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見習記者 胡志挺
2017-06-01 19:57 來源:澎湃新聞
6月1日,中國銀監會上海監管局(上海銀監局)在官網掛出3張於5月4日和5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對三家金融機構合計罰款100萬元,其中包括平安銀行上海分行、民生銀行上海歌林春天社區支行、上海電氣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2016年10月,民生銀行上海歌林春天社區支行金融許可證遺失,導致該支行營業場所處於無《金融許可證》公示狀態。金融許可證可以通俗地理解為「金融機構的身份證」。
民生銀行上海歌林春天社區支行因違反《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四)項,即未在營業場所公示金融許可證,被上海銀監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
就在一個月前,中國銀行上海市南京東路支行也曾因相同原因被上海銀監局處罰。
在這批處罰中,平安銀受罰的違規事由發生在三年之前。2013年11月,平安銀行上海分行受理了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申請。2014年3月,該分行未按合同約定進行貸款支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六)項,平安銀行上海分行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受理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申請並未按規定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管理與控制。上海銀監局責令其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50萬元。
2016年1月,上海電氣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未執行統一開戶流程,公章和財務章被調換,致使存款被盜劃,造成損失。根據《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四)項,該公司因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上海銀監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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