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朱迪思·赫爾曼:《創傷與復原》,施宏達、陳文琪譯,機械工業出版社,2015。
Song of the Sea,2014
對創傷的研究集中於三個主題:第一是歇斯底裡症;第二是炮彈衝擊症(shell shock)或戰場神經官能症(combat neurosis);第三是性與家庭的暴力。雖然這裡研究的創傷比我們日常經歷的創傷嚴重得多,但很多理論模型頗值得借鑑,譬如「囚禁」模型與中學的管理模式就存在很多令人驚異的相似之處。對復原的研究集中於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安全的建立;第二個階段是回顧與哀悼;第三個階段是重建與正常生活的聯繫。儘管復原的過程並不盡然按照這個三個階段依次進行,前兩個階段會經常反覆,但三階段的思維方式的確頗有啟發,譬如,在第一階段的安全感建立之前過早地進入第二階段的強制回顧,可能就是幫助他人復原時最大的誤區。雜抄:
第一部分 創傷性障礙
第1章 一段被遺忘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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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想要否認恐怖暴行的存在,另一方面又希望將它公之於世,這種矛盾正是心理創傷的主要對立衝突之處。暴行的倖存者通常會用高度情緒化、自相矛盾和零碎片段的方式述說他們的慘痛遭遇,但這種方式嚴重損及他們的可信度,因而導致出現到底是要說出真相、還是保持緘默的兩難困境。只有徹底認清真相,倖存者才有可能出發邁向康復之路。可惜大多數時候保持緘默的力量贏了,創傷經歷不是用言詞表達出來,而是以精神症狀的方式形諸於外。受創者所表現的心理症狀是:既想讓別人注意到那難以啟齒的創傷秘密,又想極力掩藏它的存在。最明顯的例子是,受創者會交替出現麻木無感和創傷事件重現兩種不同症狀。創傷的這種對立衝突點會引起複雜的、(有時是)非常嚴重的意識狀態改變,02
通常會有強大的誘惑力讓目擊者選擇站到加害者一邊。所有加害者要的是目擊者什麼事都不做,他們訴諸一般人不想看到、聽到、談到惡事的人性弱點。相反地,受害者要的是目擊者分擔痛苦,受害者寄望於目擊者的是行動、承諾和不遺忘。03
加害者為了逃避對罪行應負的責任,會盡其所能促使大眾忘記此事。保密和令受害者保持緘默是加害者的第一道防線,一旦事跡敗露,加害者就會開始攻擊受害者的可信度。如果加害者無法使受害者完全閉嘴,那麼他會想辦法讓受害者的話無人想聽。為達此目的,他會編造出一個個令人印象深刻的論點,從最露骨的否認,到最詭辯和冠冕堂皇的理由。在每一個暴行之後,你可能都會聽到意料中的相同辯解之詞:根本沒有這種事,她(受害者)說謊,她太誇大了,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無論發生過什麼事,現在該做的是忘掉過去、迎向未來。加害者的權勢愈大,定義對他有利的所謂實情的特權也愈大,而他得勝的機會當然也愈大。如果目擊者單獨面對加害者,加害者的辯解常顯得無可反駁。缺少社會大環境的支持,目擊者常會屈服於改變立場的誘惑。04
要讓創傷的事實得到大眾的注意,需要有意願相信並保護受害者、還能讓受害者與目擊者聯合起來的社會背景。對個別的受害者而言,這種社會背景指的是與朋友、情人和家人的關係;對社會大眾而言,這種社會背景要靠爭取弱勢團體發言權的政治運動來創造。05
一個世紀以來共發生過三次,每次各有一種獨特形式的心理創傷進入社會的意識之中,每次對創傷的研究也都因為與當時的政治運動聲氣相通而得以興盛於一時。第一個出現的是歇斯底裡症——一種典型的女性心理異常,對它的研究發展於19世紀末的法國,當時正處於擁護共和政體、反對教會幹政的政治運動時期。第二個是炮彈衝擊症(shell shock)或戰場神經官能症(combat neurosis),對它的研究開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英國和美國,於越南戰爭後達到全盛時期,它的政治背景是當時正處於戰爭狂熱的瓦解和反戰運動的興起。最後也是最近一個引起世人關注的心理創傷研究是性與家庭的暴力,它的政治背景是發展於西歐和北美的女性主義運動。我們現在對心理創傷的理解,就是建立在這三個主題的綜合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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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弗斯經由對人道治療的探究建立的兩項原則,其後被美國軍方精神科醫生在下一次大戰中奉為圭臬。首先,一個素來勇敢非凡的人,有可能在無法抗拒的恐懼中屈服;其次,要克服這種恐懼最有效的動力不是愛國心,不是抽象理論,也不是對敵人的怨恨,而是一種更強烈的東西:戰友間死生一命的患難之情。第2章 恐怖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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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面對危險時,都有一個複雜而統合的反應系統,包括身體和心智兩方面。一開始,威脅感會激發交感神經系統,造成腎上腺素(adrenalin)激增並處於警戒狀態。威脅感也會使人集中注意力於眼前的情勢。再者,威脅感亦可能改變正常的知覺能力:身處險境的人通常會忽略飢餓、疲累或疼痛的感覺。最後,威脅感會引發強烈的恐懼與憤怒。其實以上這些變化,都屬於正常而有適應力的反應。這些反應將受威脅的個體全身動員、武裝起來,以備應戰或脫逃。一旦以上這些行動都徒勞無功時,就會產生受創反應。當抵抗與脫逃都已無望,人類的自我防禦系統將被擊垮而變得混亂無序。每一個危機反應的功能都將失效,並傾向於長期維持在改變後且過度反應的狀態,就算實際危機早已解除仍無法恢復常態。創傷事件對生理激發反應、情緒、認知和記憶都造成嚴重而長期的改變。更有甚者,創傷事件可能會阻斷這些原本統合的功能,使之失去協調聯繫的作用。受創者可能感受到強烈的情緒,卻對事件沒有清楚的記憶;或可能記得事件的每一個細節,卻無任何情緒反應;也可能察覺到自己一直處在警醒和暴躁不安的狀態,卻不知何以如此。受創症狀通常有種傾向,就是斷絕與創傷源頭之間的聯結,而另外走出自己的一條路。02
