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 農用地、 商住地、 工業地) 市人民政府文件
晉市政發[2017]8號
晉城市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晉城市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晉城市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晉城市人民政府
2017年 月 日
晉城市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計劃的目的、意義和編制依據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確保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有效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全市土地資源利用的現狀和供給潛力及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制定本計劃。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統領,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堅定不移地大力推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潛力,強化土地市場管理,建立以供給引導需求的新機制,有效緩解用地矛盾,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可靠保障。
按照城鄉統籌、節約集約、供需平衡、有保有壓的原則,優化供應結構,適當增加居住用地供應總量,優先確定保障性住房用地,盤活存量土地。
2017年度土地供應必須堅持以下六條基本原則:
(一)促進構建資源節約型社會,適當控制供應總量;
(二)優化土地供應結構,有保有壓,促進產業結構調整;
(三)優化土地供應的空間布局,統籌用地,促進城鎮、農村協調發展;
(四)優先供應存量建設用地和閒置土地,嚴格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
(五)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嚴格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六)促進市場對土地資源配置基礎性作用的發揮,嚴格規範土地供應方式,嚴格查處違法違規用地。
三、計劃指標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1.全市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340.1377公頃以內。
2.中心城市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 180.5277公頃以內。
3.以上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數量為已經省政府農用地轉用和部分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收購儲備的土地。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工礦廢棄地整合復墾利用待報批後可隨時調整使用,未包括在此供應計劃內。城中村改造、棚戶區改造項目按照「先拆遷安置後開發建設」的規定,根據實際進度安排土地供應。
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1.全市2017年度本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17.4235公頃,佔5.12%;工礦倉儲用地76.653公頃,佔22.54%;住宅用地32.1851公頃,佔9.46%,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25.9129公頃,保障性住房2.8179公頃,其他住宅用地3.4543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34.2681公頃,佔10.07%;交通運輸用地179.6080公頃,佔52.8%。
2.中心城市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10.8099公頃,佔6.00%;工礦倉儲用地39.3333公頃,佔21.8%;住宅用地9.945公頃,佔5.51%,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9.945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3.3768公頃,佔7.41%;交通運輸用地107.0627公頃,佔59.31%。
保障性住房用地計劃
全市2017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6.2722公頃。
政策導向
我市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按照優化空間布局和優化土地供應結構的要求,以解決民生工程、公共管理與公共設施為主。貫徹和促進國家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供應計劃中,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基本做到用地數量控制適當,結構分布較為合理。
土地供應計劃的實施
為保證2017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的有效實施,市(縣)國土資源部門具體負責土地供應計劃的執行,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土地供應計劃實施工作。加強與規劃、住建管理等相關部門協作,提高辦事效率,改善服務,推進計劃的實施,全面落實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實現土地資產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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