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有趣,我有一雙擠腳的牛皮鞋。
我相信在這樣一個比較好的時代,一個人買上一雙皮鞋穿上一穿,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不過,若你有一雙穿上會擠腳皮鞋,還拿出來顯擺的話,似乎就有點說不過去,讓人感到怪異和好奇了。而我卻卻就有這麼一雙皮鞋,並且還在這顯擺上了。
其實我雖不富有,但還是有好幾雙皮鞋的,只是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對其中的一雙會擠腳的皮鞋有了一些「特殊」的感情。
我的這雙會擠腳的皮鞋,現在細細想來,竟伴隨了我有了五年多的時間。現在想來,然我都感覺好奇和不可思議,我居然忍受了它對我的雙腳折磨了五年之久。看它現在還算完好的份上,再加上我愛節省的份上,我估計我的雙腳還要被它折磨上好長一段時間。
說起我的這雙會擠腳的「特別」皮鞋,話還得從五年前買下它的那天說起。
五年前的秋天,有一天與二個朋友去外面吃飯,吃過飯後在往回走的時侯,其中的一位朋友指著路邊一家小門面的皮鞋店,對我和另一個朋友說,這家皮鞋店裡的皮鞋不錯,並說前幾天他剛在這買了一雙,買的那皮鞋不但款式好,面質也不錯,而且鞋底較軟看上去還耐磨,穿在腳上也特舒適。
聽這朋友把面前這家皮鞋店的皮鞋誇得像個花似的,可惜當時他又未穿上所買的那雙皮鞋,我們不能當場驗證加欣賞。抱著不可錯過好東西的原則,於是我就想進這家店裡看看。我向二朋友一說,他們也都同意。
於是我們便走進了面前的皮鞋店。這家皮鞋店是一家為當地鞋企代售皮鞋店。店不大十幾平方米,從門口進來,二邊各擺著一長排鞋架,鞋架上放著各式各樣男女皮鞋。不過男式的皮鞋佔的比例好像要多一點。
我們走進店裡,從裡面迎出的是一位五十多歲的中年男子。這大概就是店老闆了。
店老闆看到我那朋友,好像還認識他的這位之前的顧客,還與我這位朋友相互間點了一下頭,簡單的打了一下招呼。我朋友向店老闆說明了來意,然後就請他帶我們看看之前我朋友所買的那種款式的皮鞋。
店老闆把我們帶到右邊一排鞋架邊,然後指著與我朋友之前買的同款式皮鞋給我們看。我看了一下,原來那是一雙黃色邊上帶有裝飾拉鏈的皮鞋。我拿起看了看,還別說,從款式,面質,及鞋底的柔軟性上,我感覺這種皮鞋還真是不錯,於是也決定買上一雙。
我拿著這鞋問店老闆:「這雙鞋多少錢?」
店老闆見之前買過這鞋的我朋友在這裡,也不多說,一口價:「200元」。
我向我朋友投去詢問的目光,朋友點點頭,意思很明顯――他買的也是這個價。
既如此,又想買這款式樣的皮鞋,我也二話不說的向外掏錢,邊掏我邊說:「我朋友介紹我過來買鞋,老闆你就一點優惠不給嗎?」
老闆也是個實在人,又略想了一下,回道:「再給你配雙祙子吧!」
那好吧,有點優惠總比沒有好吧!
