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拋開手電筒不說,抬頭看看太陽。我們都知道太陽距離地球大概1.5億公裡,光從太陽發出到達地球需要大約8分鐘。如果太陽此時此刻突然熄滅了,我們抬頭看向天空,不會察覺到任何異樣。大約8分鐘以後,我們才會看到太陽黯淡下去。
也就是說,當太陽熄滅的那一刻後的八分多鐘,我們依然可以看見太陽光,只不過這個時候的太陽光某種意義上已經是幻象了,這和我們經常說的「天上早就死去的星星 依舊在夜空閃亮 穿越千萬年的光來到你的身旁」是一個道理,是不是有點恐怖的感覺,因為宇宙真的太大了,人類也真的太渺小了。
手電筒的光是散射的,傳不多遠就看不到了,有幾個原因。一是空氣會對光發生衍射現象,二是人的祼眼看不了多遠。如果在真空中,又藉助足夠大的觀測儀器的話,理論上手電筒的光也會在很遠的地方看到,但前提是途中不能被比手電筒更強的光線幹擾。如果你關閉了手電筒的光,觀測者的距離有多少光距,就會延遲多久的光亮。比如觀測者距離手電筒光源1光分,手電筒關閉後,觀測者會延遲1分鐘才看到手電筒熄滅。
然後就是光能量,光是能量的一種傳播方式,光源所以發出光,是因為光源中原子的運動有三種方式:熱運動,躍遷輻射,受激輻射,前者為生活中最常見的。所以通常手電筒等這些弱光源發出光後,因為能量太小,會被迅速的被自然環境吸收散射。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物體中的分子和原子都會吸收所有的光線,當光子打到物體上時,微觀層面發生的事,就是一部分光子被原子核和電子直接吸收了,也有一部分會被發射出去,然後被釋放的光子又會撞擊其它物體,再次減少其數量和能量,光子的衰減大體就是這樣一個循環漸變的過程,所以照射的地面和物體上的光會立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