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規不允許再用斷路器和熔斷器保護SPD了?
新民規11.9.11有意思了,我們來看看
11.9.11 與電湧保護器連接的導線應短而直,引線總長度不宜超過0.5m。電湧保護器安裝線路上應設置過電流保護器件,該過電流保護器件應具備如下能力: 1 分斷SPD安裝線路的預期短路電流; 2 耐受通過SPD的電湧電流不斷開; 3 分斷SPD內置熱保護所不能斷開的工頻電流。
11.9.11 為了降低電湧保護器連接導線上的感應電壓Ldi/dt,連接電線應短而直,且越短越好,引線總長度不宜超過0.5m。
有不少同行看完這條,說,這裡也沒說不讓用斷路器和熔斷器啊,也有不少同行問,熔斷器為啥不行啊?這塊內容,最開始基本採用的斷路器,後面很多用熔斷器,近幾年又逐漸用專用開關了。這個內容在浮生主編的《建築電氣實用技術100問》第51問有較為詳細的分析。
規範這三條要求,浮生通俗解讀:該動作的時候保證動作(分斷金屬性短路的短路電流),不該動作的時候不要誤動作(雷電流來的時候不誤動作),該動作的時候保證動作(分斷非金屬性短路及類似的、幅值不大的故障電流,普通的熔斷器和斷路器都滿足不了這條)。
設計設計當中的對策參考方法:可以寫廠家配套,規避此條,但有些外審或其他審核人員可能要求你明確,這個在新規出來之前就有出現過這事,所以,可能需要根據樣本或圖集把具體參數標註上。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