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球專欄作者Will_Xiaomi對法庭觀點進行了分析和總結,具體如下:
1. 關於程序正義:法院認為,美國國防部將小米加入軍事清單存在許多根本性問題(fundamental problems),從而導致了整個決策流程的嚴重缺陷(deeply flawed),基本支持了小米集團的提出的程序正義問題,例如召開聽證會或給予合理解釋等;2.關於涉軍事實:法院認為,「美國國防部將小米納入軍事清單是缺乏明顯證據支持的。(1)關聯方定義:法院明確拒絕了國防部對於「關聯方」,認為國防部存在自相矛盾、引用字典無權威性等問題,因此支持小米集團對於「關聯方」定義的解讀;(2)投資5G和AI:法院認為,5G和AI技術是小米保持商業競爭性的必要手段,這些技術存在軍事用途不能說明小米是涉軍企業;同時,在華投資的美國企業也可以被定義為涉軍企業,法院不能接受國防部這樣的無限權力;(3)雷軍的社會主義建設者稱號:法院同意,雷軍和接近500位企業家共同獲得這個稱號,而老乾媽和七匹狼「不太可能和軍事有關」。3. 關於造成傷害:法院否定了美國國防部所說的「理論上的傷害」,而認為將加入軍事清單給小米集團帶來了聲譽傷害和非常嚴重的不可彌補的財務傷害(very serious unrecoveable financial harm),並舉了小米集團此前提到的傷害事實。4.關於利益平衡:對於美國國防部提出的小米的經濟利益不能和國家安全利益相比,法院認為:(1)國防部對小米的質控基於不可靠的證據,在口頭辯論時也承認沒有發現任何小米涉軍轉讓技術的行為;(2)Section1237已經存在了超過20年,川普政府在任期最後幾天的匆忙決定(flurry designation)也很難支持國家安全的說法。綜上所述,法官完全批准了小米集團提交的臨時禁令動議。在判決中稱,法官RUDOLPH CONTRERAS表示,隨著訴訟的展開,小米很可能會贏得全面撤銷禁令,於是發布初步禁制令以防止小米遭受「不可挽回的損失」。對於美國政府提出的國家安全遭到威脅的擔憂,其表示:「法院有些懷疑本案是否實際牽扯到了重大國家安全利益。」小米隨後回應稱:「小米是一家獨立經營管理的上市公司,股權分散、股票公開交易。我們生產的電子產品都是面向普通消費者的。我們認為,將小米列入中國涉軍企業名單是一個武斷而隨意的決定,法官也對此表示了認同。我們會繼續請求法院最終判決該政令對小米無效。」小米很欣慰地看到,在美東時間3月12日,法院正式禁止將小米認定為中國涉軍企業,並停止13959號行政令對小米的限制。法院通過禁令解除了美國投資者購買及持有小米股票的限制,取消了強制售出小米股票的要求,該禁令立即全面生效。我們想再次強調,小米是一家獨立經營管理的上市公司,股權分散、股票公開交易。我們生產的電子產品都是面向普通消費者的。我們認為,將小米列入中國涉軍企業名單是一個武斷而隨意的決定,法官也對此表示了認同。我們會繼續請求法院最終判決該政令對小米無效。小米是一家年輕、充滿活力的科技公司,多年來,我們為全世界消費者提供了智慧型手機、智能電視等眾多感動人心、價格厚道的消費電子產品。我們願意繼續與全球合作夥伴共同努力,讓全世界每個人都能享受科技帶來的美好生活。行業交流、合作請加微信:icsmar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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