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美國民主黨人推動的第二次彈劾川普行動,大多數懂行的人都不抱希望。按照美國憲法規定,只有三分之二的參議員判定川普有罪,才能將川普定罪,而目前民主黨參議員僅佔一半比例,倒戈附和的共和黨議員又微乎其微,所以彈劾成功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但是,從憲法及其實踐角度來看,無論最終結果如何,美國參議院以56:44的投票同意審判川普,本身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意義。在某種程度上,它讓美國憲法彈劾條款擁有了新內涵。
美國憲法對於總統彈劾的規定,極其簡單而模糊。它只是在幾個地方分別表示,眾議院獨享彈劾權,參議院獨享彈劾審判權,總統由於叛國、賄賂、其它重罪和輕罪而遭彈劾,並被判定有罪時,應予以免職。
此前,美國兩院彈劾的都是在職總統,根據憲法條文行事即可,雙方對程序沒什麼異議。但是,這次彈劾不同於以往。川普已經下臺,不是在職總統,國會還有權彈劾他嗎?
憲法只是規定國會兩院擁有彈劾和審判「總統」的權力,沒有具體說明「總統」是否包括下臺的總統。而且,從憲法條文語氣來看,它規定總統如果被判定有罪,應該予以免職,似乎主要指在任總統。
不過,這次彈劾行動將會澄清憲法彈劾條款的模糊地帶,奠定一種權威的憲法理解。
從1月13日眾議院投票來看,共和黨議員似乎沒有意識到彈劾的合憲性問題。彈劾提案不但順利通過,而且未受到任何程序上的挑戰,這實際上在美國歷史上開創了一個重要先例,即美國眾議院既能彈劾在任總統,也能彈劾下臺的總統。
當彈劾案提交到參議院,川普團隊和共和黨人才恍然大悟,紛紛質疑參議院彈劾審判的合憲性。一些人認為,無論川普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參議院都無權審判,因為憲法不允許下臺的總統接受彈劾審判。
共和黨參議員蘭德·保羅還提出一項關鍵動議,聲稱參議院審判川普將違反憲法。儘管該動議未能獲得通過,但是50名共和黨議員中的45名支持了他。這說明大多數共和黨參議員都認為彈劾下臺的川普違憲。
極力推動彈劾的民主黨議員,當然持相反態度。他們宣稱,總統在任期內犯下的罪行,都必須接受審判,哪怕是他下了臺,否則就無法懲罰離任前夕犯罪的總統。
據《紐約時報》報導,眾議院彈劾起訴負責人在一份文件中寫道:憲法制定者擔心,總統會不遺餘力地為自己贏得第二個任期而濫用職權,所以總統在任期間的犯罪行動,都必須接受審判;如果連選舉失敗後煽動暴亂都不能被彈劾,那麼很難想像還有什麼罪行可以被彈劾。
這樣一來,參議院是否有權審判川普,而不是川普有沒有罪,就成了共和黨與民主黨爭執的第一大議題。共和黨人的想法是,如果能依據憲法確定參議院無權審判川普,彈劾就無疾而終,根本不必討論川普的罪行了。
因此,當2月9日參議院開啟審判程序後,第一個辯論和投票的問題,便是審判是否符合憲法。當天辯論中,川普律師團隊辯稱,讓前總統遭受彈劾審判違反美國憲法,並指責民主黨此舉是出於政治動機,但投票結果顯示,認定彈劾符合憲法的議員仍然超過了半數。
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繼眾議院之後,參議院也將開創一個審判下臺總統的先例:一個犯罪的總統,即使下臺了,也將受到國會兩院彈劾和追究,甚至被禁止再次參與公務。
儘管參議院審判的最終結果,仍然可能會如開篇所說,不會讓川普成為階下囚;很多川普的支持者,也仍然會質疑審判的合法性,但是這次彈劾和審判的開啟,將為憲法彈劾條款提供一個有力補充,即國會兩院有權彈劾的總統,既包括在任的,也包括下臺的。
未來,除非有人告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又判定此舉違憲,否則下臺的美國總統受到彈劾和審判,將成為美國政治的一個慣例,美國憲法彈劾條款也將會把下臺總統納入其中。不過,從美國最高法院歷史來看,大法官們是輕易不會介入這種「政治叢林」的,此次彈劾很可能會成為一個定例。
註:由於微信公眾號出現新的排序機制,您可能閱讀不到我們的推送。如擔心無法收到,可回到本號首頁點擊右上角,將公眾號加星標,您就不會錯過我們的推文了。
加拿大以華人命名的街道:銘記他們,是對華裔最好的認可
ABOUT RISEWEEKLY
這裡有溫度,有態度,有高度。
政經時事、精英人物、重大專題、地產安家、
財富管理、子女教育、生活方式、文化藝術,
創造移民人生與加拿大社會高效對接。
CONTACT RISEWEEKLY
商務合作ads@riseweekly.ca
歡迎投稿editor@riseweekly.ca
778.379.8188
@Copyright http://www.riseweekly.com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 歡迎分享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