創傷後應激障礙的許多症狀,可歸納為三個主要類別:「過度警覺」(hyperarousal)是持續不斷地預期將面臨危險;「記憶侵擾」(intrusion)是受創時刻的傷痛記憶縈繞不去;「禁閉畏縮」(constriction)則反映出屈服放棄後的麻木反應。03
如今大量類似的研究已顯示出,創傷後應激障礙在心理生理上的改變是廣泛而持久的。患者受到廣泛性焦慮症狀和特定恐懼的雙重折磨。一般人正常的注意力「基線」是保持在警醒但放鬆的狀態,患者卻保持在高於常人的激發狀態:他們的身體永遠在為危險而警戒。意外的刺激會使他們極度驚恐,而與創傷事件有關的特定刺激亦會造成強烈反應。那種對一般人只是小小困擾的重複性刺激,受創者似乎也無法「忽略」,他們會對每一個重複的相同片段做反應,就好像每個相同片段都是嶄新的、危險的、令人驚訝的。無論早晚,都保持在生理激發狀態,造成許多類型的睡眠障礙。創傷後應激障礙患者難以入睡,對聲音特別敏感,夜裡醒來的次數也較常人頻繁。創傷事件似乎重新設定了人類的神經系統。04
當一個人感到徹底地無能為力,任何形式的抗拒也已經無望時,他可能會進入屈服放棄的狀態。自我防禦機制整個停頓關閉,這個無助的個體不是使用真實世界中的行動以逃離此一處境,而是藉由改變她的意識狀態來達成。類似的狀態也可以在動物中觀察到,當它們遭受攻擊時會立刻「靜止不動」,這是被捕的獵物或戰鬥中失敗的一方會有的反應。05
在經歷過極端危險之後,記憶侵擾和禁閉畏縮這兩個互相矛盾的反應,會形成一種擺蕩於兩端的律動。這兩個相反心理狀態之間的矛盾衝突,也許就是創傷後症候群的最大特徵。由於記憶侵擾和麻木無感的症狀都無法讓創傷事件得到整合,這兩個極端狀態的交替出現,或許可以解釋為患者企圖在兩者之間找到一個可接受的平衡點。但平衡正好就是受創者最缺乏的,受創者會發現自己被擺蕩在失憶與創傷重現兩個極端之間,擺蕩在被排山倒海而來的強烈情緒淹沒和完全無感無覺的麻木狀態之間,擺蕩在慌張衝動的行為和完全被抑制的無能之間。這種周期性交替所產生的不穩定,使受創者的不確定感和無助感進一步惡化。創傷症狀的矛盾衝突,因此將可能永遠揮之不去。06
對受創者的內心世界和外在活動產生壓迫限制的,是一些消極性的症狀。它們沒有劇烈的起伏,它們最重要的特徵就是那些少掉的東西。正因如此,禁閉畏縮的症狀不容易察覺,且創傷的源頭通常也不可考。隨著時間流逝,當這些消極性症狀變成創傷後應激障礙最明顯的特徵時,反而愈容易忽略創傷後應激障礙這個診斷,因為此症的症狀非常持久且影響面極廣,可能很容易被誤認為受創者本身的人格特質。這是個代價很高的錯誤,因為當一個人罹患創傷後應激障礙卻未診斷出來時,將註定要過一個不斷耗損的人生——被記憶糾纏折磨,被無助與恐懼所禁錮。第3章 外部關係的斷絕
01
在創傷事件之後,創傷患者變得更容易受到傷害,他們的自我感已經破碎,而重建的唯一方法,就是最初形成的方法——建立與他人的聯結關係。創傷事件造成人們對一些基本人際關係產生懷疑。它撕裂了家庭、朋友、情人、社群的依附關係,它粉碎了藉由建立和維繫與他人關系所架構起來的自我,它破壞了將人類經驗賦予意義的信念體系,違背了受害者對大自然規律或上帝旨意的信仰,並將受害者丟入充滿生存危機的深淵中。對生命外部關聯性的損害,並非原先以為的是創傷的次要影響。創傷事件的主要影響,不只在自我的心理層面上,也在聯結個人與社群的依附與意義系統上。02
心理傷害最重要的決定因素是創傷事件本身的特質,個人的性格特質在面對巨大創傷事件時則無太大影響。創傷的嚴重程度及其造成的心理衝擊之間,存在一個單純而直接的關係,可以從受影響的人數或傷害的強度與時間長度加以衡量。有關戰爭和天然災害的研究已建立一個「劑量與反應曲線」(dose-response curve),此曲線顯示出,暴露於創傷事件的程度愈大,出現創傷後應激障礙症狀的人數百分比就愈高。03
受創者會用許多不同的形式,從家人、情人、好友身上尋求情感上的支持,而且會隨著創傷處理過程的變化而改變。在創傷發生後的初期,主要的課題是重建一些最起碼的信賴感,對安全和受到保護的承諾是其中最重要的。經常會有獨處恐懼的創傷患者,渴求的僅僅是有個抱持同情心的人在身邊。一旦經歷過那種全然孤立的感覺,創傷患者就會強烈意識到在面對危險時,所有人際之間的聯結會是多麼脆弱。她需要清楚而明確的保證:她再也不會被遺棄。04
對自己正面觀點的恢復,包括的不只是在人際關係中自主感的重建,也是自尊與自重的更新。創傷患者需要在奮鬥過程中得到他人的協助,以幫助她克服羞恥感,並公允地評價自己的行為。因此最親近的那些人的態度是最重要的。他人的真實評價能減輕屈辱感和負罪感;相對地,他人嚴厲的批判或只是無知盲目地接受,都將嚴重加深創傷患者的自責和隔絕孤立。真實的評價包括對創傷事件慘痛情況和在正常範圍內的創傷反應的認知;包括在面臨險境極為有限的選擇時,對其進退兩難困境的認知;也包括對心理傷害的認知,並接受將有一個冗長的康復過程。相對地,嚴厲的批判性評價,常常會對創傷事件的本質和適當的反應範圍加上先入為主的偏見。另外,則是企圖用天真地接受各種觀點去除道德判斷的疑問,並主張在選擇有限的情況下,這些掛慮都是不切實際的。05
創傷患者的羞恥感和負罪感,可能會因他人的嚴厲批判而加深,卻不會因輕描淡寫地說她沒有責任而減輕,因為這樣的輕描淡寫,縱使是正面的,代表的含義也可能是拒絕與創傷患者一起處理在危急處境中被撕裂的道德體系。從那些見證創傷事件的人身上,創傷患者尋求的不是責任的免除,而是公平、體諒,和願意理解面對極端處境時人心中產生的負罪感。06
