見,落實整改補劃地塊,調整完善永久基本農田資料庫,確保永久基本農田數量不減、質量提升、布局穩定。
下一步,我省將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和《工作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永久基本農田的特殊保護,積極引導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於發展糧食生產,嚴禁違規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樹挖塘等破壞耕作層行為。同時建立永久基本農田信息公開制度,對永久基本農田邊界範圍、永久基本農田有關政策等信息進行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我的匯報完畢,謝謝大家!
記者:耕地地力是決定農產品產出能力的主要因素之一,請問農業農村廳的負責同志,近年來福建省在保護、提高耕地質量方面開展做了哪些工作?
翁定河:感謝你對耕地質量建設工作的關心和關注。俗話說「萬物土中生」。有效保護、持續提升有限的耕地質量,對農業可持續發展,對重要農產品的產出能力至關重要。近年來,我們堅守耕地保護「量質並重」和「用養結合」理念,大力推廣「測、養、替、改、輪、減」等技術措施,耕地質量得到明顯提高,與2015年相比,2019年全省耕地質量等級達到5.16個等級,比2012年提升0.62個等級,提前完成「十三五」規劃提升0.5個等級的目標。
我們主要採取以下三項措施:一、堅持投入保障。各地著力創新投入機制,發揮財政補助資金的槓桿作用,鼓勵農業規模經營主體投入,共同致力耕地質量提升,「十三五」以來,各級財政投入近6億元,其中:中央財政3億元,省級2億元,市、縣兩級1億元。
二、堅持技術創新。一是持續培肥土壤。發展冬種紫雲英綠肥、稻田秸稈粉碎還田,資源化利用畜禽糞汙,增施有機肥,「十三五」期間累計推廣面積3773萬畝。二是持續減施化肥。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物化補助等方式,示範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水肥一體化、機械深施、新型肥料等減肥技術,改進施肥技術,減少不合理施肥,提高肥料有效利用,「十三五」期間,全省累計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1.15億畝(次),2019年全省農用化肥用量比2015年降低了14.2%。三是持續治理酸化。土壤酸化是南方耕地的特點。「十三五」期間,投入3500萬元,在寧化、平和等17個縣(市、區)治理土壤酸化問題,酸化得到初步緩解,有效鈍化土壤重金屬活性,土壤質量得到提升。
三、堅持示範引領。在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示範片,開展指導服務、模式攻關、集成應用,讓農民一聽就懂、一看就會,起到良好的示範帶動作用。「十三五」期間,累計組織專家巡迴指導135批642人次,建立各類示範片1萬多個,示範面積達100多萬畝以上。
提升耕地質量,需要久久為功;發展綠色農業,永遠在路上。下一步我們將下更大力氣保護、提升我省耕地質量,精心呵護每寸土壤活力,守護好沃土良田的健康,讓「一畝三分地」成為農民手中金燦燦的「飯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