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
叔叔拿著錢,對我把頭點
我高興地說了聲:「 叔叔再見」。
這首耳熟能詳的兒歌,相信我們每個人都聽過,小朋友們都知道拾金不昧主動上交,會得到誇獎,是一種值得提倡和學習的行為。而在近日有一位保潔阿姨,卻因為做了同樣的事,被罰款了五百元,這是什麼操作?
都說拾金不昧是美德
可你見過拾金不昧後
被罰款的嗎?
長沙高鐵保潔員甘女士
在打掃車廂時
撿到了一枚價值萬元的一克拉鑽戒
上交之後卻被保潔公司
罰款500元
理由是:交晚了
近日,關於一則湖南長沙火車站保潔員「撿到一克拉鑽戒上交反被罰」的消息登上了熱搜,具體事件如何?讓我們一起了解!
甘女士是長沙站內的一名保潔員工,負責打掃折返火車的衛生。當時在工作中撿到一枚鑽戒,因為打掃時間有限(僅僅十幾分)甘女士擔心第一時間(上下樓)上交戒指時間來不及,第二就是分不清鑽戒到底是真是假,就先以工作為主。工作完以後自己上了趟廁所,此時組長打電話詢問是否撿到戒指,甘女士表示是有拾到並上交,此時才得知鑽戒是真得!
隨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甘女士竟然不是被表揚而是接到了罰款500元的通知。保潔公司回應到罰款的理由是上交不及時,並違反規定將遺失物帶出車廂,保潔公司某負責人表示:『看她平時表現不錯,還老實,特地跟領導匯報這才減免了500元,不然平時都是直接罰她1000的。』
據甘女士的說法,這個規定的承諾書還是在事發後兩天她才籤,有很強的針對性在裡面。該公司的規定真的是太嚴格了,一點不近人情乎。甘女士從撿到戒指到歸還全程用時多少?僅16分鐘,這也能算上交不及時?而且期間還是因為列車打掃趕時間,所以優先工作,這個不及時的說法,感覺好像站不住腳啊。
至於違反規定將遺失物帶出車廂,這個我要上交戒指的話我也得出了車廂,上下樓後才能上交到公司吧?難道這也要算違規操作嗎?另外出車廂,是因為甘女士上了個廁所,畢竟火車停運了不能在車上上。
拾金不昧是我們一直以來提倡的傳統美德,如果拾金不昧者不僅沒有得到表揚和讚賞,而是等來了處罰,這會公司員工樹立一個不好的風氣導向,下次遇見這種情況,其他員工會怎麼處理,是假裝沒看到?還是直接藏匿起來?這本來應該是一個正確的行為和值得讚揚的行為,卻得到了處罰,她們還敢做「拾金不昧」的好事嗎?
試問,如果這種事件以後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又該怎麼辦呢?老實上交然後受罰嗎?還是假裝沒看見?亦或是悄悄撿起來裝進自己的口袋?這本應該是激發正能量的行為,卻被當作了「反面教材」,引起廣大網民的熱議。公司的管理者應該反思總結此次事件,免於對甘女士的處罰或進行表揚,對於基層員工釋放更多的溫和與善意,樹立起優良的企業文化。
拾金不昧反被罰?以後好事誰敢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