與他人分享創傷經歷,是重建生命意義感的先決條件。在這個過程中,創傷患者不只要從親近的人身上尋求,亦要從廣大的社群中獲得協助。社群的反應,對創傷是否得到最終的解決有強大的影響力。要修補存在於受創者和社群間的裂痕,首先倚靠的是公眾承認創傷事件的確發生,其次則是某些形式的社群實際行動。一旦公眾承認某人確實受到傷害,社群就必須採取行動,追究造成傷害的責任歸屬,並彌補傷害。這兩個反應——承認與彌補——是重建創傷患者對秩序與正義之信心的必要方式。07
政治性的囚禁一般而言容易察覺,婦女和兒童被囚禁在家中則通常是外人看不到的。男人的家是他的城堡,但很少人想到,這個家也可能是婦女和兒童的牢籠。在家庭的囚禁中,很少會有實體的屏障以防止逃跑。在大部分的家庭,就算是那種最暴虐的,窗上也不會有鐵架,柵欄上不會有帶刺的鐵絲網,婦女和兒童一般也不會被鐵鏈鎖住,雖然這種情況比我們所能想像的多得多。防止逃跑的關卡通常都是無形的,卻威力無比。兒童因無謀生能力而成為囚徒,女性則因經濟的、社會的、心理的、法律上的附屬地位和實質的威嚇等因素而遭禁錮。08
雖然暴力是造成恐懼的普遍方法,但加害者可能不會經常使用暴力,而把它當成最後的法寶。要讓受害者持續生活在恐懼的狀態中,根本不需經常使用暴力,給予死亡或嚴重傷害的威脅,要比真的訴諸暴力多得多。威脅要傷害其他人,通常和直接威脅受害者的效果一樣好。例如受虐婦女通常會報告說,假如她們膽敢逃走,施虐者會威脅要殺她們的小孩、父母或任何庇護她們的朋友。不按牌理出牌與無預警的暴力相向,和反覆無常地實施瑣碎規矩,都會增加恐懼感。這些技巧的最終目的,就是要讓受害者相信:加害者是全能的上帝,抵抗是枉然的;她賴以生存的唯一方法,就是用絕對的順服贏取他的寬大垂憐。加害者的目標是:不只要灌輸給受害者死亡的恐懼,也要灌輸她該感謝是他讓她還活著。家庭或政治的受難者常常會提到一種狀況:他們相信自己會被殺害,只是在最後一刻被赦免了。經歷過多次這種死裡逃生的戲碼後,受害者可能會很弔詭地開始視加害者為她的救世主。09
加害者使用偶爾略施小惠的技巧束縛住受害者,最複雜的形式出現在家庭凌虐中。由於並無實體的障礙以防止逃跑,受害者有可能在一次暴力傷害後企圖逃走,卻經常被說服而回來,並不是因為受到更大的威脅,而是因為加害者向她表達歉意,說多麼愛她,承諾一定會改,並訴諸她的忠誠感和憐憫。然後會有一陣子,兩人關係中的權力結構似乎逆轉了,因為此時加害者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盡其所能地贏回受害者的心。他佔有欲的強度並未改變,只是性質有戲劇性的轉變。他堅稱他的跋扈行為正好證明他是多麼愛她和需要她,可能至少他自己相信是如此。甚至他辯稱他的命運完全操在她手上,而且她完全有能力終止家庭暴力,只要她能做得更多以證明她對他的愛。沃克觀察到,這個「和解」階段,是瓦解受虐婦女心防的關鍵步驟。一位最後終於成功逃離此種受虐關係的婦女,如此描述這種間歇性施予小惠的方式如何將她綁住:「它永遠不停地周期性循環著……而最奇怪的是,在『好時光』的期間,我居然幾乎不記得曾有過的壞日子。真像是有兩個我在過截然不同的兩種生活。」10
只要受害者仍保有任何其他的人際關係,加害者的掌控力就會受到限制。就因為這個原因,加害者一般都會想方設法防止受害者從其他地方取得任何信息、物質上的幫助或情感上的支持。11
當受害者被隔離時,她會變得愈來愈依賴加害者,不只是為了生存和求得溫飽,還為了取得信息,甚或情感上的支撐力量。她愈是害怕,就愈會忍不住緊抓唯一可得的關係:與加害者的關係。由於缺乏任何其他的人際聯繫,她會試著尋找加害者較有人性的一面。無可避免地,由於缺乏任何其他的觀點,受害者將逐漸變得用加害者的角度看世界。12
恐嚇、間歇性地施予小惠、隔離和迫使產生依賴性,這些方法可能會成功地製造一個屈服而順從的囚犯,但要想達到在心理上對受害者完全控制的最後階段,則要迫使她違反自己的道德原則和背叛她的基本人際網絡。在心理上,這是所有高壓技巧中最具殺傷力的,因為如此一來,受害者會開始厭惡自己。13
長期的監禁會侵蝕或破壞在一般較安全環境下擁有的進取心,因為這時不再有嘗試錯誤的彈性空間。對長期的受創者而言,任何行動都可能帶來悲慘的後果,因為沒有犯錯的餘地。14
長期的監禁打亂了所有人類的人際關係,也擴大了創傷帶來的矛盾。創傷患者擺蕩在強烈依戀和害怕退縮之間。她以面臨生死存亡的危急關頭一般的態度處理所有的人際關係。她可能會死命地抓住一個人,因為她視他為援救者;她會突然逃離一個人,因為她懷疑他是加害者或幫兇;她會對一個人表現出極度的忠誠與摯愛,因為她認為他是盟友;她會對一個人憤恨與不屑,因為她覺得他表現得像個事不關己的旁觀者。她為別人編排的角色可能突然改變,只為了小小的過失或失望,因為此人在她心中的形象已不再安全可靠。她絕不容許有犯錯的餘地,如此經過一段時間,當大部分人都無法通過她對是否值得信賴的嚴厲考驗後,她會想從人際關係中退縮,創傷患者的隔離生活也因此在重獲自由後仍不斷地延續下去。第5章 受虐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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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兒童面對的生存課題同樣嚴峻。雖然她知道自己被拋給一個毫無慈愛之心的權力者,她仍須找到一個保持希望和意義的方法。若非如此,他們只會感到徹底地絕望,而這是沒有任何一個孩子可以忍受的事。為了保存對父母的信念,她首先必須否定一個最明顯的結論:我的父母是極端不正常的人。她將竭盡所能地製造一個可以解釋自己命運的理由,並在其中免除父母所有應受的責難與責任。日復一日生活在目睹父母的狠毒、無助或冷漠下,受虐兒童心理調適的主要目的,即為保存她與父母的基本依戀關係。為達此目的,孩子會採取各式各樣的心理防禦。在這些防禦的美化下,虐行不是排除在有意識的感知和記憶外,好似它從未發生過,就是經過淡化、合理化和原諒,仿佛發生的事並非虐行。無法逃脫或改變不堪忍受的現實,兒童只好在她的腦袋裡改造它。受虐兒童寧可相信虐行從未發生過。為了符合這個期望,她得不讓自己面對虐行的事實,甚至須設法欺騙自己,方式包括直接的否認、自發的思想壓抑和大量的解離反應。02
