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漫遊接聽400來電會扣費嗎?
如果要講400電話的原理,估計要講半小時,但是所謂大師就是能夠將複雜的事情,用幾句話給普通人講清楚。
400電話原理是什麼?就是將400電話呼叫轉移到手機或座機上。也就是說手機或座機,只充當的是一個接電話的功能。如果你的手機或者座機接聽是免費的,那麼,接聽400電話來電,手機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的。
但是有人又說了,如果他的手機在漫遊狀態呢?一定要記住,你的手機收不收費,收多少錢,不取決於400電話,而是你的手機號碼本身。如果你的手機號碼在全國漫遊接聽所有電話都不收費,那麼,400轉接來的電話,你接聽不收任何費用。
但是如果你的手機號碼本身接聽電話是收費的,注意本身兩個字。那麼,400電話轉接來的電話,你應該也是要收費的。收費多少呢,就要看你的手機號碼接電話多少錢一分鐘了。
講暈了沒有?
其實,很簡單的道理,現在所有的電話應該都取消漫遊費了,也就是說在全國接聽電話都是免費的。400電話轉接來的電話,你也不需要付任何費用。以上內容由龍觀網絡負責整理,侵權必究。
作為一家優秀的企業,我們的執行方針是什麼?
我們龍觀網絡做事情,從來不管其他公司怎麼做,我們做我們自己,我們不去抄襲或模仿別人。
什麼是我們的執行方針?就四個字。一戰而勝!一戰而勝!一戰而勝!什麼意思呢?就是做任何事情,只要決定去做了,就要做到一次就把它做好。
比如,客戶提交資料這種事情。如何讓客戶一次就把所有資料準備齊全,而且一次審核就通過?我們有經驗,我們知道怎麼去做。
這種常態化的事情,我們必須做到一戰而勝,一次就把它搞定,決不要第二次。一戰而勝考驗的不僅僅是勇氣問題,更考驗我們的能力。我們相信,我們有這樣的能力,有這樣的水平去做到。
將錯誤消滅在萌芽,錯誤最多只能犯一次!以上內容由龍觀網絡負責整理,侵權必究。
收據可以嗎?
400電話辦理必須是用公司資料辦理,而對於400電話的綁定,也必須是實名綁定。
何為實名綁定?就是必須清楚綁定電話的開號人是誰,是法人,還是員工?如果是法人的話,資料相對簡單。如果是員工,有時可以綁,有時不可以綁,要依據號碼而定。
那麼怎麼證明綁定電話的開號人是誰?那就是需要提供充值的憑證。
有客戶問了,這個憑證可以是收據嗎?憑證不限於發---票,受理單,收據等。如果是收據,一般也是可以的。
但是有一些情況下不行。什麼情況呢?收據如果不是機打的,是手寫的那種,是絕對不行的。
收據也需要具備四要素:1.開號人全名,2.電話號碼全部;3.運營商的章,不限於發章等。4.機打。只要具備這些條件就可以。以上內容由龍觀網絡整理,侵權必究。
市場上90%的400號碼都是通過代理商辦理的。
通過上次的分析,國內大約有2000家地區運營商。而這2000家運營商才開始都是有權限開通400電話號碼,
許多聯通地區運營商將400號碼承包給了代理商,結果發現銷售的業績比自己開發要好許多倍,而且不用操心。於是各地聯通運營商爭相效仿,將400業務外包給了代理商,可以說大部分的聯通400都是代理商發展的。
後來,移動和電信看著利潤可觀,於是也開放了400號碼的外包。隨著幾年的發展,400號碼的90%的業績都是代理商創造的。
運營商開通400號碼的動力不足,是這個業務無法在當地大力開展的主要原因。
公職員,基本上都是死工資,做一個號碼或多個號碼差別並不大。二呢,運營商總部對於號碼的開通是有業績要求的,開不到一定數量,他們地區運營商是要受懲罰的。
為此,他們寧願捨棄這樣的業務,也不要懲罰。以上內容由龍觀網絡整理。
400電話申請後還需要另外安裝什麼嗎?
先說一下400電話的原理是怎麼回事。400電話本身是一個 虛擬的號碼,如何讓這個虛擬的號碼與我們產生連接?400電話是通過呼叫轉移的原理,轉移到我們原有的電話號碼上面。
這個原有的電話號碼,被我們龍觀網絡稱為綁定電話。這個綁定電話一般的要求是,可以是手機,也可以是座機。
當然具體的要求,要看具體的400電話號碼。所以開通400電話以後,不需要另外安裝任何的設備。只需要將400電話轉移到綁定電話上就可以了。以上內容由龍觀網絡負責整理,侵權必究。
沒有固定電話,也可以開通400電話?
前兩年找我們龍觀網絡辦理400電話的用戶,都知道,辦理400號碼必須要有座機。
而且座機必須是公司或者法人名下,如果是股東或者員工名下,是不可以辦理400號碼的。
但是2018年以來,各大運營商紛紛向代理商和400用戶示好,表示可以放寬政策。不需要座機號碼,也可以開通400電話號碼。
更有甚者提出,可以綁定員工或股東的手機號碼。完全不需要提供法人的電話。
我相信這是這些運營商的巨大的誠意,這是開放的態度。社會必定是要進步的,不改變,必定會被客戶所拋棄。雖然說整體來說,寬鬆了許多,但是從資料要求的層面上來說,從細節上來說,還是比較嚴格。
資料不允許塗改,資料必須要有紙質文件,資料必須要完整。以上內容由龍觀網絡負責整理,侵權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