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加拿大都被我國稱之為「楓葉之國」。其位於北美洲的最北邊,是一個生活水準非常高,經濟十分發達的國家。雖然如此,但在當地,吸食毒品是合理合法的,這也註定了這個國家的社會治安一言難盡。
譬如在加拿大位列第三大城市的溫哥華,該城市多年被經濟學家人智庫評為全球最適合居住城市之一,但當地的市東區卻是最貧窮雜亂的社區之一,在上個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期間,失蹤案頻頻發生,經調查,失蹤的人裡一般都是些風塵女子。
經過一系排查後,警方確定了這些女子的身份,她們都是那些處於社會底層的女性。因為這些人失蹤後不也不會被人重視,即使被人發現報了警,警察也容易展開調查,這類人警方要需要花費大量的財力、物力來尋找關鍵性線索,並不是一時半會就能查破的。
直到1995年時,事情才開始有了端倪。一個名叫薩拉·德弗裡斯的女性可能意識到自己有危險。她在日記中寫道:「是他在監視我嗎?他是不是像動物捕食獵物那樣在跟蹤我?是否在等一個合適的地點和時間,或者是否在等我犯下愚笨的錯誤。」
果不其然,1998年,在薩拉28歲生日的那天,其真的離奇不見了,在當時還有49名女性相繼失蹤,當時當地因為失蹤案鬧的人驚慌不已,引起不少騷動,警方迫於壓力不得不加大力度排查嫌犯。
為了查獲兇手,警方可謂下足了血本,他們甚至讓女警們在市東區扮演風塵女子,充當線人吸引兇手上當,雖然做出了巨大犧牲、耗費了大量人力和財力,卻依然沒有效果。
直到後來,加拿大警方在溫哥華周圍的一個養豬場發現了一個重要線索。一個名叫羅伯特·皮克頓的養豬場老闆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由於警方只是懷疑,並沒有確鑿證據。根據加拿大的法律,警方並不可以貿然對他進行調查。
而羅伯特·皮克頓於1949年出生,他經營的是一家家族性的養豬場,這家養豬場佔地大約有7公頃,他的家庭條件十分優越,並且他自己自食其力,平常也屠宰豬肉。那麼,他是怎麼被警方盯上的呢?
原來,在2002年的時候,有人舉報,羅伯特·皮克頓常常深夜的時候,在自家的農場裡舉行狂歡派對,並且邀請的人不是一些黑幫成員就是混跡江湖的一些風塵女子參加,並且他還會為前來參加派對的人免費提供毒品,舉報人有個女性朋友去這樣的派對玩了幾次,並在無意間發現了他農場裡的血衣,這才發現了他的蛛絲馬跡。
當然,這些只是目擊者的口頭說辭,還不足以成為逮捕羅伯特的證據。而通過這些線索,警方確定他與之前發生在市東區失蹤案有關係,而且警方還懷疑他非法藏有槍枝。
於是,在2002年2月一個雨夜,警方突擊檢查了他的養豬場。也是這次突然檢查,意外發現其養殖場有肢解人屍體的痕跡。很快,羅伯特被警方依法逮捕。
痕跡歸痕跡,但這些失蹤女性的屍骸一直下落不明。直到後來,警方在審訊羅伯特時,他才囂張聲稱她們在豬肚子裡。消息一出,輿論譁然,不少在羅伯特豬場裡購買過豬肉的客戶一度覺得天旋地轉,噁心想吐。
然而,羅伯特·皮克頓看起來沒有絲毫的悔改之意,還在一直說,其實他原本打算要殺滿50名女性,可惜是始終還差一個,心願未了,簡直是將警方的三觀徹底顛覆。
雖然羅伯特在審訊室很是囂張,但真正開庭審理時,他的律師彼得·裡奇則辯稱「雖然那些失蹤案的受害者屍體是在羅伯特·皮克頓的養豬場發現的,但並不意味著羅伯特·皮克頓就是殺人兇手。」
對於這些詭辯,法院自然不予理睬。而這時的警方已經在他家豬的肚子裡找到了受害者的部分遺骸,完全掌握了他殺人的重要證據。最終,羅伯特·皮克頓伏法。
最後,法官判處羅伯特·皮克頓終身監禁,且25年都不能得到保釋。可憐那些被豬吃掉的女性,她們是再也無法起死回生了。