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盛報訊 (記者 劉倩)近日,在渝南明珠小區旁,因樓上業主澆花導致滴水到樓下食客餐桌上,雙方發生糾紛,打起「口水戰」,場面一度僵持不下。最終,在民警的調節下,雙方握手言和。
樓上澆花引糾紛
當天,井先生和朋友在渝南明珠小區外的一家串串店就餐。為了涼快,井先生和朋友坐在店外的空地上吃串串,相談正歡之際,餐桌上飄來幾滴水。
「不一會,水滴越來越多,樓上窗臺上傳來『滴答滴答』的滴水聲,原來是有人在澆花,水順著陽臺滴落到井先生用餐的餐桌上。」串串店老闆回憶,井先生當時非常生氣,仰著頭破口大罵,而樓上的業主也不甘示弱,兩人可謂使出了「洪荒之力」持續打「口水戰」。井先生覺得自己是受害者,「吃虧了」,邊吵邊拿起電話報了警。
萬東派出所民警接警後,立即趕往現場。經了解,確實是由於樓上業主澆花導致了滴水問題。
最終,在民警的勸說和教育下,雙方握手言和,樓上業主當面向井先生致歉,表示以後會注意滴水問題,井先生也表示遇事要冷靜處理。
陽臺安全要重視
採訪中,不少市民認為,樓上澆花樓下「下雨」現象很影響鄰裡關係。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為了鄰裡和諧,樓上澆花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免樓下「下雨」。同時,為了安全考慮,花盆不應該放在自家窗臺或陽臺的外沿上,以免高空墜物發生意外。
「樓上澆花的人可以用個稍大稍深的託盤把花盤的水接住,然後再倒掉。如果是掛在陽臺的花,就先取下來把水澆完再掛上去,這樣就不會影響樓下的鄰居了。」 市民梁浩說。
「樓上滴水這事確實讓人很頭疼。有一次,我穿著白襯衫從小區樓下路過,就被髒水滴髒了。」市民樊齊輝說,想起這事還心有餘悸,還好只是滴水,要是花盆掉下來了,可能性命堪憂。
市民彭珊珊說,住高樓就不該在陽臺外面放花盆,這樣真的很危險,就算是一個枯枝從高樓上掉下來也夠危險的,更何況是花盆,如果砸到人,後果將不堪設想。
「養花本是修身養性的事情,但安全問題不容小視。」社區工作人員小李表示,大家在美化陽臺的同時,更要保障樓下及陽臺的安全,別讓危險「從天而降」。
民警提醒,市民要經常檢查陽臺上的物品是否擺放安全,有無鬆動、脫落等隱患,不要將花盆擺放在沒有防護裝置的陽臺上。遇到大風天氣,要及時清理陽臺、窗臺上容易被風吹掉的物品,以免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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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