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溫家寶總理聞知浙江省蘭谿市一個名叫陳家井村的村莊存在「黃宗羲定律」現象,批示國土資源部了解處理。然而,記者得知,總理的批示雖然引起過重視,但至今未真正落實,陳家井村的「黃宗羲定律」依舊如故。
何為「黃宗羲定律」,為什麼溫總理如此關心?簡言之,歷史上每次稅費改革,農民負擔在下降一段時間後都會漲到一個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使得減負改革的成果前功盡棄,形成「積累莫返之害」,這種現象由明代大思想家黃宗羲根據歷代賦稅改革總結得出,被稱為「黃宗羲定律」。
2001年,時任副總理的溫家寶在清華大學教授秦暉的文章《並稅式改革與「黃宗羲定律」》上做了很長一段批示,警惕農村稅費改革時再出現「黃宗羲定律」。2003年全國「兩會」期間,溫總理公開談「黃宗羲定律」,相信中國共產黨一定能夠走出「黃宗羲定律」怪圈。隨後,全額免除農業稅等一系列惠農政策從中南海頒布全國,其政策用意就是要讓「黃宗羲定律」徹底失去存在的土壤。
豈料,陳家井村卻傳來以宅基地競價拍賣等方式讓「黃宗羲定律」再現的消息。
剝奪農民福利
陳家井村地處浙江幹線公路47省道蘭溪段的北側,距離蘭谿市區6公裡。這是一個擁有1370人的行政村,478戶,年人均收入約7000元。原有1000來畝耕地,現在只剩下近850畝,人均耕地僅0.62畝,土地資源非常緊張,連續9年未新批宅基地,無地建房成為農民最頭疼的一件大事。
2007年村委會從蘭谿市國土局獲批宅基地用地指標之後,花費9.9萬元,從農民手中以1.65萬元一畝的價格徵收了6畝土地,設置17戶宅基地,然後以競價投標方式出讓給本村農民建房。一共有150多戶有建房需求,然而農戶大多「望地興嘆」,僅34戶農戶參加投標,最終17戶農民中標競買得宅基地,6畝土地拍賣金額高達197.93萬元,村委會從中輕鬆獲得大約187萬元的「級差地租」,平均每畝地競標價高達30餘萬元。
翁志勤,當年中標的17位村民之一。這位55歲的農民以10.12萬元拍下一塊約100平方米的宅基地,並開始建新房,兩年多過去了,因負債沉重至今還沒竣工。站在「半拉子樓」前,翁志勤向記者亮出自己的帳本:競標買宅基地時,就向親友借了5萬元,而要把這棟3層半的樓房建好造價至少15萬元(毛坯房),他至今已欠下12萬元債。翁志勤家現在承包的土地只有一畝多,只能養家餬口,就指望著在外打工的兒子,每年賺足3萬元回來還債。
為造新房,翁志勤陷入了貧困之中。記者在陳家井村調查發現,17戶競標農民的口袋多被購買宅基地掏空,不得不借債建房,為此背上沉重債務。而那些拍不到宅基地的農民同樣面臨困苦,因為孩子大了結婚要房子,卻無地造房。迫切需要改善住房條件的陳家井村農民正在經受著一場投標競買宅基地的新的沉重負擔的壓迫。
宅基地拍賣時,陳家井村共有150多戶農民等待建房,17戶中標後,仍有約130戶村民等待建房,還有8個197萬元即1576萬元村委會可以用「將農民自己的土地再倒騰給農民」的辦法收入「集體經濟」的口袋。地還是農民的地,地還是那塊地,由種糧食變成自己住,由「吃」的迫切需要改為「住」的迫切需要,農民就必須付出一筆不堪承受的負擔。即便除去利用閒置的舊屋基,餘下的宅基地如果都按照競價投標的方式進行,村委會至少還可以從農民頭上收入1000萬以上的宅基地款。
在國家免除農業稅前,陳家井村每年上繳國家農業稅為3.4萬元左右。現在,國家農業稅全部免除了,村委會僅賣6畝地就一下子從農民頭上拿走了187萬元,這相當於中央給陳家井村55年的農業稅減免額。如果僅以這6畝農田來計算的話,每年農業稅共約300元,現在村委會一次性收走187萬元,相當於這6畝地6500年的農業稅減免額。競價投標購買宅基地這個「土政策」,一下子將中央的惠農減負政策踢開,將「加負」以另外的形式、另外的收益主體加倍還到陳家井村農民頭上。
「黃宗羲定律」就這樣堂而皇之在陳家井村重現了。和以往「黃宗羲定律」現象不同的是,這次不是由於中央和各級政府的賦稅加重,而是來自一個讓農民競價投標購買宅基地的土辦法。如果農民宅基地都以投標、拍賣等方式進行,農民將被「掏自己的錢高價競買自己的土地」的「土地新政」徹底壓垮。
在中國,農村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質,相當於劃撥土地使用權,農民建住房申請使用農村集體土地是無償的。為了保證農民的正常生活權利,對於符合宅基地供應條件的申請實行免費提供宅基地的政策,不允許管理部門藉機以任何形式與理由增加農民使用宅基地的負擔。早在1993年,中央就下文取消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收費,後來又多次強調這是一項「亂收費」。
被迫當「地奴」
