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被一個老美醫生鄙視了。
上午,一個朋友的右手中指被意外擠傷,慌忙之中打電話讓我陪著去醫院做翻譯。
到醫院後,先填寫資料。一切紙質材料幫她口述翻譯詢問並填寫好交給前臺護士後,一個中年男護士叫朋友的名字去做基本檢查。這期間雖然也出現一些醫學專業詞彙,但是經過護士解釋後交流都沒有出現問題。
還在得意自己英文水平有進步的時候,一個黑黑的女醫生進來了。給朋友做傷口處理,之後問了句:「Do you need a ['ttns]?」 我愣是沒聽明白是什麼,腦袋裡閃現出的什麼護士。。。醫生解釋了手受傷了需要這個,然後一臉不情願,旁邊的男護士趕緊語速慢一倍再說一遍't-t-n-s,我還是一臉懵逼。這時候醫生說了句,我沒耐心等你們,我還得吃午飯blabla。。。好吧,她一走,我弱弱的問了句男護士,你可以拼出來'ttns嗎?男護士說:沒問題,like t-e-t-n-u-s. 查詞典發現正確寫法是Tetanus, 破傷風的意思。原來醫生想給我朋友打破傷風疫苗。恍然大悟。。。
朋友說這算不算被歧視啊,我說算不上吧,頂多就是鄙視而已。而且是因為我們自身的原因被鄙視,這是活該的。
來美國後很少因為英文聽不懂或者發音不準被鄙視過,這是第二次。第一次是被一個來自設備供應商的一個技術員鄙視。跟他溝通技術問題,我說了半天,人家就一句話:我不知道你在講什麼!旁邊的老美童鞋倒是聽懂了,原話轉述給他,他才明白,還自嘲說:我怎麼了,都說的English,我怎麼聽不懂你Alex在講什麼?
我從沒把這種鄙視當成一種鄙視。
作為第一代移民,英文說的不地道,發音有欠缺,詞彙有限制都是活該被鄙視的,有本事你就說的地道點,發音標準點,詞彙量多一點。
第一次被鄙視後,內心特悲桑,回家的路上堅持聽新聞,模仿發音。
今天被鄙視後,要滾去背單詞了,不然下次遇到口腔潰瘍,胃潰瘍等等詞彙還是聽不懂。
大部分的老美還是很Nice的,走在街上都衝你微笑。當你聽不懂或者說的不地道的時候會慢慢耐心的聽你白活,甚至在紙上寫著聊天。這反而不會給你帶來幫助,下次你再說的時候還是記不住,每次都是用簡單的語句以及詞彙去解釋複雜的詞彙,聽起來還算可以,但是真的應該去達到老美正常的水平才是王道。
很多人都想著在國內沒有語言環境,練不好英語,幻想出國後再練。這都是不現實的,出國後你說的不好,就沒有朋友。換位思考一下,你願意搭理一個漢語說的連3歲小孩都不如的老外嗎?開始還挺有興致逗逗他,時間長了你也會鄙視他。
所以說,英語不好,被鄙視,是活該的。你能做的就是提高自己。
滾去背單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