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你有著4000萬的身價財產,你會不會為了40萬的車貸而躲避10年?我想大多數人都不會這麼選擇把?一個是因為數目相對來說太小,差了100倍,另一個就是個人的信譽以及良心問題了,然而這麼一個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很明顯的答案,卻有這麼一對夫妻,坐擁4000萬的財產卻就是不去還那40萬的車貸,這是煙臺的一對夫妻,他們硬是拖著不還,躲了整整十年......
就在前天,也就是8月13日上午,山東省高院聯合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發布通告,嚴厲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同時還公布了十個拒不執行判決的典型案例,其中一個就是這對夫妻:姜某和妻子孔某某,兩人在2002年的時候,由於想要買車,就到煙臺銀行借款40多萬去買車,但是兩人卻在買車之後沒有如期還款。
於是銀行將兩人告上法庭,而法院也依法判處兩人歸還相應本金及利息,只不過直到2005年立案執行後,兩人突然間下落不明,而他們名下也沒有任何財產可供強制執法,於是只能暫停程序。整整10年時間,法院一直在尋找這對夫妻,然而就如同人間蒸發一樣,關於兩人的信息什麼都查不到,就這麼過去了10年時間,時間熬到了2016年......
2016年1月,申請執行人向法院遞交了一份證明,證據表明二人在國外擁有車輛以及房產,隨後經過法院調查發現,在2006年至2016年,兩人為了逃避這40萬貸款,先後將35套房產、6輛汽車、3個車庫、2個車位、661萬現金隱藏,更是無償轉讓出去2套住房,合計財產高達4000多萬人民幣!
對此小編也是服了,有錢人都這麼扣的嗎?有4000多萬元了,還硬拖著40萬的買車貸款不還,甚至一度東躲西藏的,值得嗎?知道2017年,法院開庭判決,兩人更改姓名長期隱匿,更是拒絕執行法院裁定,情節嚴重構成,拒不執行判定、裁定罪,處以有期徒刑5年,罰款10萬元!你們的身邊有沒有一些老賴對於老賴,你們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