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1月14日,總統通過第12938號行政命令,宣布國家緊急狀態,以應對核,生物和化學武器擴散對美國國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經濟造成的異常和非同尋常的威脅武器(大規模毀滅性武器)以及運送此類武器的手段。1998年7月28日,總統根據第13094號行政命令,對第12938號行政命令進行了修正,以更有效地應對與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有關的全球擴散活動的威脅。2005年6月28日,總統除以13382號行政命令,進一步修訂了12938號行政命令,以提高我們打擊與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有關的擴散活動的能力。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擴散及其運載工具繼續對美國的國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經濟構成異常和非同尋常的威脅。因此,在12938號行政命令中宣布的關於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及其運載工具的國家緊急狀態,必須持續到2020年11月14日之後。因此,根據《國家憲法》第202(d)條,根據《緊急狀態法》(50 USC 1622(d)),我將12938號行政命令修訂後宣布的國家緊急狀態持續一年。
該通知應在《聯邦公報》上發布並發送給國會。
唐納·川普
白宮
2020年11月12日。
並且《緊急狀態法》還有一個重要特徵,它賦予了總統在特殊狀態下繞過國會進行決定的權力。
事實上,該法宣布至今,歷屆總統至少有53次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而多數緊急狀態法至今依然有效。1979年伊朗爆發伊斯蘭革命,扣押了美國52名人質,時任美國總統卡特宣布國家進入國家緊急狀態,該緊急狀態仍然有效。2001年「911」,時任總統小布希發布了全國緊急狀態令,該緊急狀態令確定了應對恐怖主義威脅應採取的相關舉措。後來歐巴馬將該緊急令延期6次,成為美國進行反恐戰爭以及海外派兵打擊恐怖分子的法律依據。總統宣布緊急狀態權的依據,一般被認為是來源於1787年美國憲法的第1條第8、9款以及第2條第1、2款,即憲法對於戰爭權、行政權和人身保護令的相關規定。而在美國憲法中同時規定,總統為美國三軍和民兵的總司令,這在法律上為總統作為總司令行使權力創造了條件。
綜合現在美國遭遇的實際情況,川普在此刻續籤國家緊急狀態,應該也是有各方面的考量。(免責聲明:文字和圖片部分素材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聯繫作者刪除,謝謝!)世界如此不堪,幸好有你相伴……
真話比好話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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