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工人、公交司機、
快遞小哥
……
這些為城市提供公共服務的務工人員,
他們中部分屬於長沙的「新市民」,
他們的住房問題如何保障?
近日,長沙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長沙市部分公益性崗位住房困難職工公租房租賃補貼定向發放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長沙將以環衛、公交、衛生、物流等行業的公益性崗位職工為重點,通過發放租賃補貼的方式,補貼租房資金,力爭用2至3年的時間,分批次多渠道使長沙市公益性崗位住房困難職工的住房條件得到較大改善。
原則:以部門為主,保證陽光公開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租賃補貼的定向發放將堅持政府主導、部門為主、統籌規劃、分步解決的總體思路,根據各單位實際摸底的住房困難職工人數,結合長沙市年度租賃補貼總額,合理確定公益性崗位一線職工補貼發放數量及發放標準,具體金額為25元/月/平方米,人均保障面積15平方米,對申請對象本人發放,領取住房租賃補貼時間累積不超過24個月。
根據《方案》,住房租賃補貼資金將從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按季度核發,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通過銀行及時將上一季度的租賃補貼發放至各行業相關保障人員銀行帳戶。
為保證補貼資金陽光公正發放,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在《方案》明確的標準條件範圍內製定本行業租賃補貼實施工作方案,明確租賃補貼發放的條件、標準,對保障人員資格名單和發放情況進行公示,確保保障人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條件:籤訂勞動合同滿1年,城區無自有住房
哪些人可以申請公益性崗位住房租賃補貼?
根據《方案》,租賃補貼發放對象以環衛、公交、衛生、物流等行業公益性崗位職工為重點,申請對象應與本單位籤訂勞動合同滿1年,連續繳納長沙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年以上且處於在繳狀態;
申請對象及家庭成員在長沙城區範圍內無自有住房;
申請對象提供租賃備案合同或本企業、行業主管部門認可租賃事實的證明;
申請對象及家庭成員未享受其他相關政策性住房保障。
申請程序上,申請人按規定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租房證明等相關資料,由用工單位核對匯總,各行業主管部門統一向單位所在地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提出申請, 審核通過後出具公益性崗位保障人員租賃補貼發放通知書, 並將審核名單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備案。
經各行業主管單位和相關企業摸底申報, 長沙擬分批次對公益性崗位住房困難職工進行租賃補貼發放。
第一批保障環衛、公交、衛生健康行業住房困難職工4000人,分別是市城管執法局1000人、市交通運輸局 1500人、市衛健委700人、市軌道交通集團800人 (參照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執行)。
後續由市住建局會同相關部門對環衛、公交、物流等公益性崗位的困難職工按照《方案》及資金安排分批次、分行業、分年度逐步解決。
來源 | 掌上長沙
編輯 | 官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