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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兵取得一定「建樹」的戰士,有可能會獲得「特批假」。部隊每年都會面臨多次大項任務,包括演習、比武、救災等,在這些大型任務完成過程中或在某一次「比武」當中,個別戰士表現特別優異,且取得了驕人的成績,其先進事跡或比賽成績在本單位產生了足夠的影響力,為表揚先進,很多單位獎勵的內容當中,就有可能包括特批假期。
以上的條件聽起來很簡單,實則不然。舉一個比武的例子:這裡所說的比武,主要是指師、軍以上單位所組織的專業技能比武,而不是在一個連隊或一個團旅級單位組織的比賽活動。能從上萬人當中「脫穎而出」,且取得前3名的好成績,這不是一般人能達到的「水平 」,所以,這種「特批假」更多的時候是一種榮耀。
二、義務兵需要參加社會考試時可以申請事假青年當兵後,不代表「切斷」了與社會上的所有聯繫。而且,當前隨著參軍群體的擴大,大學生當兵數量的增多,各種各樣的新問題也「接踵而來」。最為明顯的是大學在讀求學當兵的這部分群體,因為學業進度、答辯、專業評定等方面的原因,需要回到學校或者到社會上參加相應的考試,而這些考試會直接關係到義務兵的「切身利益」,而部隊嚴格的體制制度可能會讓很多的當兵青年「犯了難」。
義務兵有這種考量是對的,如果按當前部隊的探親休假規定,這一類的考試其實是不能參加的。但這類情況又真實存在於新時期部隊生活中。結合大多數單位的應對方式來看,有考試需求的新兵。只要提前溝通匯報,有足夠的證明,且考試的時間不與部隊開展的大項任務衝突,這種事假的申請成功率還是比較高的。
需要說明的是,這種事假當兵所在的單位即便能同意,在時間管控上也會非常嚴格,實際事假天數會按考試所需時間(包含路途)來定,不會存在考完試還能回家休息兩天的情況。
三、在義務兵期間,家中發生了「大事」,可允許休事假在家裡孩子當兵以後,我個人認為有些事情需要和孩子及時的溝通和交流,一味的迴避或者隱瞞解決不了任何的問題,該面對的還是要面對。
有位讀者反饋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案例。青年當兵走後,其父因病去世,其母親為了不打擾孩子在不斷的成長,一直也沒有告訴孩子。直到半年以後,孩子給其他親人打電話的時候才知道了這件事。後來他母親說,孩子已經有半年沒有給他講過一句話。
所以我認為,有些事情還是直面解決得比較好。雖然我們真的不希望家中發生「重大變故」,但生老病死原本就是自然規律,不可避免。而且對於這樣事情的存在,部隊也有相關的明確規定,可以準予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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