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丘佳溢)近日,我市印發《梅州市「三小」場所、出租屋(群租房)、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決定從今年12月18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對「三小」場所、出租屋(群租房)、電動自行車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
《方案》明確了此次專項治理行動的範圍:「三小」場所即小檔口、小作坊、小娛樂場所;出租屋(群租房)指旅館業以外以營利為目的,公民私有或單位所有出租用於他人居住的房屋;電動自行車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動功能的特種自行車。
《方案》明確了治理內容、治理措施和治理步驟。據了解,今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31日為此次專項治理行動調研摸底階段;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為全面治理階段,各縣(市、區)要按照「試點、複製、推廣」的步驟,分三個階段進行全面治理,確保治理行動無盲區、全覆蓋;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為評估驗收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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