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超200億?鼎立集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宣判在即

2020-12-18 湖畔財經

5月27日上午,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東陽法院第一法庭公開宣判金華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被告單位鼎立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被告人許寶星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持有彈藥罪、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

被告人許明景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

被告人任國權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職務侵佔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騙取貸款罪,

被告人喻柏林犯職務侵佔罪,

被告人陳嫦珍、許俏丹、馬巧萍、許國飛、葛飛豔、郭朝陽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

截止5月29日下午3時,尚未有公開信息傳出。

京衡律師出庭辯護,據稱鼎立集團涉案金額高達207億元,堪稱浙江有史以來最大的民間集資案。

同在東陽,當年轟動一時的吳英案,涉案金額不過7.7億元,其中實際詐騙金額3.8億餘元。

東陽是浙江民間集資的高發地,近年爆發了多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但大多沒有宣判。

2017年4月28日,東陽警方對鼎立集團創始人許寶星夫婦、許明景(許寶星子)夫婦、任國權(許寶星婿)夫婦等13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延伸閱讀:

2016-12-19

鼎立股份甩賣上海別墅,東陽老闆許寶星敗退

2016-12-26

鼎立集團資金鍊繃緊,大規模民間借貸只能兌付15%

相關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