適應性機制的三大形式:解離防禦機制的精心操作、自我認同的分裂發展和精神狀態的病理性調節,幫助孩子在長期受虐的環境下求生存。不但如此,它們通常能讓受虐兒童保有一切皆正常的假象,這對虐待家庭中的孩子是極為重要的。兒童通常會妥善掩飾他們的痛苦症狀,所以一般很難識別出其意識狀態的改變、失憶和其他解離症狀。孩子形成的不良、負面的自我認同,通常會偽裝成具社會適應性的「假面的自我」,心身症狀也很少能追蹤到它的病源。兒童暗中進行的自毀性行為通常會被忽略,雖然有些兒童或青少年受害者,會通過攻擊性或違法的行為以引起人們的注意,但大部分的受害者,還是能成功地隱瞞他們心理障礙的嚴重度。多數受虐兒童的秘密,一直到成年都無人知曉。03
更常見的情況是,重複的虐待並非是創傷患者積極追求得來的,而是消極地被視為一種可怕卻是命定的後果,且被接受是情感關係中必須付出的代價。許多創傷患者的自我保護機制是如此乏善可陳,他們幾乎無法想像自己處於一個有力量或有選擇餘地的位置。對他們而言,拒絕父母、配偶、戀人或權威人物的情感要求,根本就是匪夷所思。因此,成年創傷患者繼續滿足那些曾經虐待他們的人之願望和需要的情況並非不常見,而且創傷患者會繼續在沒有界限或尺度的情況下容許他們的侵犯。第6章 一個全新的診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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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未經歷過長期恐怖或不了解高壓控制手段的旁觀者,總以為他們在類似的狀況下,會比受害者表現出更大的勇氣及抵抗力,因此傾向於從受害者的性格和人品中找尋弱點,藉以詮釋受害者的行為。02
雖然很明顯,正常健康的人可能會陷入長期受虐的處境,但同樣明顯的是,在他們逃離這種處境以後,就不再正常或健康了。長期受虐會造成嚴重的心理損傷,然而責備受害者的傾向卻阻礙了對創傷後症候群的心理理解和診斷。心理健康專家經常把受害者的被虐遭遇歸因於她們原有的潛在精神病理,而不是將精神病理概念化為對被虐遭遇所做的反應。03
即使是現今所使用的「創傷後應激障礙」診斷定義,還是不夠準確地符合需要。現有的診斷標準主要來自非重複性創傷事件之創傷患者,它們基於戰鬥、災害和強暴的典型模式。對長期、重複性精神創傷的創傷患者而言,他們的症狀通常是更加複雜的。長期受虐的創傷患者會發展出獨特的性格變化,包括情感關聯能力和自我認同的變形。童年受虐的創傷患者也會發展出類似的人際關係和自我認同方面的問題;此外,他們極易受到重複傷害,不管是自我引起的抑或他人施加的。目前對創傷後應激障礙的論述,並未能捕捉到長期重複性精神創傷千變萬化的症狀顯示,亦未能捕捉到發生在被俘時所產生的嚴重人格變形。長期重複性精神創傷隨後出現的症候群需要一個自己的名稱,我提議稱它為「複合性創傷後應激障礙」(complex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患者對創傷所產生的反應最好以連續光譜的方式理解,而非當作單一的病症。症狀的範圍從自己會好轉、不需要任一診斷準則的短期壓力反應,到典型或單純的創傷後應激障礙,再到長期重複性創傷的複合性症候群。第7章 治療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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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師的責任之一,是須確保其權力的使用僅限於促進患者的復原,並須抗拒所有濫用權柄的誘惑。這個承諾,是任何健全治療關係中的關鍵所在。02
復原的首要原則是恢復創傷患者的自主權。在自我重建的過程裡,她必須是全權的主導者和裁決者,他人可以提供忠告、支持、協助、關愛和照顧,但不能代替她走向痊癒。許多基於仁慈和善意協助創傷患者的企圖之所以會失敗,正在於未遵循這個自主權的根本原則。幹預創傷患者的自主權不可能促進她康復,即使看起來似乎最能立即讓她受益。03
治療師的責任之一是須確保其權力的使用僅限於促進患者的復原,且必須抗拒所有濫用權柄的誘惑。這個承諾是任何健康治療關係中的關鍵所在,對專橫式和剝削式權力運用的受害患者而言,這個承諾尤其重要。在投身治療關係時,治療師須承諾保持公正和中立的態度,以尊重患者的自由意志。「公正」代表治療師不得為了滿足任何私人目的使用她對患者的權力。「中立」意指治療師對於患者內在的矛盾衝突,不表達偏袒任何一方的立場,且不支配患者人生中的任何決定。04
治療師的醫術中立不等於道德中立,與受害者攜手合作需要堅定的道德立場。治療師是要見證一項罪行,所以必須堅定自己與受害者團結的立場。這並不代表一個過分單純化的概念,即受害者不會犯錯;更確切地說,它意味著治療師要認識到,創傷經歷的遭遇在本質上對受害者是極不公平的,所以有必要歸還患者些許公道。這個確認會表現在治療師的行為中、表現在她的言語中,以及最重要的是,在她對患者採取說真話、不躲避和不虛偽的態度的道德承諾中。05
在治療關係中,創傷後症候群的患者會對治療師發展出典型的移情作用。他們對任何一個權威的情感反應,都被其恐怖的經歷扭曲了。因此,不同於一般的治療經驗,創傷移情反應有一種強烈的、非生即死的特質。康伯格表示,這好像是「患者的人生取決於能否有效地掌控治療師」似的。06
當治療師未能符合這些理想化的期望時——當然她不可避免地會失敗——病患通常會怒不可遏。由於患者感到她的生活好似取決於救助者,她無法寬容、無法原諒任何人為的錯誤。07
精神創傷是傳染性的。治療師在為災難或暴行做見證時,有時情感上會顯得無法負荷。她體驗到和患者一樣、但可能程度稍低的恐怖、憤怒和絕望。這種治療師對病患的移情現象,就是所謂的「創傷性反向移情作用」(traumatic countertransference),或稱為「替代性受創」(vicarious traumatization)。治療師可能會開始出現創傷後應激障礙的症狀。治療師聽了患者的創傷故事,重新勾起自己過往的創傷回憶。08
