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送我的訂婚聘禮是二手黃金首飾,我鬧彆扭,媽媽卻讓我接受。
我是屬於那種乖乖女,平時沒有什麼主見,一切都聽媽媽的。我的未婚夫是我媽媽挑選的,我覺得基本滿意就同意訂婚了。媽媽也對我說,女孩子不能太挑剔。就這樣湊合著算是把自己嫁了,反正周圍大多數人還有我父母都是這麼過來的。
但是,有一件事讓我有點小疙瘩。我們那裡的習俗是訂婚男方是要有訂婚聘禮送給女方的,看各人的經濟條件不同,聘禮也不一樣。有錢的就送房子、車子、鑽石等一些貴重東西。一般人就算是沒多少錢,但是總是有幾樣黃金首飾。
我絕對不是在挑剔婚禮的厚薄貴重什麼的,未婚夫就算是送我一束花,我也沒有什麼意見。因為這個聘禮表達就是一種意思,一種誠意,說白了就是一種風俗。但是問題是,我這個未婚夫,他之前和別人訂過婚,送給那個女孩子的聘禮是一套黃金首飾。後來兩人不知道什麼原因分手了,那個女孩子很有骨氣,自己主動提出要把那些首飾退還(有些女孩就算是不還聘禮,男方也沒有辦法)。
這次我和未婚夫訂婚,他們把以前那套退還回來黃金首飾又送給了我。就是說,我現在收到的聘禮居然是二手的。
知道這件事之後,我心裡非常不舒服。不是為聘禮價值的多少,也不是黃金首飾太老土,而是感覺未婚夫家裡一點都不尊重我。他們家也不至於窮成那樣,連再買一套聘禮的錢都沒有。根據我媽媽說的他的家境還是小康狀態,現在給我的聘禮是曾經送給別人又被退回來的訂婚聘禮,算是什麼意思呢?
我不介意未婚夫有前任女友,畢竟誰還沒個過去?可是,你哪怕是買套便宜的,哪怕是銀的首飾都好,只要是嶄新的,不是被接收過的送給我,有那麼難嗎?難道我要求太高了嗎?
我把自己心裡的小疙瘩給未婚夫說了,未婚夫居然這麼回答我,那個女該子絕對沒有用過,一次都沒有用過,這個他可以保證。還說這套黃金首飾是名牌的,還是從香港買來的,而且款式很新很漂亮,幹嘛還花錢買新的。
我覺得我沒法和未婚夫溝通了,我該怎麼告訴他才能讓他明白,我在意的不是聘禮的價值,而是心意?要是我把我曾經送給我前任男友的衣服再送給他穿,我再告訴他絕對沒有人穿過,他心裡會舒服嗎?說到底,我就覺得未婚夫既小氣還不尊重人,第一他捨不得再花錢買套首飾,第二我感覺我沒有被尊重。
這件事情讓我很鬱悶,我現在和未婚夫鬧得很不愉快。我媽媽說,要不算了,那個聘禮就收下吧,以後不用就好了。等正式結婚的時候,讓未婚夫再送套全新不就得了。可是我還是接受不了,我在其他事情都還是好說話的,唯獨在這件事上我覺得不能這樣算了。也許你們覺得我太固執了,首飾是新是舊又有什麼關係,有沒有人用過不用那麼較真,可是我心裡彆扭極了,我該聽我媽媽的嗎?
小編有話說,女人一生也許就這麼一次婚姻,小姐姐還是堅持自己的內心,這次就不要聽媽媽的話了。一個男人連訂婚聘禮都是二手的,也太欺負人了。這種事情上千萬不要妥協,不然婚後可能還要妥協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