於是付了錢,從鞋架上拿了鞋,我還多了一雙白色的襪子。
鞋子拿到手,我穿上試了一下,當時就感覺有點擠腳。我便問老闆:「這是多少碼的鞋?」
店老闆拿過鞋看了一下,答:「39碼的鞋。」
我說:「拿40碼的吧,這雙穿在腳上有點擠。」
店老闆在鞋架上先看了一下,接著又到裡面裝在紙盒裡的鞋堆裡尋了一下,走回來說:「40碼的好像賣完了,41碼和42碼都有,就40碼的鞋沒找到。」
「那怎麼辦?」我隨口說了句。當然有找不到合適的碼數就放棄購買這雙鞋的意思。
店老闆這時卻說:「這種是正規尺碼的鞋。剛才我看你穿上這鞋還是挺合適的,即便現在穿上有點擠腳,大概也是新鞋的緣故吧,說不定穿穿就正好了。」
我一聽就有點猶豫了。你還別說,有時候我們買鞋還真是這樣,買下一雙正好尺碼的鞋子,回家穿穿還真有穿大了的,最後都要帶點拖著地走路了。我想店老闆說的話還是有點道理的。於是就在店老闆的慫恿誘導下終於還是把面前的這雙皮鞋給買了下來。
臨離開那家皮鞋店時,我再次向店老闆詢問了句:「真的沒有40碼的了嗎?」
店老闆也不厭其煩的回我道:「真的沒有40碼的了。」接著還跟了一句:「要是買回去穿個幾天還是感覺不合腳,你可以過來換的。」
有了店老闆這句保證話我還能說什麼?無話可回,不然就有點不知好醜了。
我終於在買鞋上做了妥協,令我沒想到的是,我的雙腳被折磨的痛苦「腳生」也就開始了。
這雙黃色邊上帶有裝飾拉鏈的皮鞋買回來後,我一到家又試穿了一下,感覺還是有點擠腳,但似乎還能忍受的那種。之後從腳上把它脫下來,重新裝入鞋盒暫且放到家裡的鞋架上。這一放,我四五天後才又想起它。
大約過了四五天,我突然間就想到了我剛買的這雙皮鞋,想起了買時店老闆所說的「穿穿就正好了」的交代,於是便從鞋架上拿下來穿在了腳上,並且心裡還下了一個決定:以後的一段時間裡都穿它了。原因無他,只是讓它儘快的適合我的雙腳。
從鞋架上拿下那雙擠腳的皮鞋,穿在雙腳上,果然擠腳的情況還是依然如故。那就忍吧,忍著穿吧!一天下來,腳上的皮鞋脫下穿上反覆了數次,總算把這痛苦折磨人的一天給挨了下來。一天下來了,但腳上的皮鞋還是擠腳,也不知是不是腳擠出了錯覺,總感覺右腳的這隻鞋還要比左腳的那隻更擠腳一些。網上查一下原因,說是每個人的左右腳在大小上,表面看上去感覺不出什麼,實質上是不一樣的,總是一隻腳要比另一隻腳要大(或者小)一些。好吧,你都這麼說了,我信還不行嗎?
接下來的好幾天裡,我出門在外都會穿上我剛買的這雙擠腳皮鞋,但它從未令我失望過或者說我從未感覺到過什麼驚喜。擠鞋的情況依然如故。
穿了大半個月後,擠腳的情況依然未有絲毫好轉。這時想起買鞋時,鞋店老闆另一句話:「穿個幾天還是感覺不合腳,你可以過來換的。」想起這話,我再看看腳上這雙擠腳的鞋。它除了有點擠腳,其他什麼毛病也沒有。換它?我都穿了十幾天了,再加上之前放在家裡鞋架上的天數,都有二十幾天了,老闆還能同意換嗎?這要是換了,老闆還能二次轉賣嗎?想到賣鞋的店老闆也不容易,自己還能承受這雙皮鞋的「損失」,在一番簡單的考慮後,我決定不換了,留下它。關鍵的是我決定與這雙鞋扛上了。我決定以後出門在外天天穿它,直至「不是它死就是我亡」,總之,讓它儘快的從現在的「鞋模鞋樣」,變成「破鞋一雙」,然後再丟棄它,讓它從此以後永遠消失在這個世界上。
說話算話,從我下定決心的那天起,那雙擠腳的皮鞋便成了我日常出門在外,四處奔忙的「御用鞋」。去公司時穿它;工作時穿它;運動時穿它;旅遊時穿它……。為了讓它能儘快的「退休」,這雙擠腳的皮鞋可以說受盡了我「非人的折磨」,旅遊時,我穿著它爬過山;遇到避之不及的下雨天,我穿著它涉過水,但它五年來,始終未有太大的損傷。
五年時光,這雙擠腳的皮鞋,它讓我相信,它真是由真牛皮做成的,因為即便現在是一雙鞋的樣子,它還有著牛的倔強,發著牛的犟脾氣。五年時間,己是一段不短的時光,今天我穿起它卻依然擠腳,而它除了「身上」因歲月流逝而有所改變的褪色的模樣,便是受我折磨太久而留下的點點劃痕,似乎未有大的變樣。
五年了,我今日今時再見這雙擠腳的皮鞋,心中己沒有了五年前的那種「狠毒心腸」,反而多了幾許憐憫和不舍。人真是奇怪,也或者人真是感情動物的緣故吧,五年的時光,五年的共處,我居然與自己的一雙擠腳皮鞋有了感情。今天每每再看到它,看著它身上的累累磨跡劃痕,都有點捨不得再穿它,居然有點害怕它會有更大的破損而早早的離我而去。這多麼的像有些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恨多深,愛便多深;一生的吵吵鬧鬧,罵罵咧咧;一生彼此的糾葛折磨,最後都化為了眷戀與不舍。
多年的傷還在,多年間也未見有多愛,但到頭來就是不舍那個折磨你一輩子的人早早的離你而去與你分開。誰能告訴我:這是情太深還是人太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