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陳選濱
來源|智能相對論(aixdlun)
城市發展到達一定的階段,特別是對於一些特大城市,譬如我國的北上廣深,必然會面臨著諸多城市治理和管理上的「疑難雜症」,如此依託信息化技術的力量,以智慧城市的路徑來進行深度變革,正在成為上層與市場共同探討的方向。
在深圳特區40年慶典上,領導就如此強調道,「......要注重在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上下功夫,發揮深圳信息產業發展優勢,推動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創新,讓城市運轉更聰明、更智慧。」
誠然,上層的關注與篤定進一步推動智慧城市成為當前與未來解決城市發展問題的主要解決方式。在「新基建」與「雙循環」疊加的大背景下,十九屆五中全會召開,在十四五規劃的相關指導上,這一方式也繼續得以強化。
智慧城市,在中國進入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建設階段。特別是對於深圳一類的超大城市和經濟前沿地帶來說,更是現代化城市建設的「剛需」目標。
11月11日,第二十二屆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簡稱「高交會」)在深圳拉開大幕,智慧城市便是焦點之一,平安、華為等服務商共同參展,與深圳過去幾年共建智慧城市的成果也在此展示。
回想起領導所強調的「以新謀變」的發展理念,而智慧城市無疑是踐行這一理念的最具代表性的表現。那麼,對於智慧城市的建設,我們又該持以什麼樣的認知在這個大方向上走下去呢?
智慧城市:科技實現「大同社會」
在全球數位化的時代下,智慧城市的建設是一個共同議題。
在今年7月,IDC發布《全球智慧城市支出指南》最新預測顯示,全球智慧城市相關支出規模的增速因受疫情影響而放緩,但預計中長期將恢復並保持15%以上的增長態勢。至2020年,全球智慧城市市場相關投資總額將達到1144億美元,較2019年同比增長11.1%。
可見,即便在疫情的負面減速影響下,外界對智慧城市市場依舊持以樂觀的態度,並預測在2021年開始逐漸提高增長速度,在未來5年內實現14.6%的複合年增長率。
而很大程度上,這一份樂觀態度或許正是源於世界各國政府的篤定態度和全力投入。
2009年,智慧城市的概念才剛剛走紅,在歐洲,巴塞隆納便提出了建設「智慧城市」模式的概念,並進行諸多相關投資,於2012年完成一系列頗有成效的智慧城市項目,被評為歐洲智慧城市標杆。
2020年,新冠疫情為社會發展帶來諸多負面影響,如稅收、勞動力的減少等等,智慧城市建設不僅沒有受到「拖慢」,反而躍居到戰略新高度,成為越來越多政府加大部署和投資的重要領域。
在亞洲,新加坡迎難而上,決定增加30%對信息技術的投資。中國則在新基建的計劃指導下,也進一步增加智慧城市相關的技術投資。
誠然,在此之前,各國已經高度重視智慧城市的建設,並取得一定的成果。譬如,中國深圳,便頗有建樹。在IDC公布的「2020年亞太區智慧城市大獎」(SCAPA)獲獎名單中,深圳攜手平安智慧城市推出的「輕微事故遠程處理平臺」便斬獲大獎,再次為深圳的智慧交通建設立起一個新標杆。央視新聞報導更是推出專題報導,高度贊肯深圳的智慧交通,見主流聲音對於智慧城市建設的認可和價值傳遞。
如今,在如此特殊的背景下,智慧城市的建設依舊在各國政府的重視下不斷推進。可見,在未來數位化的信息社會,智慧城市儼然成為了各國篤定發展的共同方向。
而與這個方向,即智慧城市,在通常的認知中,更多是一個偏技術領域的概念。它是指通過信息化手段對城市資源進行整合優化,以做好城市管理和城市服務工作的一種路徑。
其中,城市管理和城市服務工作則包含城市發展中方方面面的內容。譬如,從城市管理者的角度來看,深圳的智慧城市建設就需要做好公共服務、公共安全、城市治理和智慧產業四大層面的工作;而從服務商的角度出發,就更為具體,與市場行業的結合也更加緊密,平安智慧城市就著手於「醫學住行安、養保法政財」十大城市焦點問題來提出解決方案。
事實上,不管基於城市管理者或是服務商的角度,不難總結,智慧城市建設所追求的是一個全面、和諧、可持續的理想化社會形態。
在中國,這樣的社會形態與儒家所提倡的「大同社會」頗有異曲同工之妙。見於《禮記》摘要理解,「大同社會」倡導的也是一個融合共贏、物盡其用、各得其所的理想社會。
而我國在長期以往的價值追求中,也始終沒有脫離這個主旋律,如「求同存異」、「人類命運共同體」等理念,多與「大同社會」的目標大抵一致。
只是時代不同,所思考、認知的角度也不一樣罷了。而智慧城市提供的,恰恰是一個從技術角度通向「大同社會」的路徑。
《禮記》中言道,「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在現代的理解中,天下為公的思想並不是簡單的理解為天下都是共有的,而是社會秩序的公正化。但是,若要建立一個公正、理想的「大同社會」,如果只是從道德層面要求人們內省,顯然有些脫離了現實,所以,智能、高效、穩定的監管是必要的。
今天,在數位化時代,智慧城市的建設無疑是為這個目標提供了一個可落實的路徑。譬如,平安智慧城市的智慧監管,應用於市場方面,利用AI與區塊鏈技術打造的智慧監管平臺,可以解決諸多監管不及時、監管不合理、監管不可控等問題,以保證監管能力。可以想像,從市場拓展到其他領域,若能發掘智慧監管的應用價值,「天下為公」的大同也是可以實現的。
因此,智慧城市成為世界各國的共同方向,也不難理解,大同思想描述下的理想化社會若能以信息化的技術來實現,又何嘗不令人激動呢?