在治療關係中,治療師可能會嘗試擔任救助者的角色,以防衛自己擺脫那難以容忍的無助感。治療師會扮演患者代言人的角色,而且會愈演愈烈。如此這般,她形同暗示患者是無法獨立自主的。愈是接受患者無助的想法,治療師愈會延續創傷性的移情作用,並剝奪患者的自主權。09
治療師所產生的創傷性反向移情作用,並不僅限於對受害者經歷的情感認同。在扮演見證人的角色時,治療師更易被捲入受害者和加害者之間的衝突裡。因此她不僅能認同受害者的心情,甚至會認同加害者的心態。10
治療師對加害者的認同,會以許多不同的方式表達出來。她也許會變得高度懷疑患者的故事,或可能開始淡化或合理化凌虐的事實。治療師可能會對患者的行為感到反感和憎惡,或當患者的表現未達一些所謂「好」受害者應有表現的理想化標準時,變得極具批判偏見和吹毛求疵。她可能開始鄙視患者的無助,或是對患者想復仇的渴望感到偏執的恐懼。她也許有時對患者有毫不掩飾的憎恨,甚至希望能擺脫患者。最後,治療師或許會感到窺隱的興奮和迷惑,甚而有性衝動。與性慾有關的反向移情作用是普遍存在的,尤其容易發生在照顧受性侵犯的女性患者的男性治療師身上。11
創傷性移情作用和反向移情作用的反應是難以避免的。同樣難以避免的是,這些反應將幹擾到良好醫患關係的發展。為維護雙方的安全,某些保護措施是必要的。兩個確保安全的最重要守則,其一是列明目標、規則和界限的治療契約;其二是治療師的支持系統。12
避免發生過度和失控的移情及反向移情反應的最佳保障,就是謹遵治療關係的界限。穩固的界限會製造一個安全的領域,復原的工作在其中得以進行。只要是在清楚、合理和雙方都能接受的範圍內,治療師便可同意與患者聯繫或面談。治療關係的界限的存在,是為了雙方的利益和安全,且基於治療師和患者兩者合法需要的認同。這些界限包括:對治療契約需排除其他任何社交關係模式的明確理解;對治療面談的頻率和時間有清晰的定義;以及一些關於在面談以外的時間進行緊急聯絡的明確基本準則。13
治療師理想的支持系統應包括一個安全、有組織的定期討論會,以便能回顧和檢討其臨床工作。這個討論會可以有指導關係,或是一個同儕支持團體,最好兩者皆有。其環境必須能容許表達情緒性反應、提出有關創傷治療的技術性或學術性研討。14
除非治療師能找到其他了解和支持她的工作的人,不然她最終將發現自己的世界縮小了,僅剩下她一人孤單地面對患者。治療師可能漸漸認為,她是唯一能真正明白患者的人;於是她對慣於懷疑的同儕,開始變得傲慢和敵對。當她感到愈來愈孤立和無助的時候,自大的行動或脫逃的誘惑就變得難以抗拒,遲早她定會犯下嚴重的錯誤。這點是必須強調的:沒有人能單獨面對精神傷創。若在專業工作中,當治療師發現有被隔絕的情況時,應該停止醫治受創患者,直到獲得一個妥當的支持系統為止。15
除了專業的支持,治療師還必須小心平衡她的工作和私人生活,注意並尊重自己的需要。由於日復一日地面對患者渴求關心的需要,治療師常有職業性過度投入的危險。第8章 安全
01
復原的過程可分為三個階段,這三個階段的首要任務分別如下:第一個階段是安全的建立;第二個階段是回顧與哀悼;第三個階段是重建與正常生活的聯繫。就像其他的抽象概念,這些復原的階段只能參考,不可當成不變的真理。它們只是嘗試將一個原本極其混亂複雜的過程簡化及次序化,但在歷來的研究中,這些相同的復原階段的基本觀念不斷地浮現:從讓內對歇斯底裡症的經典研究,到最近對戰鬥創傷症(combat trauma)、分離性障礙(dissociative disorder)、多重人格障礙等的研究。並不是每個研究者都將復原過程分為三個階段,有的分為五個,有的多至八個。不論如何,在這些公式裡有個概略的一致性,一個類似的復原進程可以在橫跨整個創傷症候群的光譜中被發現(見附表二),但沒有任何復原的過程會直接以線性序列遵循這些階段。因為創傷症候群在本質上是搖擺不定和矛盾對立的,任何要在其上強加如此天真規律的嘗試都會落空。02
如果治療師認為患者有創傷症候群的症狀,她應該毫無保留地告訴患者這個信息。知識就是力量,通常,受創者光是知道她真正的病名,壓力就減輕了。經由對她的確診,她開始對病情有了掌控。不再禁錮於無言的創傷中,她發現自己並不孤獨,有其他人受同樣的苦。她進一步發現自己沒有發瘋,創傷症候群是人類處於極端情況下的正常反應。並且她終於發現,自己不是命中注定要一生受這種折磨,她可以復原,就像戰勝病魔的那些人。03
創傷患者會覺得自己的身體不安全,自己的情感和思想均失控,對與其他人的關係也沒有安全感。治療的策略必須在所有層面上注意到患者對安全的顧慮。創傷後應激障礙中的生理性神經性官能症,可以用生理方面的治療加以緩和,包括通過藥物的使用以減輕患者的反應和過度警覺,以及使用行為療法管理壓力,比如從放鬆技巧到激烈的運動。針對該症的紊亂困惑狀態,可以考慮使用認知和行為療法,包括認識並知道症狀的名稱、在每日日誌裡用圖表記錄症狀和適應機制的反應、明確定義可行的「家庭作業」、發展具體的安全計劃。在壓力症裡受到破壞的依附感,必須使用人際關係的策略,包括在心理治療中逐漸發展信任關係。最後,針對壓力症患者疏遠社群的狀態,則須通過社群性的治療加以改善,包括:動員創傷患者原有的支持系統,如家人、戀人和朋友;介紹她去自願性自助團體;通常,最後的方法就是求助於心理衛生、社會福利和司法等機構。04
報案這件事,像所有其他的問題一樣,要讓創傷患者自己抉擇。在理想的情況下,下定決心報案等於是打開通往恢復社會生活的門。然而實際上,這個決定可能讓創傷患者捲入一個待她冷漠、甚至敵對的司法體系中。縱使在最好的情況下,創傷患者必須預期,在她自己復原的時間表和司法體系的時間表之間,會有一個明顯的差距。她重建安全感的努力,很可能因法律訴訟的介入而中斷;正當她的生活趨向穩定時,一個出庭日期的通知很可能就使記憶侵擾的創傷症狀重現。因此,是否從司法制度索償的問題,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創傷患者必須在充分了解其利弊的情況下做這個決定,否則只會再度受創。05