陳家井村村委會把6畝宅基地以競價投標方式出讓給村民,屬於典型的宅基地「有償使用」性質。而且宅基地競價投標產生的地價之高昂,已經遠遠超過了一般的宅基地變相收費情形,「這是強取豪奪」。國土資源部法規司有關專家早已明確指出,「村委會拍賣宅基地的做法是違反《土地管理法》的行為,必須制止。」
村民陳撮林是反對宅基地競價買賣的上訪人之一。他手持國土資源部等中央部委的信訪回復函對記者說,農民無償使用宅基地,自古都是天經地義。陳撮江的兒子大了等著婚房,宅基地這樣貴,貧窮的他不敢奢望競拍宅基地造房子。因此,陳撮林等村民就陳家井村村委會公然拍賣宅基地及該村其它相關土地的涉嫌違法案件,不斷向各級信訪部門、國土部門投訴、上書,但至今陳家井村村委會的行為都沒有受到任何查處。
何裕生,蘭谿市政府派駐雲山街道的辦事處副主任,陳家井村管理片區的書記。對於村民的意見,他回應稱,陳家井村「80%的村民支持競標」,「程序公開,是公平公正的」。記者還從當地政府了解到,陳家井村宅基地競價拍賣模式屬於當地採取的「宅基地有償使用」的具體做法。
「宅基地有償使用是合法的」,「陳家井村大多數村民是同意的」,蘭谿市國土局副局長趙鴻慶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了和何裕生相近的看法,他還提出一個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概念——級差排基競價擇位——針對地段好壞、按照村民自願,以出資額的多少來具體落實建房位置,價高者得。而拍賣宅基地所籌集的資金,用於農村公共建設,如道路硬化、綠化、亮化等。趙鴻慶說,競標的土地收入市裡一分錢也不拿,街道也不拿,全部留在村民集體經濟用於基礎建設和公共設施建設。
趙鴻慶是從國土局辦公室主任位子提升為副局長的,具體分管國土執法、信訪工作,熟悉陳家井村的宅基地競標和村民多次上訪反映不滿宅基地競標等土地問題的相關情況。按他的話說,實行有償「級差排基」是為了「新農村建設」。近年來蘭谿市土地市場都很緊張,2009年全市的農村宅基地用地指標是150畝,根本滿足不了實際需求。趙鴻慶認為競標是合法有效的,能夠公平公正「保證村民利益」和「新農村建設」。
趙鴻慶透露,國土部門2010年的土管工作,仍然限制新批宅基地,對於村民宅基地需求只能採取拆舊宅原地建造的「舊村改造模式」。換言之,社會主義新農村在蘭溪,只能拆舊村建新村,以陳家井村為例,隨著人口變遷,這已經不能滿足村民建房的宅基地需求。陳家井村原為蘭谿市香溪鎮的一個行政村,2004年被劃為雲山街道管轄。近年來,陳家井村已經被徵收的210畝土地中,只有6畝土地用於宅基地,在宅基地供給稀缺的情況下,村民無地建房,為村委會使出宅基地競價拍賣之策提供了可能性。
雲山街道紀檢書記徐標標向記者介紹,陳家井村若想獲得市政府的宅基地使用指標,必須同時先符合三個條件:一是農村建設發展整體規劃;二是土地利用規劃;三是報市政府批准。達不到這三個條件,誰也不能動用土地建房。徐標標認為,陳家井村委會拍賣宅基地的做法,上級已經做了調查結論,符合這三個條件。換言之,陳家井村委會的做法並無不妥。
蔣偉,陳家井村村民委員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蘭谿市人大代表。他是宅基地拍賣模式的決策者,他在電話裡告訴記者,農民競拍到宅基地很高興,這位開「凌志」越野車的村幹部稱「很多村民喜歡競標」,至於有的村民因競標價格太高買不起宅基地則「是另外一回事」。對於記者進一步採訪的要求,蔣偉謝絕了。
村民翁躍明無法認同蔣偉的觀點。他說,競標是沒有辦法,被逼迫的,而且只有經濟條件好的村民才能夠競買得到,一些沒有錢的農民要麼就是全家舉債買地,無處舉債的沒錢人只能嘆息。翁躍明自己打工的月收入1500元左右,他沒有參與競標。他反對競標的理由是,村裡在沒有優先保障需就地安置戶、急需建房戶和本村危房戶、貧困戶使用的情況下,單單將宅基地競標拍賣對村民缺乏公平、公正。
在給溫總理的信中,有一條這樣的建議,「當需要建房的農戶多於新增宅基地數時,不能以拍賣方式進行,而應採用類似於城市經濟適用房的登記搖號方式購買宅基地」。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在答覆溫總理的調查報告裡說,這個建議「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要求蘭谿市深入研究探討,「限制競價」,「解決經濟比較困難的村民的建房問題,減少農民建房成本」。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承認,競拍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村民建房的負擔」。
翁躍明說,城市有「房奴」,陳家井村卻誕生了「地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