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中時就很渴望能擁有一雙耐克阿迪名牌鞋,越是在物質上得不到滿足的人,對物質的需求越是強烈,作為一個家境普通的人。
買Aj椰子這種「非分要求」自然是不敢和爸媽提,只能默默期待著上大學,因為大學每個月就有可以自由支配的生活費了。
那時候買的最貴的一雙是耐克的運動鞋,當時很火的一款,下面有很厚的氣墊。雖然我連它名字都叫不上來就買了,穿著是挺舒服,款式也很好看。但我很清楚,自己其實就是在為耐克的那個大鉤子買單。
這種心態買東西,最明顯的感受就是,從進店看鞋到買鞋的那個階段,激動和開心指數是不斷上升的。當店員把鞋子交到你手上的那一刻,這種情緒達到頂點,然後就開始急劇下降,無論是Aj還是椰子匡威,穿了幾次後,它就變得泯然眾鞋了,之前的滿腔熱情好像一下子消失了。
失落的時候人通常會更善於思考,於是我就開始反思,這雙花了我大半個月生活費的鞋,究竟值不值得。結論很簡單,值得。十歲時喜歡的洋娃娃,三十歲再買已經沒有意義了,在我對名牌鞋最熱忱的年紀,能買下來並享受擁有它的喜悅,這就是買它的意義。
我買過了,穿過了,這雙名牌鞋就已經從我的願望清單裡劃掉了。而且為一雙Aj椰子省吃儉用一個月的生活,我也不想再體驗了,算是這雙鞋給我的一個教訓。
那之後,我對於匡威Aj這類名牌鞋就不存在執念了,儘管還是會買,但也只是因為喜歡它的造型。我現在發覺鞋子最重要的就是舒服和乾淨,常年就是穿著回力飛躍平價帆布鞋和運動鞋。
想通了之後,我覺得自己果然不是一個膚淺的人,是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但結果,還是沒能逃出真香定律。工作以後,我買衣服的花費越來越少,對鞋的要求反而越來越高。
還記得我前面說自己常年穿帆布鞋和運動鞋麼,其實那時候80%的時間都是穿運動鞋。因為它最舒服,長期放縱自己腳的結果就是,穿帆布鞋沒有運動鞋舒服,腳後跟經常被磨破皮。
除了阿迪回力puma小白鞋,還有Vans匡威這些帆布鞋,以前覺得那種軟底的懶人鞋就已經很舒服了,直到我穿過一雙鞋底像海綿一樣柔軟的鞋,就再沒換過別的帆布鞋。用一個不太恰當的比喻就是,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沒見過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