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浙江嘉興。市民周先生反映,稱前段時間自己買的新房剛剛交付,到現場一看發現房子與樓上鄰居家的不一樣,其中一間臥室竟然沒有窗戶。事後他把情況反映給開發商,但對方表示周先生買的房子為「非標」,這本來就是一間儲物室。周先生無法接受,表示這與一開始售樓處賣房時所承諾的不一樣,現在他想要討個說法。
周先生說,他買的是一套79平的房子,在一樓中間位置,總價120多萬,付了40萬左右的首付。跟樓上做對比,從室外就能看出來,樓上多出來的一個窗戶位置,在一樓對應的是一樓入戶大廳。根據周先生去有關部門調取的資料來看,他家靠近入戶大廳這裡,其實標註的是一個儲藏室,而在二樓同樣位置備註的卻是書房。如此之大的差距,難道周先生一開始不知道嗎?
周先生說,現在這個房間根本不能主人,因為沒有窗戶,只是一個密室。本來這個房間銷售宣傳說是可以當作臥室的,結果把儲藏室當標準房賣給自己。備案儲藏室的事情開發商也從來沒有提過,合同上房間平面圖也沒有標註出來。現在他懷疑開發商涉嫌欺詐消費者,要求退房退款。
通過周先生提供的費用結算單來看,上面有一項「其他費用」的條目,其中就包括儲藏室的面積、金額,但都被籤單人劃掉了。對此開發商負責人回應,稱有關情況此前都告知過業主,後來有關部門也過來調解過,但周先生對結果不滿意。至於費用清單上寫的儲藏室,指的是地下的,並不是房間的那種。如果周先生執意要退房的話,按照合同條款,屬於單方面無正當理由解除合約,須賠償房價25%的違約金。
面對開發商的說法,周先生表示,之前與開發商溝通,對方提出的解決辦法是在儲物室裡開一個小窗,或者給他換一套房子,但要求自己先把80萬的貸款還上。現在他想要退房,理由也很正當,就是開發商故意隱瞞在先,不然自己也不會買這個房子。周先生打算下一步去諮詢一下律師,然後再做處理。其實這也是很多人不願意買一樓的原因,不僅光線不好,如果戶型不對,很可能缺斤少兩。那麼你認為,買房多少層才最合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