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仲出庭受審。
鍾文仲案五名被告人。
女白領陳周佳回家時遭鄰居搶劫殺害案昨日開庭
昨日,備受關注的廣州女白領陳周佳被害案在廣州中院開庭審理。去年11月17日晚,29歲的陳周佳在自家小區離奇失蹤。此事一度被傳為有犯罪團夥專門抓女性來販賣器官。然後案件的真相卻讓人大跌眼鏡——鄰裡小口角引發慘案。
昨日,除了元兇鍾文仲,其家人也因窩藏一同過堂受審。一次小小口角,毀了兩個家庭。
偶然一碰引發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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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文仲住在海珠區曉園東28號302房。陳周佳住6樓。雖是鄰居,但兩人並不相識,更無積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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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7日晚,一句口角引發本可避免的慘劇。由於樓道窄,鍾文仲開門碰到了回家經過的陳周佳,被對方罵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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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角之後,鍾文仲萌生搶劫念頭。將陳周佳拖進家中實施捆綁搶劫,從她包內翻出一手機和一臺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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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周佳幾次喊救命,鍾文仲翻出家裡的膠布貼住她的嘴,後又將她整個臉貼住。半個小時後,陳周佳沒了脈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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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文仲將陳周佳殺害後,又將屍體肢解放在紙箱內。11月19日,他將屍體運至老家高州棄於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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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文仲在女友及家人幫助下逃匿。案發27天後,警方在高州入海口找到屍骨,後在南寧將鍾文仲抓獲。
案情:碰撞引起口角 竟然搶劫殺人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11月17日19時許,鍾文仲在其位於海珠區曉園東小區28號302房的家門口,與下班回家的陳周佳碰撞後發生口角,遂萌生了搶劫的念頭。隨後,鍾文仲將陳周佳拖進家中實施捆綁搶劫。因害怕罪行暴露,鍾文仲將陳周佳殺害,肢解後放在紙箱內。11月19日凌晨,鍾文仲將屍體運至老家高州市一河中拋棄。
2010年11月18日至12月10日期間,鍾文仲的女友陸濤,父親鐘太安以及堂弟鍾文學、姐夫羅大方在明知其殺人事實後,仍提供資金支持助其逃匿。陸濤先後四次提供2000元,並在南寧提供藏匿住所。鍾文學將其銀行卡給鍾文仲使用,並存入200元,羅大方則提供了1000元協助逃跑,又在鐘太安組織下,與鍾某紅等人向鍾文仲送錢。
供述:她喊救命 他就用膠布貼她嘴
