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當兵,有配套政策,更有優待福利。雖然當兵的入伍地不同,但結合近幾年的實際情況看,無論是優待金、工資津貼還是退役費,都有明顯的上升趨勢。而此次的新兵役法當中,對軍人的待遇方面,不僅有了更明確的規定,而且至少有4個方面做了進一步的細化或強調。
/一/細化了當兵後待遇的兩個「相適應」可能有的人會發現,新兵役法當中為什麼沒有明確青年當兵該具體享有的待遇與標準?這方面雖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明確了當兵後的工資、津貼、保險醫療等方面,應與軍人職業特點、社會進步相適應。
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我個人理解為軍人的工資和優待,未來一定還會保持在一個比較高的標準。隨著生活水平和經濟水平的提升,軍人工資也會適時向更高標準調整,且沒有上限。因此,這個沒有標準我認為可以理解為就是最高標準。
其實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能理解,軍人的偉大,職責的重要性以及在當前社會的救災、維穩、鞏固國防等方面所發揮的關鍵作用,是無法用工資來衡量的,因此,工資無論有多高我認為都不為過。
/二/在當兵的優待金方面,有了更詳細的規定青年當兵,在當兵的前兩年,也就是當義務兵這個時間段內,入伍地的相關部門會發放兩次優待金。關於具體的金額和標準,因城市不同,城鄉居民年人均消費支出水平不同,所以導致金額數量也不一致。
這會出現什麼情況呢?一線大城市當兵的青年所領取的優待金,可能要比中小城市當兵的青年多出好幾萬甚至十幾萬。因此在部隊服役時,戰友之間談到家中領取的優待金數量時,標準比較低的,領取的比較少的,必然會有不一樣的想法。
關於這一點,在新兵役法中有了改變。明確規定了義務兵期間家中優待金制度,其標準由地方制定,這一點同以前並沒有什麼大的區別,但它還規定了地方的優待金發放中央財政會給予定額補助,而且明確了優待金發放標準、流程和時間,這就很了不起。
這說明了什麼問題呢?首先說明優待金是法定的,不能以任何理由不發;其次出現了「補助」這兩個字,就意味著,當各個城市在制定優待金的新標準時,不僅會按照本地經濟發展情況,也會考慮不同的金額部分,因此各城市優待金實際發放額一定會高於以前的標準;最後,建立在以上兩個條件下,各城市之間的優待金差額一定會縮小差距。
/三/進一步強調了軍屬的優待問題當兵不易,家屬更不易。軍人軍功章的獲得,永遠都有家屬的一半。因此在此次的新兵役法頒布內容當中,再次強調了軍官和軍士的子女教育問題,家屬的隨軍、就業創業以及工作調動的問題,而這些方面,均享受優待。
粗略地統計了一下,新兵役法當中的23~39條,均涉及此類方面的內容。其中包括如何解決住房難題;烈士子女問題;醫療待遇問題以及農村責任田問題,這些都有了明確規定。
看過我上一篇文章新兵役法的這二項內容,一定會影響很多人,建議了解的網友應該明白,以後軍士將佔據當兵的主體。因此以後軍士的數量一定會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就是退役安置工作所面臨的壓力問題。
現在的軍士在退出現役以後,無論是轉業的還是復員的,都是「一次性付清」。在當前退役費金額較大、軍士群體數量較多的情況下,我個人認為資金壓力還是很大的。而從新兵役法的表述來看,逐月領取退役金是「第一順位」,也就是說未來在很大程度上會以這種方式來完成軍士的退役金的領取工作。
當然,這種退役金的逐月領取面對的並不是全部的軍士群體,而應專指當兵時間長的老軍士而言的。雖然目前沒有具體的「一條線」,說多少年後對接這個規定,但我個人認為至少應從16年左右。因此,對一般軍士而言也不用過於擔心這個問題。
以上4個方面,主要涉及青年當兵的待遇方面,更多的是個人在學習後的一些理解和心得,供大家參考和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