當患者仍陷入一個她從未走出的受虐關係時,建立安全的工作會特別複雜困難。暴力的可能性一定要顧慮到,即使患者起先堅持她不再害怕。舉例而言,在暴力事件發生之後的短期內,被毆婦女和加害者一起求助於夫婦共同治療是極常見的情形。通常,加害者允諾不再訴諸暴力,並同意尋求輔導以證明他悔改的意願。被毆婦女滿意於這個承諾,並為了挽救雙方關係而熱切地進入心理治療。因此,她經常否認或低估隨時可能面臨的危險。雖然雙方都希望和解,但他們未言明的目標卻是尖刻對立的。施虐者通常希望恢復他強制掌控的相處模式,可是受害者卻很抗拒。雖然施虐者放棄使用暴力的諾言經常是發自內心的,但並不是沒有條件的;換取他不使用暴力的條件是,他的受害者要放棄自由意志。只要施虐者未放棄操控的欲望,暴力的威脅仍然存在。受害者會無法在夫婦面談時自由傾吐,而且,如果談論到兩人關係裡產生衝突的問題,即有引發暴力事件的可能性。因此,除非暴力的傾向徹底消除、支配和高壓的慣性徹底改變,否則夫婦共同接受治療是一大禁忌。06
有時患者會過分投入,而生動逼真、巨細靡遺地描述創傷經歷,以為這樣簡單地傾訴就能解決他們的所有問題。這種想法出於一種迷思,以為猛烈的宣洩式療法即可一勞永逸地擺脫創傷。患者可能想像一個施虐與受虐的狂歡派對,她尖叫、哭號、嘔吐、流血,然後死亡,最後像是創傷完全被洗滌了般重生。治療師在這種很不舒服的重演中,角色幾近加害者,因為她是在以痛制痛。患者對這類迅速神奇療法的渴求,一方面是受到創傷症候群早期宣洩式療法的啟發,那種療法現在成為流行文化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則是受到早期宗教性驅魔隱喻的影響。07
治療師可以將復原的過程譬喻為馬拉松,以藉此抗衡患者對快速宣洩式療法的過度幻想,而創傷患者可立刻領會這個意象的精髓。他們知道,復原的工作好比跑馬拉松,是一種耐力的考驗,需要長期的準備和反覆的訓練。這個馬拉松的隱喻準確揭示了以有力的行為對身體產生制約作用,也準確揭示了心理層面的決心和勇氣。雖然馬拉松的意象缺乏社會層面的寓意,但它展現了創傷患者最初的孤立感,也賦予治療師訓練員和教練的角色。儘管治療師熟練的專業知識與判斷和精神上的支持,對整個治療過程極其重要,但最終,創傷患者的復原還是取決於其自身的行動。第9章 回顧與哀悼
01
在復原的第二個階段,創傷患者開始訴說她的創傷故事,敘述的方式是完整且詳盡的。這份重建工作實際上是一種創傷記憶的轉換,使之融入並成為創傷患者生命的一部分。讓內將正常記憶描述為「講故事的行動」。相反地,創傷記憶是沉默和靜態的。起初,創傷患者的敘述方式是反覆瑣碎、陳規老套,且不具情感的。一名研究人員表示,未被轉換的創傷記憶可稱為「前敘述式」(prenarrative),它不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產生任何變化;同時,它也不會洩露敘述者的情感,或她對創傷事件的認知。另一位治療師表示,創傷記憶好似一系列寂靜的快照,或像一部默片;心理治療的作用,則在於提供給它音樂和對白。02
重建創傷故事應從創傷事件之前開始,從患者生活的回顧,以及導向事件發生的情境著手。達涅利強調,發掘患者早期歷史的重要性,在於對患者的生活「改造其流動進程」,並恢復患者當下與過去的連貫感。治療師應鼓勵患者談論重要的情感關係、她的理想和夢想,以及在創傷事件發生之前她所有的奮鬥和衝突。這類探索有助於了解創傷事件的來龍去脈,進而解析創傷事件的特殊意義。接下來的步驟,是運用陳述事實的方式重建創傷事件:從凍結的影像碎塊和僵化的感官片段裡,患者和治療師要慢慢組成一個統合、詳細的口述記錄,並須有正確的時間和經歷背景。這個敘述不僅應包括事件本身,還應包括創傷患者的反應,以及她生命中重要人物的反應。當對創傷經歷的敘述進行到最不堪忍受的階段時,患者可能會發現自己愈來愈難用言語表述她的經歷。有時患者會自然轉換方式,改用非語言的方式表達,比如素描或繪畫。因為創傷記憶的「圖像式」視覺特質,圖像記敘也許最能表達這些「難以磨滅的影像」,完整的創傷記敘必須包括一個完整而生動、關於創傷影像的描述。03
在創傷敘述的每個部分,患者不僅須重建事實,而且須重建自身的感受,情感狀態的描述亦應像事實的描述般巨細靡遺。當患者探索自己的感覺時,她也許會變得焦躁或退縮,因為她不是單純地描述從前的感覺,而是在此刻重新體驗那些感覺。治療師必須幫助患者在時光中穿梭,幫助她從安定的現在回到痛苦不堪的過去;如此一來,當再度體驗那些強烈的感覺時,她就能抓住在創傷時被破壞的安全聯繫感。04
傾聽時,治療師必須經常提醒自己,不能做出任何關於創傷事實或創傷對患者之意義的假設。若對患者的故事版本未詳加詢問,她可能會在故事裡添加自己的感覺和解讀。治療師認為無關緊要的小細節,對患者而言或許是創傷故事中最重要的層面;相反地,治療師認為難以容忍的部分,患者或許覺得無關緊要。澄清這些分歧的看法,有助於雙方對創傷故事的理解。05
這種滿貫技術與治療政治迫害創傷患者的證詞療法有許多相似處。證詞療法是兩位智利的心理學家發展出來的,為了保護自身的安全,他們的研究報告以假名發表。治療的主要項目,是幫患者的創傷經歷作一份詳細、深入的紀錄。首先,治療面談的過程會記錄下來,也會為患者的敘述做一份逐字逐句的記錄。之後,治療師與患者一起校正這份文件;在修正期間,患者可整理其斷簡殘篇般的回憶,統合成具連貫性的證詞。心理學家發現:「矛盾的是這篇證詞正是施虐者一直想要的口供,但經由證詞,口供成了嚴厲控訴,而不是背叛。」之後,丹麥的艾格和簡生進一步改良這項技術;在他們的方法中,最後的書面證詞是要朗讀出來的。而且,證詞療法的休止符,是由正式的「移交儀式」畫下的;在儀式中,患者以原告的身份籤署移交文件,治療師則是以見證人的身份籤署。證詞療法的療程,包括每周一次、平均12~20次的面談。06
許多創傷患者會抗拒哀悼,不僅是出於恐懼,而且是出於自尊心。她有意識地拒絕哀傷,好似這樣做是不向加害者認輸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將患者的哀悼重新定位為勇敢而不是屈辱的行為是極其重要的。若患者到了根本無法哀悼的地步,她等於是切掉自己的一部分,亦剝奪了自己復原的關鍵部分。患者必須了解,全面性地恢復所有體會情感的能力,甚至包括感受哀傷的能力,並不是對加害者低頭,反而是一種反抗加害者的行為。她必須對所有的失喪一一哀悼過後,才能發掘到自己堅不可摧的內在生命。07
