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期貨日報網
今年是各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攻堅戰的收官之年,對此,各地有關交易場所的管理細則也在緊鑼密鼓的制定中。7月15日,天津市商務局市場建設處在其官網上發布了《天津市商品現貨交易場所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單獨制定 針對商品現貨
與其他地區不同,此次天津市出臺的《管理辦法》專門針對於商品現貨交易場所。
據期貨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近3年來,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四川省以及內蒙古自治區等在內的8個省區市出臺的都是含商品現貨類交易場所、權益類交易和其他合約類交易場所等在內的交易場所管理辦法,僅在2016年,河南省政府辦公廳曾出臺過《河南省商品現貨交易場所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胡俞越在接受期貨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天津市作為我國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市場的主要陣地之一,以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和天津貴金屬交易所為代表的商品現貨交易場所曾經在全國影響力頗深,但在發展迅猛的同時,自身也存在著許多問題,此次天津市對這類交易場所單獨出臺管理辦法,不僅能夠加強對天津地區商品現貨交易場所的專項管理,同時對全國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場所的監管也起到示範效應。」
「《管理辦法》在一些內容上參照了《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特別規定(試行)》、《北京市交易場所管理辦法》以及《上海市交易場所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並根據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市場的自身特點進行了相應的調整。」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現代經濟研究院院長、中物聯大宗商品流通分會行業專家王永龍向記者分析道。
在王永龍看來,天津市此次出臺的《管理辦法》有三個方面特點:
一是明確界定,主要是對商品現貨交易市場交易活動、相關配套服務功能以及交易方式等的明確界定,例如,《管理辦法》第二條中提出大宗商品現貨交易活動是具有信息、物流、倉儲、交收等配套服務功能的場所或網際網路交易平臺,《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中提出商品現貨交易場所應當立足現貨,必須有產業背景和物流等配套措施。
二是嚴格規範,主要是針對交易產品和交易流程,例如,《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中明確提出,未經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及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不得從事保險、信貸、黃金等金融產品交易。
三是科學監管,對監管主體給出了明確的指示,強調協同監管,闡述了各類監管主體職責和責任方式等。
綜合來看,王永龍認為,《管理辦法》為天津市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市場建立了一個比較全面的制度安排。
步入正軌 明確監管主體
對於王永龍提到的監管主體方面,記者注意到,《管理辦法》在第三條中明確提出由市商務主管部門統籌負責本市商品現貨交易場所監管工作。但早在2013年,《天津市交易所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由天津市金融辦進行擬定,有效期為5年。那麼,此次監管主體為何變更呢?
在胡俞越看來,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市場應立足現貨、提升現貨、服務現貨、回歸現貨,去金融化,回歸本源。在清理整頓期間,大部分地方各類交易場所是由地方金融辦進行監管,而今年作為收官之年,市場將逐步步入正軌,因此,明確監管主體勢在必行。既然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市場定位於現貨,那麼相應監管部門就應該由各地金融辦變為省一級的商務主管部門。
對此,王永龍表示,大宗商品交易市場被區分為現貨交易市場和期貨交易市場,這兩類市場在交易內容、交易模式以及功能等方面不完全相同。但一直以來,我國大宗商品交易明顯存在邊界不清、與期貨市場的關係糾纏不清、本體交易與衍生交易區分不清等問題。現貨交易被不適當地賦予了更多的金融屬性,不適當地採取了某些期貨交易的形式,這使得現貨交易陷入了「類期貨」和泛金融化,偏離了服務實體經濟的初心,從而引發了一系列金融風險、社會風險和道德風險,這也是近年來政策層面對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市場清理整頓的主要原因。因此,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必須回歸實體、回歸現貨,去期貨化、去金融化,這是大宗商品市場的必然邏輯和發展方向。
鼓勵創新 煥發市場活力
隨之各地管理細則的不斷完善,對於商品現貨交易場所的監管將落實到有人管、有法管,但是如何管得住、管得好,以及如何重新煥發商品現貨交易場所活力才是更值得探究的問題。
對此,胡俞越表示,對於好的商品現貨交易場所不僅要管,還要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鼓勵創新,敢於試錯。
那麼如何來界定這個「好」字呢?胡俞越也給出了一個新的思路: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
「近年來,多地都公布了地方交易場所的黑白名單,但現在看來意義不大,沒有實踐可以去檢驗其優劣。」胡俞越如是說,但在今年疫情期間,大宗商品現貨線上化交易在復工復產階段以及「六穩」「六保」上發揮了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些交易場所通過創新的線上化交易模式幫助上下遊企業打通了產業供應鏈中的堵點、痛點和難點,真正做到了服務實體企業,這類交易場所就可以幫助其大力發展。
王永龍也表示,「大宗商品交易必須回歸現貨交易主體,但如何激發現貨交易的積極性和內在動力,卻一直是一個難題,需要深入思考和積極創新。從當前來看,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應積極探索包括供應鏈協同創新、供應鏈金融、平臺經濟、電子商務、數位化等主要的路徑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