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伏以後,一些地方天氣逐漸轉涼。
眼瞅著夏天就這樣過去了,不少人細細一想,還有一筆錢沒領取。那就是——高溫補貼!
能領多少錢?好不好領取?領不到咋辦?
能領多少錢?
最高3000元,一般1000元左右
不少人關心,高溫津貼能領多少錢?
其實,這個並沒有統一的標準,各地情況不太一樣。各地的發放方式分為按月、按天和按小時發放三類。
根據小編的梳理,大多數省份的標準為每月300元左右。
當然,還有一個因素非常關鍵,那就是每年發放幾個月,這個取決於各地高溫的時間長度。
比如,海南省發放高溫津貼時間長達7個月,而大多數省份發放時間為3個月左右。
咱們按照3個月來算,在絕大多數省份,高溫補貼大約1000元。而在海南,則超過了2000元!
而在陝西,室外人員每天補貼為25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算下來總共為3000元(不考慮周末假期等情況)。
當然,即便是在同一省份,每個人領取的金額也不盡相同。
比如,有些省份區分室內工作和露天工作,或者區分高溫作業人員和非高溫作業人員,具體的數額還要根據工作崗位而定。
對於這筆錢,我們四川省的勞動者能領到多少?
從2018年7月1日起,四川高溫津貼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天10-18元。全省各市(州)可在上述範圍內,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高溫津貼標準。
——四川發放範圍和條件
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安排勞動者在35℃(含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在此條件下開展工作的,應當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發放方式
四川一直採用按天發放的方式,為保障勞動者基本權益同時又不過多增加用人單位的負擔,在高溫津貼發放方式設置上仍選擇按天發放。同時,考慮到部分地級市高溫時間較長,有按月發放高溫津貼的意願,因此將月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間的確定權交給各地級市,由地級市人社部門按規定另行制定調整方案上報省人社廳。由省人社廳會同安監、衛計、工會等部門審核同意後執行。
——相關要求
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工作條件,通過集體協商、籤訂集體合同或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確定本單位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和工種等,執行本單位所在地的高溫津貼標準,並納入工資總額,防暑降溫飲料不得衝抵高溫津貼。
好不好領?
一些地方標準過於複雜
錢雖然不算太多,關鍵是好不好領取?
其實,在執行過程中,有的地方標準過於複雜,有的還要按照實際溫度區別發放……五花八門的操作,讓領錢這件事並不輕鬆。
首先,複雜的發放標準讓企業有空子可鑽。比如,海南、甘肅等地根據氣溫超過35攝氏度的天數按日計發。江西允許企業按實際需要選擇進行按月或按天發放,並規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標準每人每小時不低於3元。
其次,還有些企業以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也就是說,明明要的是錢,結果給的卻是水……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高溫津貼標準多年未變,也讓一些網友詬病。比如,湖南省2005年規定,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最低每月150元,這一標準已有10多年未調整;河南、廣東等地的高溫津貼標準也都10來年沒有調整過了。
領不到咋辦?
可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
隨著三伏天漸行漸遠,不少在高溫下長時間工作的小夥伴們卻紛紛吐槽:
「天都變涼了,高溫津貼卻連影子都沒見到!」
「高溫津貼是啥,能吃嗎?」
不僅如此,還有部分勞動者明知用人單位未發放高溫補貼,也是敢怒不敢言,害怕「追回一隻雞得殺一頭牛」。
其實,目前很多勞動者並不清楚是否拿到了規定標準的高溫津貼,單靠用人單位自覺發放還不夠。有律師建議,對於少發漏發的單位,應進行行政處罰,以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對於職工來講,領不到這筆錢,難道只能忍嗎?
專家建議,用人單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溫津貼,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或投訴,用人單位如果拒絕整改,可按拖欠工資相關條款給予處罰。
此外,由於高溫津貼不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如遇用人單位不發津貼,職工也可以先向企業工會反映情況,由企業工會與公司直接協商,開展維權。
當然,如果所在企業沒有工會,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
看來,辦法總比困難多。既然這筆錢政府規定的明明白白,那咱們勞動者也應該正大光明地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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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劉春華 綜合經濟日報微信公眾號
原標題:《1000、2000、3000元!快看看你收到這筆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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