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松江區永豐街道老城改造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包飛虹、黨支部委員張鋒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和禮金問題。2019年12月,包飛虹、張鋒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某工程建設公司負責人安排的宴請,並各收受禮金2000元,餐費3000元由該公司負責人支付。2020年12月,包飛虹被免職,張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被責令退繳違紀款。
2. 閔行區七寶鎮水務站站長張屹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和禮金問題。2020年7月,張屹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某建設監理諮詢公司負責人安排在其公司食堂內的宴請,並收受2000元禮金。2020年12月,張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被責令退繳違紀款。
3. 上海虹橋臨空經濟園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原黨支部書記、董事長王偉東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禮金和旅遊安排等問題。2020年5月,王偉東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某設備公司負責人邀請,攜親友赴江蘇南通旅遊,住宿、餐飲等費用5000餘元由該設備公司負責人支付。2014年至2020年,王偉東多次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並收受價值2萬餘元的禮金、消費卡。2020年12月,王偉東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和免職處理,並被責令退繳違紀款。
4. 奉賢區上海金匯綜合經濟園區黨總支副書記、主任方健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問題。2019年2月,方健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某銀行支行負責人邀請,攜家人赴泰國旅遊,住宿、餐飲等費用2萬元由該支行負責人及其朋友支付。方健在組織審查期間主動退繳違紀款。2021年2月,方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 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會計師金曉明、財務中心總經理張為民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20年6月,金曉明、張為民在東方綠舟度假村組織舉辦財務人員培訓會期間,違規飲用紅酒35瓶,費用5600餘元由公款報銷支付。2020年12月,金曉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張為民受到政務警告處分,並被責令退繳違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