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防部日前稱,8月19日一架中國蘇-27戰鬥機於海南島附近「國際水域」上空攔截了一架美國P8-A反潛巡邏機,而且兩機在相距不到15米的地方做出了「危險動作」。美國已經就此向中國提出了抗議。
軍機攔截 到底誰先「犯規」?
在大多數中國人看來,這種抗議實在是莫名其妙,南海又不在美國的海岸線附近,美國偵察機在這個地方執行所謂「日常巡邏」,遭到中國戰鬥機的攔截理所應當的好吧?中國軍用飛機有權保衛自己的軍事機密免遭他國窺視,這是常識。
對此,美國人一定會說,美國偵察機是在中國海南島附近海域的專屬經濟區上空巡邏的,在這裡執行任務是多年來的慣例,中國飛機無權幹擾。是這樣嗎?美國在「國際水域」就可以監測中國的舉動嗎?
這就不能不提《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的第五十八條——「其他國家在專屬經濟區內的權利和義務」。在這條中明確寫到:
「各國在專屬經濟區內根據本公約行使其權利和履行其義務時,應適當顧及沿海國的權利和義務,並應遵守沿海國按照本公約的規定和其他國際法規則所制定的與本部分不相牴觸的法律和規章。」
中國軍機有權保衛軍事機密免遭他國窺視
顯然,美國在國際空域飛行屬於「航行自由」的一部分,是可以的。但這個前提是不能從事危害沿岸國安全的行為。如果從事了危害沿岸國安全的行為,沿岸國有權進行執法。美國很清楚,中國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中國軍機在自己的專屬經濟區內,根據自己國家的安全需求制定的「權力和義務」執行任務,是完全正常的。
既然是我們認定的合法權利,既然是我們所理解的常識,我們就要堅持下去,套用一種被用濫的表述方式——「我所知道的最好的外交官,是能量充足的雷射炮」。猜猜這句臺詞是哪部電視劇裡的?
對了,就是《Star Trek》,那可是一部美國電視劇。對於一個相信武器是最好外交手段的國家來說,什麼是與之打交道的最佳手段豈不一目了然?
構建「新型大國關係」需要美國展示誠意
自美國總統歐巴馬接受兩國間「構建新型大國關係」的建議後,也強調了要積極構建新型的兩軍關係。而美國軍方明知美國艦、機對中國沿海的抵近偵察是發展兩軍關係的三大障礙之一,為什麼屢屢「犯規」呢?而此次「犯規」不說,還要玩弄「惡人先告狀」的把戲,這是對要積極構建「新型大國關係」和「新型兩軍關係」表現出來的誠意嗎?
當然,這絕不意味著中國要對美國怎樣怎樣,中美關係大局又將受到怎樣怎樣的影響。中美關係是全世界最複雜涉及面最廣的雙邊關係,中美兩國的很多觀察家都這麼說。既然如此,我們就更應該有信心,相信中美關係能容得下雙方軍用飛機的偶發甚至例行對峙。這也是一個成熟的中美關係應該有的內容,雙方都無法說服對方,那就只能繼續目前的狀態,倒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軍機互相「亮靴底」,也是增強軍事透明度的一種方式啊。對不起,我忘記了,增強軍事透明度是誰提出的要求來著?
文|央視評論特約撰稿 戴遠
本期監製|楊繼紅
製片人|禤騰
編輯製圖|王元 何應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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