出現在法庭上的鐘文仲面容白淨,又高又瘦,回答問題聲音輕得如同蚊子叫,很難想像竟是一個暴戾之人。他供述,自己雖與陳周佳是鄰居,但並不相識。案發時,由於樓道很窄,他開門碰到了經過的陳周佳,被對方罵了一句。在屋內搶劫的過程中,他一再追問對方有沒有錢,陳周佳均說身上確實沒錢,可以讓樓上的丈夫拿錢過來。因擔心她丈夫會找人抓他,鍾文仲拒絕了。「後來她好幾次喊救命,我就翻出家裡的膠布貼住她的嘴,然後又將她整個臉貼住。半個小時後,我摸她的手沒有了脈搏,知道她已經死了。」鍾文仲說。對於整個殺人過程,鍾文仲一再聲稱自己沒有多想。
發酵:失蹤案傳上網 引發恐怖流言
陳周佳在與鍾文仲爭吵前,剛剛給丈夫陳培松打電話,說快到家了。當時,陳培松正在家中做飯。然而,菜都涼了,妻子仍未到家。19時25分,陳培松給妻子打電話,手機卻已關機,他下樓沿途尋找未果。20時許,陳培松報警。20時59分,陳培松意外地收到從妻子手機發來的一條簡訊:「手機沒電,和朋友吃飯晚點回。」回撥卻仍是關機。據調查,簡訊信號發自小區附近通訊基站。民警事後證實,這條簡訊是鍾文仲所發。
第二天,陳周佳的同事在微博上發布了她失蹤的消息。
陳周佳失蹤事件在網絡上持續發酵。有傳言稱,廣州出現了犯罪團夥專門抓女性來販賣器官,有6位20~30歲的女子在夜間被麵包車抓走殺害,器官被賣,而且失蹤的案件在白雲、芳村、天河都有發生等等。
隨後,廣州公安在微博上闢謠,稱販賣器官團夥說純屬謠言。陳周佳失蹤27天後,警方宣布破案,屍骨在高州入海口被找到。
逃匿:犯案後逃亡 女友和家人相助
就在網上流言紛飛時,真兇鍾文仲已經帶著紙箱從廣州輾轉回到了老家高州。他首先找到的是女友陸濤:「出大事兒了,我殺了人,你要幫我。」陸濤供述,案發第二天就知道了此事,但還是幫了鍾文仲。「從法律意義上說,我可能是犯罪了,但從情理上說,我覺得自己沒辦法不這麼做。」她還表示,雖然幫著鍾文仲逃跑,但從頭到尾她一直在勸其自首。
鍾文仲的父親鐘太安否認了關於他組織鍾文仲逃亡的指控。他說:「我到廣州去,就看到警察在小區找鍾文仲問話,問完後他說出門買菜做飯,我也沒多問,他就沒有回來。去年11月25日,兩個女兒和兩個女婿到高州老家我們做新房子的地方幫忙,小女兒阿紅接了電話,告訴我們說阿仲殺了人。」鐘太安強調,他平時靠子女資助,沒有錢供鍾文仲跑路。早在好幾年前,父子關係便很緊張,鍾文仲幹什麼他也不知道。
傷害:三歲孩子開始迴避媽媽的話題
陳周佳的丈夫陳培松、孩子以及父母向鍾文仲索賠近七十萬元。但他們同時表示,錢不是最重要的,他們希望得到公正的判決,就是死刑立即執行。
對於鍾文仲律師提出的庭下和解的要求,陳培松表示拒絕。陳周佳失蹤後,他開了一個微博。昨日庭審結束後,他更新了微博:「……心碎了還要繼續敲再碎。」微博的頭像是孩子諾諾的照片。據悉,諾諾現在還不到三歲。失去媽媽這一年,孩子已逐漸明白可能永遠都見不到媽媽了,如今對媽媽這個話題竟然有一些迴避。
庭審一開始,陳周佳的母親便低頭嗚咽,在涉及肢解、拋屍細節時,她更是痛哭出聲。一旁的陳父也忍不住頻頻拭淚。庭審結束後,老兩口在法院門口哭訴了很久,他們向記者表達願望:「希望法官能嚴懲犯罪分子。」
兇手求饒:想用一生贖罪
在質證階段,鍾文仲的辯護律師提出,由於案件的特殊性,相當一部分證據湮滅,屍體情況發生重大改變,因此司法鑑定結果作為客觀證據應更為慎重;案件細節主要根據鍾文仲陳述,沒有其他旁證作證;應以重罪吸收輕罪原則,定為故意殺人罪,無需定搶劫罪;且鍾文仲在看守所亦表示將積極籌錢賠償受害人,因此請求予以輕判。
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指出,因為現場沒有目擊證人,無法還原真實情況,鑑於鍾文仲承認了殺人行為,公訴人願意相信鍾文仲是臨時起意,而意圖搶劫受害人的財物,在搶劫行為得逞後,考慮到鄰裡關係和無可避免的後果,在一念之間實施了殺人行為。鍾文仲應該好好想想,如果當時真的是意圖搶劫,但及時懸崖勒馬,或者造成的傷害不大,以鄰居關係,相信受害人一家對其一時衝動的行為也是能諒解的。然而鍾文仲卻選擇殺人、肢解和拋屍等一系列非常惡劣的行為,不僅讓被害人失去生命,而且連累家人,應予嚴懲。至於被控窩藏的被告人,公訴人指出,他們出於感情為犯罪嫌疑人出逃提供便利,雖然說親親相隱為人之常情,但對鍾文仲的幫助客觀上為本案增加難度,對他的出逃行為起到了實質性的幫助,也該得到應有懲罰。
在最後陳述時,鍾文仲哽咽著說:「我是錯了,因為我的一時衝動讓受害人受到極大的傷害,讓家人受牽連,給社會造成危害。我希望能有機會用一生補償我犯的罪,想請法官能給予輕判,讓我重新做人,讓我幫家人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