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3月27日。日軍戰犯--華南最高指揮官田中久一中將被判處死刑。
田中久一是日本兵庫縣人,1910年畢業於日本士官學校第22期,後進入陸軍大學深造。田中從下士起入伍,至1937年累升至陸軍少將。1938年2月被任為任臺灣軍參謀長。同年9月任新建之第二十一軍參謀長,10月參與指揮第二十一軍在廣東大亞灣登陸,然後攻佔廣州。1940年日本駐華南軍隊改編為南支那方面軍,田中升任中將參謀。次年年中為配合進攻香港,南支那方面軍撤消,改成第二十三軍。第二十三軍於1941年攻佔香港。1943年3月,田中任第二十三軍司令,主管華南軍事,駐地為廣州。1944年參與指揮進攻廣西、湖南的湘桂作戰。同年12月,日軍改組香港佔領地政府,磯谷廉介調任臺灣,香港總督一職由1945年2月起改由駐廣州的田中兼任,至1945年8月日軍投降為止。
1945年8月,裕仁天皇宣布日本無條件投降。田中久一先後向在廣州的張發奎第二方面軍和在汕頭的餘漢謀第七戰區籤署降書。之後田中被中國政府拘捕,在1946年5月在廣州行營軍事法庭以戰爭罪行審判。田中被判罪名成立,處以死刑。1947年3月27日在廣州流花橋刑場被槍決。
1947年3月27日,田中久一被槍決時的情景。
這是一張大部分中國人都見過的照片,日本軍官向井和野田,在日軍攻佔南京前後,舉行殺人比賽,號稱「百人斬」,其罪行刊登在《東京日日新聞》上。
圖為1946年12月31日,南京雨花臺刑場,日軍戰犯鶴丸光吉被槍決的瞬間。鶴丸光吉為較早遭到槍決的日軍戰犯,罪名為虐殺無辜的平民百姓。
上海軍事法庭1946年4月開庭審判,共審判日本戰犯116人,其中判處死刑14人。圖為1947年6月17日,在上海軍事法庭被判死刑的侵華日軍江陰憲兵隊軍曹下田次郎和常熟憲兵隊隊長米村春喜,在遊街示眾後被押赴刑場。
谷壽夫,日本陸軍中將,侵華日軍乙級戰犯,南京大屠殺主犯之一。
日本岡山縣人,畢業於日本陸軍大學,曾參加日俄戰爭。1937年七七事變後派往中國,在華北他就縱容部隊燒殺劫掠。淞滬會戰期間率軍繞道杭州灣登陸。1937年12月12日率所部由中華門侵入南京,並夥同第16師團、18師團、114師團等製造了南京大屠殺。
1947年2月6日南京軍事法庭公審,3月10日法庭宣判處死刑,谷壽夫不服上訴,4月25日蔣介石批示維持原判。4月26日被槍斃於南京雨花臺。聚集的群眾連綿數裡,斥責怒罵聲不絕。
1947年4月26日上午,谷壽夫最後一次受審。檢察官交給他3封家書,給予紙筆,讓其覆信。谷壽夫回完信後,寫下了給妻子的最後遺言:「身葬異域,魂返清鄉。」圖為1947年4月26日,谷壽夫在臨刑前寫家書。
行刑前,谷壽夫剪下自己十個指頭的指甲和三束頭髮,裝在用白手帕做成的小袋子裡,並寫下絕命詩:「櫻花開時我喪命,痛留妻室哭夫君。願獻此身化淤泥,中國不再恨日本。」之後,谷壽夫被押往南京雨花臺刑場,很多人前來圍觀。谷壽夫一槍斃命。圖為谷壽夫被押往刑場途中。
1947年12月18日。日軍戰犯向井敏明、野田巖和田中軍吉(由左至右),在南京戰犯法庭接受公審,距南京大屠殺剛好十年。
1948年1月28日。向井、野田、田中三人被判處死刑。右圖為戰犯在收拾遺物準備押至刑場。
法庭下達執行死刑命令後,向井、野田、田中三人被帶上軍車,由武裝憲兵押往南京雨花臺刑場。
1948年1月28日。下車後,三戰犯被準許抽最後一隻煙。三人狂吸不止並不斷的交談,以鎮定恐慌的心裡
向井、野田、田中吸完煙後,被憲兵推往法場。他們步履蹣跚、彎腰俯首完全不見當年殺人時之所謂「英勇」。
行刑之前一霎那,三名殺人魔頭舉起手臂高呼軍國主義口號。隨後行刑槍手向他們後腦開槍,三人隨即倒地斃命。
多行不義必自斃!十年來遭其殺害的中國人的冤魂終得安息。
1947年6月11日。日軍戰犯號稱「嘉山之虎」的松本潔被判處死刑。
日軍戰犯松本潔伏法時,行刑軍警向其後腦開槍的一霎那。這張照片是有關日本戰犯伏法過程中,最清晰和觸目驚醒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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