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導】臺灣「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基隆海巡隊巡防艇,31日凌晨2時在彭佳嶼東北方22.4海裡處海域,發現大陸鐵殼船「浙玉漁11007號」涉嫌「越界」捕魚,非法捕獲100公近漁獲。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報導,駱姓船長面臨百萬新臺幣罰款,他說,誤信大陸漁友說「想發財?就往臺灣裡面拖網」,後悔不已。
報導稱,大陸沿海地區5月1日起,長達3個月「海洋禁漁休漁」期間將屆,大陸漁船進入臺灣北方三島海域大肆捕撈,基隆海巡隊近期展開威力掃蕩,加強陸船越界捕魚取締。
基隆海巡隊說,「浙玉漁11007號」大陸漁船利用深夜在臺灣限制水域外界線內拖網作業,以為有機可趁,但巡防艇雷達鎖定,登船檢查發現已捕獲約100公斤漁獲。
海巡隊調查,駱姓船長(21歲)坦承進入臺灣海域違規拖網,但堅稱剛下第一網請求網開一面,他說,大陸漁民都在傳言「想發財?就往臺灣裡面拖」,他想發財才誤信,已帶返基隆港偵辦。
經查「浙」船是3月17日上午9時自浙江省玉環縣坎門港出發,船上計有10人,船重130噸,以單拖網方式從事作業,並將視違法情節狀況裁處120萬至240萬新臺幣罰款。海巡隊會將全案函送基隆市政府,俟裁處後將船上漁網、漁具全數沒入並切割、破壞起網設備。
報導稱,基隆海巡隊今年已裁罰4艘「違規陸船」,共計660萬新臺幣整,連同前日及本案共計帶案達6艘,未來仍持續結合淡水、澳底海巡隊以「區域聯防」方式加強北方三島掃蕩。本月21日,臺灣高雄地檢署與高雄第五海巡隊聯手在東沙海域逮捕了據說是「非法入侵」的大陸漁民20人。
對此,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在29日的記者會上表示,關於臺灣方面抓捕扣押一艘香港籍漁船以及船上大陸漁民的事情,事件發生後,海協會立即與臺灣有關民間組織聯繫,了解情況,表達關切,進行交涉,並委託臺灣有關民間組織看望了滯留在臺灣的大陸船員。臺灣有關方面應該尊重兩岸包括港澳地區在內的漁民長期在傳統漁區作業的事實,停止以這種粗暴的方式來對待他們,保證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儘速放人放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