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住房租賃風險的提示》,提醒租客規避相關風險,避免經濟損失。原文如下:
近期,成都市數家住房租賃企業因採取&34;&34;經營模式出現&34;&34;,為加強風險防範,避免經濟損失,請住房租賃當事人在租賃活動中注意以下事項:
一、謹慎選擇合作企業
1、房東、租客應選擇規範且市場信譽度高的住房租賃企業或經紀機構租賃住房,查看其營業執照、相關資質及投訴糾紛情況,到成都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查看企業開業報告信息,對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列入異常經營、未報送開業信息、信用不良、存在違法違規記錄的企業,要謹慎選擇,避免遭遇&34;&34;。
二、查驗房源信息和房源狀況
2、租客租房時,應仔細查看所承租房屋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信息、與業主籤署的租賃合同(或委託協議),並通過市住建局官網進行房源核驗。避免租賃違反&34;搞非法群租、不具備房屋不動產權證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的住房,此類住房可能存在安全隱患,也無法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會對後續辦理居住證、居住證積分、隨遷子女入學、提取公積金等公共服務造成影響。
3、 認真確認租金價格
房東、租客在委託經營或租房過程中,應多方了解周邊住房的市場租金價格,警惕企業&34;&34;帶來的風險,避免因企業&34;&34;遭受損失。房東將住房委託給企業時,對委託價格明顯高於市場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租客租賃住房時,對租金明顯低於市場租金水平的,要慎重。
四、謹慎選擇租金支付方式
4、選擇較短支付周期。租客支付房租時,儘量選擇不超過3個月的支付周期,避免一次性支付較大額度房租,防止住房租賃企業利用房租支付周期差搞&34;可能帶來的風險。
5、向約定帳號支付房租。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時,應向合同約定的企業帳戶(出租方為企業)、個人帳戶(出租方為個人)支付款項。當出租方為企業時,切勿向合同約定之外的企業帳戶、業務員個人帳戶或其他個人帳戶支付款項(包括支付寶、微信等個人收款帳戶)。轉帳支付應保留轉帳憑證,現金支付應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據。
6、防範&34;風險。租客承租房屋時,要注意查看租房合同中有無&34;&34;&34;等相關條款,是否需要額外籤訂相關貸款補充協議等。使用&34;時,貸款人應合理評估自身還款能力,自願申請&34;,租賃企業和經紀機構不得誘導或強迫租客使用&34;,貸款人應與貸款銀行籤訂單獨的貸款合同,貸款合同不應嵌入租房合同中。
五、採用規範的合同文本
7、籤訂租房合同時,推薦通過成都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下載和使用成都市房屋租賃合同指導文本,可有效預防和減少房屋租賃過程中出現的風險,維護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籤署合同前,務必認真閱讀、充分理解合同內容,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簽字蓋章。出租方作出的口頭承諾應寫進書面合同。對違約責任、押金退還等的約定要清晰。
8、及時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籤訂租房合同後,租賃雙方當事人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者通過成都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天府市民雲在線申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六、合法維護自身權益
9、房東、租客發現住房租賃企業、經紀機構或二房東&34;&34;的,或租客遭遇暴力驅趕的,應及時向屬地公安機關報警,並向房屋所在地的黨委、政府派出機構、住建部門和行業協會組織進行投訴舉報,通過群眾之家等平臺妥善化解矛盾,啟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渠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