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雪過後,寒意越加逼人。為最大限度維護申請人的勝訴權益,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奔赴古藺開展執行工作,經過數小時的努力,成功查封白酒600件。
然而,該批白酒並不屬於本案被執行人,而是被執行人到期債權的抵償物。早前,被執行人劉某因資金周轉向申請人借款數十萬元,經納溪法院依法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還款協議,後因未按期履行,申請人向納溪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網絡查控系統反饋被執行人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擔保人鄧某某名下亦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承辦法官依法向其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並詢問被執行人打算如何履行本案債務,被執行人一再聲稱確實沒有錢,該案一度陷入僵局。
近日,承辦法官收到新的線索,得知擔保人鄧某某有一到期債權,對方系酒廠老闆。事不宜遲,執行法官一行立即驅車前往酒廠所在地古藺,說明來意後,酒廠老闆王某告知了還欠擔保人鄧某某股權轉讓金,並表示根據雙方約定自己也拿不出現金來,現在經營舉步維艱,只有用酒抵債,幾經商談後,最終,王某提供了成品酒600件,交由人民法院評估拍賣。
執行法官遂攜帶查封裁定、查封扣押清單等前往該批白酒儲存地,清點數量、依次登記造冊、拍照留存貼上封條。下一步,納溪區人民法院將依法對該批白酒進行評估拍賣,及早實現申請人的勝訴權益。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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