大同社會:城市發展需要多維智慧
領導強調說以新謀變,在智慧城市的建設下,「變」的意味深遠,是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時代背景,也是社會建設在技術支持下向古人至高理想,即大同社會所接近的發展變動。
謀變在後,「新」是否也只是智慧城市建設中常常提及的新技術而已?顯然,不止於此。智慧城市建設與一個區域的民生、產業、經濟、環境等模塊息息相關,不能只是技術的「生搬硬套」。
巴塞隆納在「歐洲2020戰略」之後,又制定了MESSI戰略,旨在將智慧城市建設與經濟、環境和社會進行協調,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而對於我國而言,智慧城市的建設也應如此,在對「新」的全面認知中尋求「謀變」的可能性和可持續性。
對此,十三五規劃尤為值得一提,其中如是強調道,「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深刻認識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帶來的新特徵新要求,深刻認識錯綜複雜的國際環境帶來的新矛盾新挑戰......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善於在危機中育先機、於變局中開新局,抓住機遇,應對挑戰,趨利避害,奮勇前進。」
此處最見格局——在統籌中深刻認知發展的要求與矛盾,應對挑戰,奮勇前進。目前,在以深圳為代表的智慧城市建設項目中,實踐的路徑也大抵如此。
其一,政府統籌牽頭,多方深度參與。在智慧城市建設上,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需要進一步界定,雙方既要攜手,也要分工,譬如政府提供應用場景,市場即服務商提供解決方案和技術支持,有界限感的協同才能推動智慧城市建設的落實。
深圳市政府攜手平安智慧城市共同打造全市統一政務服務APP——「i深圳」,便是這種理念指導下的一個智慧城市標杆。
一方面,在政府的統籌下,i深圳基於政府多部門的配合,加入了社保服務、公積金服務、公安局服務、交警業務、海關移動服務等等民生內容;另一方面,基於平安智慧城市的技術能力,i深圳進而推出了區塊鏈電子證照、AI智能客服、無感申辦、千人千面、秒批服務等創新功能。可以說,兩者的分工協同很好的奠定了深圳建設智慧城市的基礎。
其二,發展的要求與矛盾來自於社會與民眾。在智慧城市建設上,特別需要認清楚發展的關鍵點,也是矛盾點,在於城市智慧化的內核是人的信息智慧化。簡單來說,智慧城市的建設需要以人為本,智慧成果服務於民眾和社會。
當然,智慧城市作為建立在數據之上的信息化成果,其根本也離不開民眾的數據支持。在巴塞隆納,大約4萬名城市居民正在為智慧城市計劃提供數據,以保證建設的實行。
而矛盾點也正是來自於這種民眾的數據支持與民眾的基礎服務。數據取之於民,服務用之於民,圍繞著民眾展開智慧城市,更加需要處理好民眾的需求與矛盾。
深圳攜手平安智慧城市打造的「深圳預約通行」項目,便關注到了這一點。民眾在多個App連結以預約的方式向平臺提供出行信息,在經過平臺方統計、處理、分析之後,結合其他相關數據,反饋給交警部門,幫助他們做好景區交通管理的決策。
在此,不難發現,該項目之所以斬獲大獎,一部分的原因也在於其以柔和的方式很好的將民眾、政府、服務商納入了智慧城市建設項目,構建了三方交互的信息循環,並有效的解決了景區交通擁堵的問題。
而達到這樣的目標,需要的不僅僅是技術賦能的「智慧」,更是政府在統籌、服務商在設計、民眾在參與等多方協調的「智慧」。多維「智慧」融合,才能構建真正的智慧城市。
結語
總的來說,若是將領導「以新謀變」的理念停留在智慧城市建設上的新技術,顯然有些狹隘。十三五規劃多次強調當前的「新」,如時代變局之新、矛盾變化之新、國際環境之新等等,認識清楚之後才能抓住機遇,破局而行。在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亦是如此,僅是新技術,顯然不足以,新理念、新思想、新方案等等皆是要求。
那麼,聚焦這一屆高交會,智慧城市展示的也不僅僅是平安、華為等服務商的新技術,或是深圳、廣州等城市的新成果,更重要的兩者協同之下的新合作和新理念。而未來,無論是對於政府,或是服務商而言,建設智慧城市都需要在這樣的合作模式和理念指導下創新發展。
也只有如此,以新謀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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