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凌晨4時28分,海口消防119指揮中心接到市民報警稱,海口市瓊山區高登東路高登二裡民房一樓發生火災。接到報警後,支隊第一時間調派2個中隊、7輛消防車、31名官兵趕赴現場撲救。經過消防官兵半個小時救援,成功撲滅並營救樓內住戶36人。
消防官兵到達現場後,經偵查和詢問知情人得知,現場是高登東路高登裡二橫96號民房一樓電動車著火後引燃旁邊小賣部雜物間,煙霧較大,樓上有人員被困。參戰官兵按照救人第一的原則立即分成5個偵查搜救小組,逐戶疏散著火層和著火層以上的住戶,並利用水槍對火點進行撲救。04時50分,火勢基本被控制,搜救小組先後營救樓內住戶36人。5時05分,明火被撲救。
據了解,該民宅共7層,1層為小賣部和廳堂,廳堂主要停放電動車,2-4樓出租,5-7層自住,設有一樓梯。此次火災著火物質為一層廳堂內停放的電動車及雜物間一些雜物,過火面積約15㎡。消防官兵共營救樓內住戶36人,其中有10名群眾因吸入高溫煙氣被及時送往醫院檢查和治療。目前 火災原因和損失正在調查核實中。
海口消防提醒廣大市民,嚴禁在建築物特別是旅館、住宅樓、商住樓等樓內將電動車停放在樓梯口、廳堂和通道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處,特別是嚴禁在上述地點給電動車充電。
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要求,採取防火分隔措施。禁止違反消防安全用電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在居住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的,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保證電源匹配,設置專用插座,敷設固定線路並穿金屬管保護,安裝漏電保護等安全裝置,並配備滅火器材,做好巡查、檢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嚴禁在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存放可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