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建立和及其發展
根據我國史學界的一般認識,從1492年哥倫布抵達美洲到1607年在維吉尼亞建立第一個永久性殖民地的一百多年間,歐洲人一直進行著對美洲的探查。就北美殖民地的形成來看,英格蘭的海外擴張活動起到了重要作用。從17世紀初開始到美國獨立戰爭前,北美大陸逐漸形成了13個重要的殖民地。
在奴隸勞動的基礎上,資本主義經濟逐漸在北美各個殖民地發展起來。然而,就經濟狀況來看,各個殖民地的發展是不平衡的。北部的麻薩諸塞等四個殖民地合稱新英格蘭,工商業比較發達,中部的賓夕法尼亞等四個殖民地則以大農場經濟為主,是北美的糧倉;南部的維吉尼亞等五個殖民地則以黑奴勞動的大種植園為主。
1763年戰爭使英國戰勝了法國,成為北美殖民地的霸主。隨著北美殖民地與英國之間貿易與經濟往來的加強,英國意識到了北美殖民地的重要性,加強了對殖民地的控制,這使得他們之間的矛盾與衝突逐漸表現出來。一方面,為了減輕防務負擔,英國在北美殖民地增加稅收,希望藉此轉稼財政危機;而另一方面,北美人民的民族意識逐漸成長,反抗運動也日甚一日。早期的印花稅危機、波士頓慘案、波士頓傾茶事件等一系列事件均是這一危機的外在表現,又進一步使本已存在的衝突不斷加劇。矛盾與分歧不斷深入並以殖民地為一方,英國為另一方展開。就英國議會主權以及英帝國性質等問題上殖民地人民同英國殖民者展開了廣泛的辯論。
經濟上、政治上的衝突逐漸演化為軍事上的衝突。1775年,北美人民在來剋星屯就打響了反擊英國殖民者、爭取獨立的第一槍。在人民反英武裝革命鬥爭的推動下,第二屆大陸會議漸趨堅決,通過了《拿起武器的原因和必要的宣言》,主張北美獨立,並募集和裝備軍隊,進行一系列的獨立準備。自1776年3月開始,各殖民地紛紛要求獨立。到1778年10月,大陸軍在約克敦戰役中迫使康沃利斯投降,在軍事上取得巨大勝利。巴黎和談進一步鞏固了這一勝利,北美取得了獨立。
事實上,正如人們看到的那樣,北美的獨立並沒有形成獨立的主權國家,而是解放了13個主權實體。各州各自為政,邦聯國會的權力微乎其微,幾乎沒有能力應付國內外的各種情況。獨立戰爭結束後,美國經濟陷入了嚴重的蕭條,階級矛盾加深。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了1786年的謝司(DanielShays)起義,為獨立後的美國敲響了警鐘,這引起了中產階級的普遍恐慌,由北美十三州人民聯合起來建立一個強大而統一的政府成了愈加急迫的作務。1787年5月在費城召開的修改邦聯條例的會議在華盛頓、富蘭克林、漢密爾頓和麥迪遜等人的領導下開成了一個制憲會議。
整個制憲會議充滿了和諧的氣氛。組織會議的華盛頓曾滿意指出,「會議的時間雖長,但在整個會議期間,充滿我希望見到的和諧一致、一心為公的氣氛。」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沒有分歧,米諾夫認為,「……美國的憲法誕生於衝突,而不是一致。」羅素看到,1933年以前的美利堅政治史是以傑斐遜和漢密爾頓為代表分成兩種思想體系而同時作為美國的主流思想而支配美國人生活的。隨著兩黨制的形成及發展,這兩種思想體系紮下了根,成為人們政治生活中兩個不可或缺的方面。
憲法通過後,華盛頓於1789年4月6日在第一屆國會期間被選為第一任總統,開始了聯邦黨人的統治。在此後的美國政治生活中,兩種政治思想在美國發展道路的問題上爭論愈演愈烈:在經濟主張、政治主張、建國方略乃至對外交往等諸方面,逐漸形成了以傑斐遜和麥迪遜為首的民主共和黨(Democratic-RepublicanParty)以及以漢密爾頓為首的聯邦黨(FederalistParty)。傑斐遜於1800年大選取得勝利,美國開始了民主共和黨人執政的歷史。兩黨不斷地發生分化組合,推動了美國兩黨制的不斷發展。
