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6月9日訊:據臺灣媒體報導,遠雄申請大巨蛋第2次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劃書,「內政部」8日核發認可通知書,但遠雄須向臺北市政府申請建照變更。臺北市政府發言人劉奕霆表示,一切「依法」行政。
據報導,遠雄於2014年向「內政部」提出第2次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劃書,「內政部」8日表示,臺灣建築中心日前已評定通過,發給遠雄評定書,「內政部」受理遠雄備齊的評定書等申請資料,8日核發認可通知書。
不過,「內政部」也說,遠雄應依建築「法規」,向臺北市政府申請建照變更設計,至於變更設計是否涉及應通過環境影響差異的審查、都市設計審議部分,另由臺北市政府自行審酌確認。
國民黨市議員厲耿桂芳8日在臺北市議會質詢,詢問臺北市政府的後續作為,都發局長林洲民僅表示,「營建署」已經把文件交給遠雄,但市府還未收到。
劉奕霆表示,北市府仍堅持「依法」行政、公開透明的原則,盼遠雄儘速送件至市府進行都審、環評之審查,完成建照變更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