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8月13日,在四川黃龍風景區內,一名女遊客「無故」接二連三推倒告示牌及路邊的垃圾桶,並情緒激動的辱罵周邊行人。經民警詢問,當事人曲某(31歲,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人)表示,由於個人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情緒行為」。
雖然,在基本的輿論共識中,人們強調「有錯認錯,該罰則罰」。但是,有關「網絡暴力」和「地域黑」的風潮還是無法阻擋。只是,就「情緒行為」來講,就算沒有「網絡暴力」和「地域黑」的圍攻,可在理性的尺度上,依然也無法迴避其本身的可憎感。
據悉,涉事女子是散客,一個人遊覽黃龍風景區,記錄下其「情緒行為」的是其他(她)旅遊團的導遊。畢竟,這是在公共場所,她肆意撒野,總還是讓人看不過去。然而,從某種層面上而言,媒體在描摹女遊客的行為時,卻並沒有過分地強調什麼,只是以「無故」來指出其中的莫名其妙,總體上來講,媒體還是比較溫和的。
與此同時,警方的通報也比較克制,只是指出當事人曲某「由於個人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情緒行為」,而並沒有過多的透露是什麼樣的「變故」。然而,無論是什麼樣的變故,她在公共場所中,肆意地發洩情緒,這終究還是有問題的。
要知道,她已經31歲,應該是能分清楚「公域」和「私域」的。坦白講,我們可以理解她生活變故所導致的情緒不佳,但是,卻不能接受她肆意損壞周遭的行為。很多時候,我們所強調的「消極自由」,並不是指的「想幹啥就幹啥」,而是指在不影響周遭人事的情況下,隨意消極。
於此,回到女遊客「無故」推倒景區設施的問題上,她所表現出的行為,其實就是「巨嬰式發洩」。這樣的人,在我們的生活中並不少,他(她)們總認為自己的不幸緣於周遭的不公,比如,「家人的不理解」,「社會的不公平」。可事實上,「這一切」都源於他(她)們「自我認知」的狹隘。起碼,並沒有把自己當成年人看待。
當然,就當事人曲某來講,她的行為破壞力還不算大,最多就是「自作自受」。但是,在嚴重的「情緒行為」中,最怕的就是通過傷人去報復社會。所以,對於「無故」推倒景區設施的行為來講,真還不是「有錯認錯,該罰則罰」就能解決的,還需要通過公共力量,加強對「情緒行為」的防控。
只是,在這個過程中,卻存在很重的現實困境。就以曲某來講,她一路肆意推倒景區設施,但是,「周邊人」最多也只是能記錄她的「情緒行為」,除此之外,好像並不能再去做些什麼。於此,對於公共場所的突發「情緒行為」來講,貌似只能受著,等待警方來解決。
但是,對於景區這類公共場所,很難做到全域性的警力覆蓋,這種情況下,「情緒行為」就會演變成連續性的破壞力。於此,能否建立起公共場所中的「隨機防控體系」(路人的迅速聯合),就顯得至關重要。然而,在「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默認秩序下,這又很難成為「基本共識」。
另外,警方在通報中提到曲某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人」,其實只是信息性的通報,並沒有要強調「東北人」如何。但是,僅憑「這一點」信息,「地域黑」的風潮就瞬間被點燃。只是,回到理性認知的層面上,其實「巨嬰式發洩」與所謂的地域屬性,根本就沒什麼關聯性。
因為,我們很清楚,「巨嬰人格」在任何地域都是存在的。只不過,不同的地域,「巨嬰人格」的體現有所不同而已。但是,他(她)們共有的特徵,都是人格不獨立,認知不獨立。這些人其實也很痛苦,因為他(她)們不知道「自己該怎麼找到自己」,所以,才會在無知中表現得怨天尤人。
這類人中,最可悲的就是「自殺者」,因為他(她)們較為悲觀的認為,世界萬物都在排斥自己。於是,就靠解決自己來解決自己的痛苦。而另外一部分人,與曲某類似,就是把自己的問題歸咎於別人或者外物。於是,傷害人,搞破壞,以此達到內心的平衡。
所以,就算撇開「網絡暴力」不說,可能真的沒有人願意與「巨嬰」共事。無論是家人,還是外人,但凡存在「巨嬰認知」的人設,就很難再去構建起健康的關係。因為,在「巨嬰認知」中,有一條最可惡的邏輯就是:「讓別人替他(她)負責任」。
這類人中,有的是突發性的刺激所造成的認知混亂,最常見的就是「厭世行為」,而更多的情況,卻是習慣性使然。這其中,主要與原生家庭的氛圍有關係,講得直白一點,就是長輩們過分的嬌慣,導致晚輩認知層面的成長停滯不前。
很多時候,在順風順水的生活中,可能看不到「巨嬰」的反常。可是,但凡生活出現異常,「巨嬰們」就會泛起各種不適的水花,害人害己。所以,人們常說,在家一定要好好教育孩子,要不然孩子走上社會,指不定會被怎麼教訓呢?而對於曲某來講,她到底屬於「哪一類巨嬰」,可能只有她最清楚,真心希望她早日找到自己,成為一個能對自己負責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