憲政民主傳統的形成
儘管北美殖民地的歷史並不長,但卻為民主制度的成長提供了養料。首先是遍布於各殖民地的議會包含了重要的民主因素。作為一個民主機構,各殖民的地議會不但能夠從總督那裡分離立法大權以及財政大權,而且還掌握了一些行政權。就其民主性來看,儘管它將黑人以及一部分白人外,但還是為北美後來民主制的發展提供了基礎。其次是地方自治。市鎮會議成為自治的基本形式,每個白人成年男子均有權參加市鎮大會,參與公共事務。這為美國自治傳統的形成打下了基礎。
與大革命以前的法國不同,北美社會沒有形成嚴格的封建等級制度,封建的負累較小,很容易在社會中形成一種平等的觀念。我國史學學者劉祚昌將北美社會比作「奇形怪狀的金安塔」,正是從北美社會這種等級觀念淡薄,社會差距較小的特點出發的。談到這一點,法國政治思想家託克維爾則不無嫉妒地指出,「美國人所佔的最大便宜,在於他們是沒有經歷民主革命而建立民主制度的,以及他們是生下來就平等而不後來才變成平等的。」得天獨厚的自然地理環境與社會歷史條件以及民族心理為美國資本主義民主的發展提供了基礎。
圍繞著北美獨立戰爭展開的是一場美國式的啟蒙運動。傑斐遜的《英屬美利堅權利概觀》、派屈克·亨利的《不自由毋寧死》的演說以及潘恩的《常識》等小冊子成為人們為著民主與自由而戰鬥的口號。第二屆大陸會議發表的由傑斐遜起草的《獨立宣言》更是將這一啟蒙運動推向頂峰。《獨立宣言》發表後,北美各州紛紛建立起「保證獨立和保障自由的資產階級政府系統」。各州不但制定了州的憲法,而且建立起共和政體,以選舉產生的代表行使主權。
直到制憲會議召開前,北美革命都是一場民主的革命。然而,革命取得勝利後,保守派的工商業資產階級逐漸走上前臺,它使得革命後的美國傾向於憲政秩序。正像美國史學家後來看到的那樣,「憲法代表了一種從與爭取獨立的鬥爭相伴的強大民主潮流中的後退。」它從傑斐遜在《獨立宣言》中的民主激情中退出來,從而使法治與秩序成為美國政治的主流。
正因為如此,人們很難從憲法當中發現更多的民主性。美國政治學家達爾指出,美國憲法的非民主性是全方面的:選舉權、選舉人團制度、選舉參議員的方式、參議院中的平等代表權、司法權以及國會權力等制度均成為美國憲政體系中無可迴避的非民主成份。
民主派與憲政派圍繞著限權憲法與違憲審查等原則進行了一系列的鬥爭。儘管鬥爭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美國憲法的民主性問題,但是,傑斐遜、麥迪遜等人的努力卻使得美國憲法的民主維度逐漸得以建立。美國憲政民主維度的形成得力於後來的憲法修正案,它使美國由共和制向民主制過渡,最終形成了憲政的民主維度,美國的共和也逐漸由貴族共和向民主共和過渡。
在馬丁·戴蒙德看來,美國革命是一場「低調期望的革命」。如果除去同英國進行鬥爭、爭取獨立的代價,十三州人民為爭取憲政民主框架所付出的努力就更小得令人難以相信。戈登·伍德認為,美國的激進表現在:人們拋棄了「太理想化、太不切實際的」民主理論之後,將「普通人的平凡行為作為社會的基礎」。實際上,他道出了美國政治變遷中一個引人注目的事實,那就是:民主的運行是一種以社會為基礎的不斷演進,而不是激進的政治革命的建構。美國革命的特徵即在於以英國光榮革命式的平靜完成了一場人民革命。
美國革命是一場資產階級的民主革命,然而,正像孟德斯鳩看到的那樣,「對憲政政府的信仰是美國傳統的核心」。在民主革命完成後,美國成功地實現了憲政秩序,完成了建立民主政體與憲政秩序的雙重任務。憲政與民主的不斷融合亦使得美國的憲政民主製得到不斷的修正與鞏固。我們看到,以傑斐遜為代表的民主派和以漢密爾頓為代表的憲政派分別領導了美國的獨立革命和制憲革命,為美國政治文化的傳統的發展提供了兩條道路,兩個傳統的衝突與融合最終成為美國憲政民主制度的思想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