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商人鄭烈城案一審宣判,其因受賄250萬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罰金30萬,並變賣兩套房產折抵贓款,上繳國庫。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這名包工頭因買房結識了被稱為「潮州王」、曾任潮州市長的湯錫坤,並為其充當白手套,獲得地產商給予的500萬行賄款,最終二人均分。
值得注意的是,湯錫坤被指涉3宗罪,其中光斂財就超3000萬,還致使上億國有資產流失。目前尚無該案宣判消息公布。
鄭烈城受審現場直播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判決書顯示,11月1日,廣州中院依法對鄭烈城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其夥同湯錫坤,利用後者職務的便利,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受賄罪。
同時,鑑於鄭烈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且願意將房產兩套變賣後折抵退贓,有悔罪表現,法院決定依法減輕處罰。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鄭烈城現年62歲,汕頭人,文化程度為小學。而湯錫坤比他大一歲,為潮州人,且2005年就升任正廳級的潮州代市長。
他們是如何相識的?在今年7月開庭時,鄭烈城披露稱,自己與湯錫坤既是朋友,也是鄰居,兩人因買房認識,雖然當時自己只是一個包工頭,但兩人關係一直很好。這也就無怪乎在2009年,當廣東海博集團董事長管某請時任潮州市長的湯錫坤和其子湯栩吃飯時,鄭烈城會以朋友的身份同桌。
必須要指出的是,正是這場飯局,將鄭烈城帶入管某向湯錫坤輸送利益的鏈條之中。據湯錫坤交代,在吃飯前,管某說他在佛山南海有個合作項目,準備叫湯栩參加一份,只要派個懂施工和現場管理的人過去就可以了,其他事情不需要,也不需要出資。得到父親的默許後,湯栩找了鄭烈城參加施工管理。
對此,管某在供述中稱,是湯錫坤此前讓自己幫鄭烈城安排一些工程項目,並承諾工程結算後分給他三分之一的利潤。「我覺得湯某坤就是找鄭烈城這個人作為藉口,以做工程的名義來找我要錢的。」
而鄭烈城更有「自知之明」:「湯錫坤安排我到海博集團工作的目的是讓我充當一個幌子,為管某向其輸送利益提供遮擋,充當中間人的角色。」
於是,沒有任何資金或者資源投入的鄭烈城堂而皇之地成為項目股東,而從2008年項目開始至2012年結束,他所做的也就是偶爾到項目現場看一下,根本沒有參加施工管理或者現場管理,甚至連工地食堂他都很少去。
給2成不出聲,給3成他才同意如上所述,2012年該項目完工:工程總量2個億左右,利潤大概是一千到兩千萬之間。換算下來,管某應該給湯錫坤的大概是500萬,即利潤的三分之一。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這500萬並未直接匯到湯錫坤或者其家人戶頭,而是先給了鄭烈城。當後者找到湯錫坤的妻子李某,表示錢已到帳時,對方讓他取現金送來,不要轉帳。於是,他陸續到銀行給李某取了250萬現金。
問題來了:管某向湯錫坤輸送利益,即500萬,為何中間人鄭烈城只轉交了其中一半?湯錫坤在供述中稱,管某最初說,分給鄭烈城150萬元就可以了,其他的都給湯栩。「我聽到後對我兒子說,鄭烈城這兩年比較辛苦,還是你和鄭烈城一人一半吧。」
也正是因為這250萬,在廣州中院的一審判決中,鄭烈城被認定與湯錫坤共同受賄,並獲刑4年。值得注意的是,據檢方披露,此情節還是在查辦湯錫坤案時發現的,2016年6月8日,鄭被立案偵查,同年12月13日被抓獲。
看法新聞記者發現,管某送錢一方面是為了感謝湯錫坤對其公司的關照,另一方面也是感情投資。「他在潮州有大大小小很多地產項目,如有需要政府上會審批,我都會給予支持,讓他的項目順利通過。」湯錫坤說。
這也就怪不得,當管某承諾給20%的利潤時,湯錫坤不出聲。他感覺湯不滿意,後來改30%就同意了。
省委巡視遭威脅:女人搞不定用刀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鄭烈城案是於今年7月開庭審理,並進行了直播。半個月後,湯錫坤涉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案開庭,目前尚無判決信息公開。
公訴機關指控,2000年至2015年間,湯錫坤利用職務之便在工程建設、土地開發等事項上斂財人民幣1731.3萬元、港幣803萬元、美金4萬元。另有855.4918萬元不能說明來源。如此算下來,超過了3000萬。
此外,在擔任潮州市長期間,濫用職權,違規決策潮州新世紀酒店拍賣、以異地建廠為名違規減免土地出讓金,造成國有財產損失共計人民幣10273.08萬元。
數字令人觸目驚心,而這背後是湯錫坤深耕潮州,不但41年仕途從未離開,而且僅市領導職位,他就幹了23年。因此,《廣東黨風》雜誌曾透露他的外號——「潮州王」,也就解釋了為何當廣東省委巡視組進駐潮州時,有「黑社會」發出威脅,聲稱錢搞不定有女人,女人搞不定用刀。
盧淳傑最終,巡視的線索指向了當地兩任市長——2011年轉任市政協原主席的湯錫坤,及原市長盧淳傑。很快,2015年10月,湯錫坤被查,8個月後,盧淳傑也被調查。
今年1月,盧淳傑被雙開。當地紀委通報稱,他除了在工程項目、徵地補償等方面斂財,還接受和免費使用他人提供的建材和小汽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佔用市政府周轉房歸個人使用。今年8月,該案由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向深圳中院提起公訴。
今年2月,盧淳傑的悔過書披露。他在文中稱,任潮州市委組織部部長後,開始有老闆給他送錢、送物,「我的虛榮心、私慾得到了報仇式的滿足。」「我是做夢也想不到能當上市長的。當組織任命我當代市長時,我恍然而醒……後悔不止,心有餘悸,但是為時已晚。」
(原標題為《 充當市長白手套,包工頭啥活不幹賺了2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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