復仇的幻想經常是創傷記憶的翻版,只是加害者和受害者的角色對調罷了,而且,它通常和創傷記憶一樣,有著怪誕、凍結和無言的特質。復仇的幻想是幫助患者達到精神宣洩的一種形式,受害者想像自己經由報復加害者的行動,擺脫精神創傷的恐怖、羞辱和痛苦。復仇的渴望,亦是源自受害者當初完全無助的經歷,受害者在被欺凌後的憤怒下想像,復仇是唯一讓她感到恢復力量的方式;並且她會想像,這是唯一能迫使加害者承認罪行的方式。雖然受創者認為復仇本身能夠幫助她消除痛苦,使她得到解脫,然則反覆沉浸於復仇的幻想中,實際上只會增加她的痛苦折磨。殘暴且逼真的復仇幻想,正如當初的精神創傷般,將令受創者感到激動、恐懼和被侵犯。它們加劇受害者恐怖的感覺,並貶低她的自我觀感,它們讓她覺得自己是個禽獸,而且令人高度沮喪,因為復仇永遠不可能改變或補償她受過的傷害。08
某些創傷患者對復仇的念頭感到厭惡,所以試圖利用寬恕的幻想超越自己被侵犯後的憤怒。這種幻想的目的與相反的復仇幻想一樣,旨在恢復自主權。創傷患者想像,她能通過愛的形式超越自己的憤怒,並抹去精神創傷的衝擊。但不論是恨是愛,都無法徹底驅除精神創傷。像復仇一樣,寬恕的幻想經常成為創傷患者的酷刑,因為這種理想對多數的普通人而言是遙不可及的。一般人認為寬恕是神聖的行為,然而,在多數的宗教系統內,甚至神也不會無條件地寬恕罪人。直到加害者經由認罪、悔改和復原的方式尋求並贏得其寬恕前,創傷患者不應輕易地給予真正的寬恕。09
索償的幻想和復仇與寬恕的幻想一樣,對創傷患者所應進行的哀悼,造成一股強大的阻力。問題一部分是出自創傷患者在受害後渴望得到彌補,這是很合理的。由於創傷患者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她自然感到有權要求某種形式的補償,追求公正的補償對創傷患者的復原是很重要的。然而,它也可能是一個無形的陷阱,長期無意義地從加害者或從其他人處爭取補償的奮鬥,或許代表了創傷患者不願面對殘酷現實的自衛機制。對喪親的事實進行哀悼,是唯一能幫助創傷患者走出失喪的方法;沒有任何的補償可以做到。10
雖然幻想的目的是恢復自主權,但實際上,索償的奮鬥將使創傷患者和加害者糾纏不清,好似加害者仍然緊緊抓住患者,讓她不得康復。一個相當矛盾的現象是,當患者放棄從加害者處索償時,她就得到釋放。11
雖然創傷患者不須對她的傷害負責,但仍須對她的復原負責,表面看來這似乎不公平,但矛盾的是,一旦創傷患者接受這不公,就是開始恢復自主權的時候。唯一能使創傷患者完全主宰復原的方式,是讓她自己承擔復原的責任。唯一能發掘她究竟還有多少力量未被破壞的方法,則是讓她竭盡所能地發揮自己所有的力量。12
復原的第二階段,有一種令人害怕的永無止境的特質。精神創傷後的重建,要求患者沉浸在過去那好似早已凍結僵化的時間裡;陷入哀悼的感覺,則像是有永遠流不盡的淚水。患者經常質問這個痛苦的過程究竟會持續多久,但這是一個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只能向患者擔保,這個過程是絕對必要的,既不能繞道而行,亦無法一蹴而就。這個過程幾乎肯定比患者期望的久,但它有盡頭,不會永遠持續下去的。在不斷地反覆敘述後,當患者訴說創傷故事不再有當初那種強烈的感覺時,這就是一個重要的突破。這些故事已經成為創傷患者的閱歷,不過也僅是閱歷中的一部分,它們會保留在記憶裡,但就像任何記憶中的人和事物,它們開始褪色、漸漸淡去。同樣地,她的悲傷會開始失去原先的鮮活生動,創傷患者會驀然發現,或許精神創傷並不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甚至不是最精彩的部分。第10章 重建聯繫感
01
在真實人生的情境中獲取力量,表示創傷患者須有意識地選擇面對危險。到這個復原階段,創傷患者已理解他們創傷後的症狀,代表自己面對危險時一種病態誇大的正常反應。他們經常敏銳地意識到,自己對於創傷的威脅和提示仍舊很脆弱,而與其被動地接受這些再體驗的經歷,創傷患者寧可選擇積極地與恐懼交戰。從某個層面來說,這個選擇使自己暴露於危險中,應可詮釋為另類的創傷經歷重現。這個選擇是企圖徵服創傷經歷的嘗試;然而不同於一般的創傷經歷重現,這是以一種有計劃和有條不紊的方式在有意識下進行的,因此更可能成功。02
心理學家瑪麗·哈維(Mary Harvey)為精神創傷的解脫定義了七個標準。第一,創傷後症候群的生理症狀被控制在可處理的範圍內。第二,患者可以負荷與創傷記憶相關的感覺。第三,患者可以操控自己的記憶——她能選擇性地記住精神創傷或將之拋諸腦後。第四,關於創傷事件的記憶是一篇有條有理、有感覺的記敘文。第五,患者重拾被摧毀的自尊。第六,患者重建重要的人際關係。第七項亦是最後一項,患者重建了一個可包括創傷故事之意義和信念的統合系統。實際上,這七個標準是互相關聯的,而且在復原的各個階段中都有處理。復原之路並非沿直線前進,而是經常改道甚至突然迂迴,反思一再處理的問題,以便能對創傷患者經歷的意義作更深廣的整合。完成復原工作的創傷患者在面對人生時,會帶著少許的幻想和大量的感恩。她的人生觀或許是悲觀的,但正是因此她學會珍惜歡笑。她很清楚,對自己而言什麼重要、什麼不重要。曾經的罪惡,她學會緊依良善;曾經因死亡而恐懼,她如今擁抱生命。第11章 共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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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創傷患者的證詞裡,有個一再出現的重要時刻:當她的聯繫感因他人無私寬厚的行為而恢復時。受害者自認為早已永遠失落的一些德行,如信心、正直和勇氣,在經歷無私的利他行為後覺醒。創傷患者以他人的行動為典範,開始理解並尋回一部分自我,從那一刻起,創傷患者開始與人類的共通性再度產生聯結。02
在創傷事件後的初期,團體很少被優先考慮。近期遭遇急性精神創傷的患者,通常是處於極度的恐懼中,並有潮湧般記憶侵擾的症狀,比如夢魘和閃回。危機處理將集中於如何動員創傷患者周遭可以支持的人,因為此刻她寧願選擇與熟悉的人而不是陌生人相處,所以這不是參加團體的時候。雖然,理論上創傷患者或許會從團體中發現自己在創傷經歷中並不孤單而稍感安慰,實際上,團體卻可能令她感到無所適從、甚至不知所措。別人經歷的細節,會觸發她記憶侵擾的症狀,甚至嚴重到導致她無法帶著同理心傾聽,也無法接受他人的情感支持。因此,一般對於急性精神創傷患者的建議是,在創傷事件數星期或數月的時間之後,才可參加團體。03
