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大V「辣筆小球」被批捕 成侮辱英烈罪首犯

2021-03-02 春草微視

「南京檢察」 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今天(3月1日)通報,此前因貶低、嘲諷在去年中印邊境衝突中傷亡的士兵被拘留的前記者仇子明被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批准逮捕。

通報指出,檢察機關認為仇子明利用信息網絡貶低、嘲諷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社會影響惡劣,情節嚴重。此前,仇子明2月25日已被公安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通報強調,仇子明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嚴重損害衛國戍邊英雄烈士的人格尊嚴,嚴重損害衛國戍邊軍人形象,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予追訴。

因此,仇子明也成為侮辱英烈罪名下,首名被控的嫌疑人。

在該罪名下,仇子明將面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根據中國刑法第十二條明確的法不溯及既往及從舊兼從輕原則,雖然仇子明的涉案言論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之前,但他的行為當時被公安機關定性為違反「涉嫌尋釁滋事罪」,面對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在刑法第十一次修正案實施後,仇子明的行為被追訴,並且在最高刑期較低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被捕。✪ 

 來源/南京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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