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被退學的女生為了報復對方「說壞話」,回到學校毆打在校女生,事發後打人者的家長並未致歉和賠償,而是讓受傷的孩子先放鞭炮道歉,然後再談其他的。這其實就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教育缺失而讓孩子成了問題少年。
12月10日下午放學後,湖南邵陽,因為違紀在初二就被退學的女生曾某帶著三個女生進入學校帶走放學的14歲的初三女生吳某,隨後進行了激烈地毆打,導致視網膜充血、鼻子和耳朵等多處受傷。雖然經過治療已經恢復上課,但是吳某目前還不敢一個人上學和睡覺,視力也比以前變差了。
事發後,吳某的家長也報案了,並找到曾某家長商談賠償事宜,但對方認為吳某曾經說過他女兒壞話,必須先放鞭炮登門道歉,然後再談其他的。警方認為打人者曾某屬於未成年人,目前只能送到工讀學校進行教育糾正,賠償只能繼續組織雙方協商。但目前並未有商談結果,不排除將會走司法途徑。
通過這件事,旁觀者其實看得很明白:打人就是打人了,違法就是違法了,警方之所以能將打人者送至工讀學校矯正教育,說明打人違法是定性的,那打人者的家長為何還理直氣壯的強詞奪理呢?
學生之間談論到其他同學不是很正常嗎,我們不能因為別人的談論就報復,這不是法治社會的解決問題之道。未成年人不懂事,那是沒辦法,但是作為家長難道真的不明白嗎?
由此可見,這個打人者曾某初二就因為違紀被開除是多麼的順理成章了,因為這個打人者背後的家庭教育嚴重缺失,根本沒法教育孩子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一個毫無是非感的家庭又如何能教育出一個遵規守紀的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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