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特點
(一)煤與瓦斯突出易發生在採掘工作面(大多數發生在掘進工作面,特別是石門揭開煤層時,突出強度最大、次數最多)。也容易發生在地質構造變化大、煤層厚度變化大、採掘作業應力集中地帶和圍巖緻密而乾燥的厚煤層等區域。
(二)瞬間突出的大量煤(巖)會掩埋採掘工作面和附近巷道的作業人員,同時,突出的大量瓦斯使採掘工作面及迴風巷道內的氧氣濃度急劇降低,造成人員窒息。並且,突出的瓦斯因壓力較高,可能破壞通風系統,改變風流方向,使進風側充滿高濃度的瓦斯,造成更大範圍的人員窒息。高濃度瓦斯順風流或逆風流蔓延,當達到爆炸界限並遇火源可能引起瓦斯爆炸。
(三)有明顯的動力效應,可造成供水、供電、壓風、通風、支護、運輸等系統和設施、設備的損壞,巷道坍塌、片幫、底鼓,以及堵埋人員、積水湧出等。
(四)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對救援人員安全的主要威脅是發生二次突出和引起瓦斯爆炸。
二、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要點
(一)現場應急措施
1.現場人員要立即佩戴自救器,按照突出事故的避災路線,迅速撤出災區直至地面,並立即向調度室報告。
2.對於小型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現場人員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盡力搶救被埋人員。
3.在撤離途中受阻時應緊急避險,採取以下自救措施:①選擇最近的避難硐室或臨時避險設施待救。②選擇最近的設有壓風自救裝置和供水施救裝置的安全地點,進行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③迅速撤退到有壓風管或鐵風筒的巷道、硐室躲避,打開供風閥門或接頭形成正壓通風,可利用現場材料加固設置生存空間,等待救援。
4.被困後採用一切可用措施向外發出呼救信號,但不可用石塊或鐵質工具敲擊金屬,避免產生火花而引起瓦斯煤塵爆炸。
5.被困待救期間,班組長和有經驗人員組織自救互救,遇險人員要節約體能,節約使用礦燈,保持鎮定,互相鼓勵,積極配合營救工作。
(二)礦井應急處置要點
1.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撤出井下人員。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通知撤出井下受威脅區域人員。嚴格執行搶險救援期間入井、升井制度,安排專人清點升井人數,確認未升井人數。
2.在井下範圍大,人員撤退時間長的情況下,應評估突出引發瓦斯爆炸的可能性(瓦斯逆流狀況和電氣設備防爆性能等)和人員撤退的及時性。必要時,可通過礦井應急廣播系統通知難以及時撤出地面的遇險人員進入永久避難硐室避災。
3.通知相關單位,報告事故情況。第一時間通知礦山救護隊出動救援,通知當地醫療機構進行醫療救護,通知礦井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各有關部門相關人員開展救援,按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報告。
4.採取應急措施,組織開展救援。礦井應保證主要通風機正常運轉,保持壓風、供水系統正常,在確保不被水淹的前提下,遠距離切斷災區和受影響區域電源。礦井負責人要根據事故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組織開拓、掘進、通風、維修等作業隊伍及企業救援力量,迅速組織開展救援工作,積極搶救被困遇險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5.採掘工作面和防突風門進風區傳感器顯示瓦斯超限時,應立即對該傳感器關聯區域提前斷電,避免流動瓦斯到達電氣設備時才斷電,而引發瓦斯爆炸。
(三)搶險救援技術要點
1.了解掌握突出地點及其波及範圍、遇險人員數量及分布位置、突出煤量和瓦斯量、災區通風、瓦斯濃度、巷道破壞程度、是否存在火源及火災範圍,以及現場救援隊伍和救援裝備等情況。根據需要,增調救援隊伍、裝備和專家等救援資源。
2.組織礦山救護隊進行災區偵察,發現遇險人員立即搶救。通過災區偵察,進一步掌握突出地點及其波及範圍、遇險人員數量及分布位置、突出煤量和瓦斯量、災區通風、瓦斯濃度、巷道破壞程度、是否存在火源及火災範圍、人員傷亡等情況。救援指揮部根據已掌握的情況、監控系統檢測數據和災區偵察結果,分析和研究制定救援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
3.保證礦井正常通風,不得隨意停風或反風,防止風流紊亂擴大災情。如果通風系統和設施被破壞,應儘快恢復巷道通風,保障救援人員安全。恢復獨頭巷道通風時,應將局部通風機安設在新鮮風流處,按照排放瓦斯的措施和要求進行操作。因突出造成風流逆轉時,要在進風側設置風障,並及時清理迴風側的堵塞物,使風流儘快恢復正常。
3.多措並舉構建快速救援通道。採取快速清理直接恢復突出災區巷道、在災區巷道中開挖小斷面救援通道、在災區巷道附近新掘小斷面救援繞道以及向被困人員位置施工救援鑽孔等多種方法,形成快速救援通道。
4.救護隊進入災區時,應攜帶足夠數量的氧氣呼吸器和自救器、氧氣瓶等,在搶救時供遇險人員佩戴。
5.在救援過程中,在被困人員不能及時救出時,應採取一切措施與遇險人員取得聯繫,利用壓風管、供水管或打小孔徑鑽孔等方式,向被堵人員輸送新鮮空氣、飲料和食物,為被困人員創造生存條件,為救援爭取時間。
6.如果突出事故破壞範圍大,巷道恢復困難,應在搶救遇險人員之後,對災區進行封閉,逐段恢復通風。
三、安全注意事項
(一)加強警戒,保證地面和井口安全。在進、迴風井口及其50米範圍內檢查瓦斯、設置警戒,禁止警戒區內一切火源,嚴禁一切機動車輛和非救援人員進入警戒區。
(二)救援期間要加強電氣設備管理。已經停電的設備不送電,仍然帶電的設備不停電,防止產生火花,引起爆炸。
(三)礦山救護隊進入災區後,必須認真檢查氣體和溫度的變化。發現空氣中一氧化碳濃度或溫度升高時,應迅速查明原因。突出瓦斯燃燒引發火災時,按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要點進行救援。
(四)清理突出的煤(巖)時,應制定防止煤塵飛揚的措施。設專人檢查煤塵和瓦斯,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五)救援過程中,必須嚴密監視,注意突出預兆,防止二次突出造成事故擴大。注意觀察圍巖、頂板和周圍支護情況,發現異常,立即撤出人員。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在排放瓦斯時,應制定詳細方案和安全措施,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方案、措施操作,嚴禁「一風吹」排放瓦斯。
(二)在災區偵察和施救過程中,不得隨意啟閉電器開關,不得扭動礦燈開關和燈蓋,注意防止摩擦、碰撞產生火花,嚴防引發瓦斯爆炸事故。
原標題:《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應急處置及救援工作要點》
閱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