雖然對復原第一階段的創傷患者而言,在團體中探索創傷是極紊亂的經驗,但到第二階段,這卻是極具效益的。組織完善的團體可以在創傷患者記憶重建時,提供強力的激發效果,並可在哀悼期間提供情感的支持。當創傷患者在團體中分享她獨特的故事時,每個故事融會成一種共通的深刻經歷。團體為創傷患者的證詞作見證,給予它社會和個人層面雙重的意義。當創傷患者只對一個人陳述故事時,證詞中自白、私人的成分很大;將同樣的故事告訴一個團體,代表將證詞轉化為對司法和大眾的層面。團體幫個別創傷患者擴展了她的故事,將她從與加害者獨處的隔離中釋放出來,重返充實的遼闊世界。04
在結構上,以人際關係為主題的團體,與以精神創傷為主題的團體是完全不同的。它們在結構上的差異,反映出治療任務上的區別。人際關係團體的時間焦點是現在而不是過去,它們並鼓勵成員關切當下的相互作用。人際關係團體的目標是爭取異質型而不是同構型的會員,它們沒有理由將會員特性限定於有某些共同創傷經歷的人,因為團體的目的是擴大每個成員當下對人類共通性的歸屬感。以精神創傷為主題的團體通常是有時限的;以人際關係為主的團體通常卻沒有,出席的成員穩定、流動性低。以精神創傷為主的團體有高度的結構,領導者活躍積極;相形之下,以人際關係為主的團體較無特定結構,領導風格更寬容。一些團體的問題,例如時間分配,在精神創傷團體中是由領導者根據團體的構造決定的;但是在人際關係的團體內,這類問題是經由成員協商解決的。最後,精神創傷的團體會勸阻成員間發生的衝突;人際關係的團體,如果是在安全範圍內,非但允許,甚而鼓勵這樣的衝突出現。事實上,這種衝突對治療的任務是不可或缺的,因為唯有通過對衝突的了解和解決,才能產生領悟和變化。不論是支持或是批評的回饋,每個成員從他人那裡得到的都是有力的治療原動力。後記 創傷的矛盾衝突仍未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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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識解離這個引人入勝的現象上,生物、臨床和社會方面的研究持續地統合。如同讓內一百年前的發現,人們現在搞明白了,解離是創傷壓力症的核心症狀。自然災害、恐怖分子襲擊和戰爭的創傷患者等多方研究報告顯示,在創傷事件發生時進入解離狀態的人是最可能引發持久性創傷後應激障礙的族群。許多臨床工作者,包括我本人,之前認為可將思想從身體分離出來的能力等於是一種不幸中之大幸的保護機制,甚至是面對巨大恐怖時的一種具有創造性和適應力的心理防禦。然而,現在看來,人們必須反思這個對解離症狀相當正面的看法。雖然在無法逃脫的剎那,解離的確提供一種精神逃脫的方法,但暫時停止恐怖的代價或許太高了。來自一項由美國精神醫學會主導、針對受創者的大規模臨床和小區研究,進一步證實了解離的致病性。這項研究顯示,報告有解離症狀的人也相當可能出現找不出生理起因的身體化症狀,而且頻頻做出自我挫敗性攻擊的行為。這些研究的結果確認了一個世紀前的洞見:受創者在身體內重新體驗到那種難以啟齒的恐怖經歷。看來意識解離是一種分裂的機制,它將強烈的知覺和情感經歷與社會領域中的語言和記憶分離;這是一種內在的、使遭遇恐怖的人保持沉默的機制。02
在許多剛結束獨裁或內戰的國家中,有情況顯示,在尋求整體社會的癒合方面,立即中止暴行和供應受害族群基本的生存所需是必要的,目前卻努力不夠。在歷經有組織的政治暴行後,整個社群皆顯示創傷後應激障礙的症狀,人們周而復始地受困於麻木無感和記憶侵擾的交替之間、深深地陷入默默無言和事件再現的循環裡。回顧和哀悼是復原的必經之路;從拉丁美洲、東歐和非洲等新近民主國家的經驗看來,恢復社群正常的社會感,必須提供受害者一個公開的論壇,讓他們的真相得以闡述、痛苦的遭遇得到承認。此外,要維持任何一種和平的狀態,必須有組織地促使每個加害者對其罪行負責。至少,那些犯下最恐怖暴行的加害者必須受到法律制裁;因為若無正義帶來的希望,受害人心中那無助的怒火會繼續熊熊燃燒,且對時間的流逝絲毫無動於衷。煽動民情的政客太了解這股憤怒的力量,只要給予傷痛人民一些集體復仇的諾言,他們大可予取予求,並利用這股力量謀圖私利。如同受創的個體,受創的國家需要回顧、追悼和為他們的錯誤贖罪,以避免再度體驗創傷。03
我相信,在攻擊心理治療的背後,隱藏了一種認知,即是對任一與作見證有關係的潛在力量的認知。診療室是一個特定的空間,一個專作喚回記憶的地方,創傷患者在此空間內有充分的自由去知曉、陳述他們的故事。即使是對最隱私和最秘密的過往受辱經歷的揭示,都會增加它最終被公開的可能性,而向社會大眾公開,是加害者最忌諱並千方百計要防止的事。例如,在較公然的政治罪行的案例中,加害者會盡力奮戰,以確保其惡行可以不為人知,並最終淹沒在歷史裡。心理創傷的矛盾衝突再次出現。值得強調的是,有史以來,這並不是第一次專心傾聽心理創傷患者的人遭遇挑戰,也不會是最後一次。過去幾年的時間內,許多臨床工作者必須學會應付類似的騷擾和恫嚇,這是一些在民間基層必須長期忍受的磨難,包括婦權、童權的提倡者以及其他已經忍受很久壓制的團體。我們這些旁觀者必須探索我們的內心深處,才能挖掘出一丁點的勇氣;而受害者應時時刻刻皆處於備戰狀態、分分秒秒都必須鼓起勇氣面對這些暴力。有些攻擊愚昧無知,許多卻是醜惡不堪。對於深具力量的治療關係而言,這些攻擊雖然令人害怕,卻也等於是一種含蓄的恭維。它們提醒我們,創造一個保護創傷患者的空間是一種解放的行動,讓他們在其中可以盡情公開真相。它們提醒我們,擔任見證人是一種團結的行動,即使是在那個內心深處、他人無法侵犯的聖所之內。它們還提醒我們,受害者和加害者之間根本就無道德中立的空間,如同所有的旁觀者,治療師有時被迫選邊站,而那些選擇站在受害者一方的治療師,勢必要面對加害者毫不掩飾的憤怒。然則,對我們許多人而言,沒有比這更大的榮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