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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塔那摩是古巴的一個省,位於古巴東南部,省會為關塔那摩市。關塔那摩灣長約19公裡,寬約9公裡,在市區南面20公裡處,靠近連接大西洋和加勒比海的向風水道。
美軍關塔那摩基地面積為117平方公裡,現有兩個機場、一個碼頭,以及海水淡化設施。
由於基地三面臨海,一面有重兵把守,並且有仙人掌和灌木形成的天然屏障,拘留者脫逃和外來者闖入的可能性很小。
因此,阿富汗戰爭後,美國將大批蓋達組織和塔利班成員關押於此。
該監獄關押了來自40多個國家的600多名「恐怖分子」。美方認為他們是「非法戰鬥人員」,不是戰俘,因此不享有《日內瓦公約》所規定的任何權利。時至今日,美國軍方仍然不肯對關押在古巴關塔那摩監獄裡的拘留者進行起訴或釋放,這些被拘留者的身份始終不能得到明確的定義。
2003年,9·11襲擊的主謀哈立德·謝赫·穆罕默德被抓獲,關在那裡。
對華盛頓來說,關塔那摩是一個享有治外法權的海軍基地,這意味著它不必向本國的法庭報告其活動,也不必向其他國家的法庭報告活動,更不用說古巴的當局了。因此,關塔那摩是一塊法律上的邊緣地帶。
拘留者關在這裡沒有罪名,也不能請律師,或是進入司法程序。
犯人不知道自己的命運,或是哪一天會被釋放,他們沒有被判刑。
美國和古巴的關係搞得那麼僵,為什麼還能在古巴的地皮上開監獄?
這源於1901的一項法案。當時的美國總統威廉·麥金萊籤署了《普拉特修正案》,法案規定美國有權對古巴實行軍事幹涉,並要求古巴讓岀部分領土給美國建立軍事基地和開採煤礦。
這個帝國主義條款,不理它就可以了對吧。但要命的是,當時《普拉特修正案》作為附錄寫入了古巴憲法。
1898年,美國人把西班牙人趕出古巴後,在關塔那摩搞的升旗儀式。
根據這一法案,美國從第一任古巴總統託馬斯·埃斯特拉達·帕爾馬手中獲得一份租借關塔那摩灣部分土地的永久性租契,起始日期為1903 年2月23日。
關塔那摩就這樣成了美國在境外歷史最悠久的海軍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