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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戶外,見所未見
阿帕拉契山徑全長約3500公裡,是美國東部著名的徒步徑,途經14州、8個國家森林和2座國家公園。
作為首位獨自徒步走完阿帕拉契小徑的女性,當第一次徵服這條山徑的時候,Emma Rowena Gatewood已經67歲了。從喬治亞州出發一路北上,徒步3489公裡到達緬因州,這場耗時146天的旅行其實是 Emma 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次戶外徒步之旅。被徒步愛好者們親切地稱作Grandma Gatewood,Emma出生於1887年,早早地就結婚了,此後一共生育了11個孩子。在長達三十幾年的家庭生活中,Emma長期受到丈夫的虐待。1940年,Emma離婚。之後Emma便要獨自撫養3個孩子。箇中的艱辛並沒有被過多地提及,人們關心最多的還是Emma為什麼開始徒步。但對於她來說,這個問題更多就像是「為什麼登山——因為山就在那裡「般順其自然。當她準備出發徒步阿帕拉契山徑時,對家人們的告知僅僅是一句「出去走走」。而這個「走走」,就花了 Emma146天的時間,穿越了14個州,磨壞了7雙鞋,體重減了30磅。Emma獨自徒步所攜帶的裝備也是大家所關心的對象,僅重12磅的隨行物品對於今天的長途徒步者來講也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一張毯子、一個塑料淋浴罩、一個杯子、一副餐具和一小瓶水、一個小鍋、一個湯匙、一把瑞士軍刀、一個急救小包、一些別針、一個手電筒、一條繩子、一件雨衣、一件厚外套,少量換洗衣物,以及數雙鞋子……Emma帶著這些在現代戶外人看來有些簡陋的裝備,踏上了一段長達5個月的旅程。但往往很多時候,選擇開始嘗試徒步,並不需要一個多偉大的念頭。在現代社會中,我們在考慮要不要去做一件事情的時候,經常會被問「做這個事情有什麼意義嗎」……意義感被納入動機中很重要的一環。在這樣的規訓下,我們的生活中已經越來越少存在一些看似「無意義」,而開始的動機僅僅是因為「想做」的事情。Grandma Gatewood 的故事被寫到書裡,被拍成電影、紀錄片,帶給千千萬萬的人力量,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核心在於:無論在什麼樣的年齡,你都可以從頭開始做一件事,而這件事不需要滿足他人視角的「意義感」。內容、圖片參考自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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